輿論發酵的“無接觸摔倒”案,老太太一方撤訴了,不是悔了,而是怕了。
形勢擺在這兒,堅持下去,勝算極小而輿論代價極大。
前前后后,都是精致利己的算計。
此事件的根本沖突并非在于“孩子是否應承擔責任”,而是關乎“善良是否值得珍視”。
兩個孩子確有過失,在于駕駛電動車時未佩戴頭盔、左轉時未減速。
她們理應擔責,但不是被訛。
老人治療費用不過2萬余元,孩子即使需要承擔次要責任,亦不至于22萬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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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顯然是人性的貪婪,吞噬孩子的純真和善意。
這不僅僅是法律問題,還有世道人心。
如果每一次扶起,都可能被反噬,每一次善意,都要準備打一場官司,下一次,誰還敢再伸手?
第二件事發生在正月初三,傳統春節。
河南平頂山的一則警方通報,讓節日變了味。
2月19日晚,楊某與15歲的丁某樂因電動二輪車碰撞引發口角。
隨后楊某兒子、兒媳到達現場后,對丁某樂及現場其他三人進行辱罵、毆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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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女孩母親描述,打人者不僅用拖鞋抽打,甚至拿起磚頭拍了女兒,女孩被診斷為眉骨骨裂,處于半昏迷狀態。
到如今,訴也撤了,人也抓了,但是余波卻經久不息。
尊老愛幼是傳統美德,歡樂祥和是春節氛圍,為什么看到的卻是為老不尊、殘忍算計?
兩起事件看似孤立,卻有相似的邏輯:
對陌生人沒有信任,而是深深的提防;遇事不是溝通,而是比誰會搞事情。
年紀大的為老不尊,先鬧為敬,不管有棗沒棗亂打一氣。
平頂山事件尤為惡劣,一個壯漢不問青紅皂白,直接暴力相向,頗有唐山打人的即視感。
前者是“訛”,后者是“打”,手段不同,目標一致:我只要贏,只要出氣。
有其母必有其子,這兩個家庭的行事做派如出一轍。這就是基因里的東西,以及家教里的潛移默化。
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打人一家和摔倒老太一家,本質上是一樣的。
他們不會認為自己有錯,篤信先下手為強,理不直氣也必須壯。

老太摔倒是一年前的事了,客觀上,民警作出的“女孩負有次要責任”的事故認定,給了訛人一方底氣。
警方也許有自己的依據,但很多人跟我一樣對著視頻看來看去,沒有看出什么必然聯系。
正常避讓是向右,為什么向左偏?車速也不快,實在不行捏個閘就停下了,倒得有些莫名其妙?
警察的判罰,也讓民眾很困惑:
走在路上,萬一前面的人有意無意倒下了,無接觸情況下,究竟算誰的?
如果不是審理在即,被告方發到網上,引發輿情,對方會撤訴嗎?
如果真的判罰了,會不會有人效仿,把“無接觸摔倒”當作發財門路?
如果老人都有事沒事騎個車出來溜達,在你面前摔倒了,跟你扯皮,這日子還過不過了?
警察判罰,如果不顧公序良俗,就會讓人想到彭宇案。法官那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么要扶”,據說讓社會道德倒退了50年。
如今,滿大街的監控,能將過程還原清晰,但一幀一幀看得再仔細,怎奈何人心壞了!
再清晰的畫面,也照不出心里的陰暗,再精細的法條,也奈何不了惡意的算計。
兩起事件,一南一北,一個是精于算計的索賠,一個是赤裸裸的暴力,指向同一個問題:
當社會不再相信善良,不再珍惜善意,不再愿為陌生人停下腳步,這個社會還有文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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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女孩媽媽的悲愴之語:
人生第一次以被告的身份收到法院的傳票,希望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沒有和解可言,只有奉陪到底,法律公不公道已經無所謂,這社會都是人性扭曲。
女初中生撞人案反轉了,毆打未成年者被刑拘了,但高興不起來。
余響裊裊,寒意瘆人。
當善的代價太高,惡的成本又太低,總有一天,每個人會成為沉默的大多數,眼睜睜看著世道變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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