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讀過《紅樓夢》的人都知道,作者曹雪芹家的敗落,發生在雍正年間。因貪墨枉法,曹家被抄家,而彼時的曹家,身為江寧織造,富可敵國,備受皇家恩寵。曹家本就是皇親國戚,曹雪芹的奶奶更是康熙皇帝的奶媽,這樣的身份,本該受到皇家的格外庇護。就像王熙鳳所說,“即使有人告我們家謀反也不怕”,可即便如此,曹家依然沒能逃脫被抄家的命運,最終落得個“樹倒猢猻散,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凈”的結局。
這并非孤例,曹家也不是運氣不好被盯上的倒霉蛋。和他們一同倒霉的,還有與之“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王、薛、史三大家族,四大家族盡數衰敗。除此之外,當時“壞了事”的還有不少人:秦可卿所用的棺材,便是出自“壞了事”的義忠親王;南安郡王等宗室貴族也未能幸免;而賈雨村這類趨炎附勢、幾起幾落的投機分子,最終也落得個革職抄家的下場。就連宮中,也有六宮人員集體逝世、小爵爺被抄家的慘狀。
由此看來,在清朝當官,儼然是個高危行業。被抄家、被貶謫,從來都不是什么小概率事件。怪不得曹雪芹會在書中感嘆“今嫌紫蟒長,致使鎖枷扛;陋室空堂,當年笏滿床”,在那個時代,官員一生中遭遇滅頂之災,反而成了大概率事件,也正因如此,曹雪芹才會生出濃厚的人生無常、繁華幻滅之感。
言歸正傳,我們來聊聊清朝打擊貪腐的力度。從上面列舉的例子不難看出,清朝在整個皇權社會中,對貪腐的整治力度可以說是空前的。有數據為證:清朝從1644年建立到1911年滅亡,共268年,期間因貪污受賄、走私等各類經濟犯罪,被追究刑事處分的一二品大員(此處僅列舉“大老虎”,未計入基層小貪),據統計就有165人。其中,被判斬立決的71人,被判斬監候(即死緩)的52人,受到其他刑事處分的42人。
在這些官員的貪腐案件中,留存下來的審理記錄共有53個案例。這53樁案件里,100天之內結案的有26個,100天到200天結案的有17個,200天到一年之內結案的有6個,拖延到一年以上的案子只有4個。由此可見,清朝一朝對貪腐的查辦力度、速度和決心,不可謂不大,也真正做到了從嚴從速、絕不姑息的雷霆高壓態勢。
![]()
可即便如此,天雷滾滾、人頭落地,我們依然能發現一幕特別詭異的景象:清朝中期,依然未能擺脫腐敗的漩渦,腐敗現象層出不窮,大貪、巨貪前赴后繼,且越往后越失控。到了晚清,更是演變成了中國古代歷史上最腐敗的時期之一。以至于連殺貪官殺到手軟的乾隆皇帝,到了晚年也滿心納悶:“朕五十多年以來,對貪官從來沒有手軟過,可為什么貪污的官員依然接踵而至、源源不斷呢?”
清朝貪腐與反貪博弈的高潮,就出現在乾隆年間。乾隆皇帝堅信,“貪官多留一日,則民多受一日之殘,國多受一日之害;斧鉞一日未加,則貪腐一日不止”。可以說,在反貪、治貪這件事上,乾隆比他的爺爺康熙、父親雍正做得更絕、更不留情面,后來的子孫也沒有誰能達到他的力度,他可謂是大清“反腐第一人”,前無古人,后無來者。
可就是這樣一位對貪腐絕不手軟的皇帝,他所處的朝代,卻成為了清朝貪腐最嚴重的高峰時刻,真正陷入了“越辦越貪”的怪圈。而且,乾隆朝的貪腐,早已超越了簡單的經濟犯罪,演變成了在各項制度下形成的普遍現象,呈現出各個層面、各個領域全方位、無死角的糜爛之勢。
這到底是為什么?我看過一種解讀,說是高度集權的皇權制度設計,讓官員不堪重負,不得不濫用權力——要么自保,要么營私牟利,這才是根本原因。正是這種制度,導致了官員“不得不貪”的荒謬現象:你不貪,就無法開展工作,你的衙門就不能正常運轉。這種制度缺陷,讓官員們只能如走鋼絲一般,在貪與不貪之間掙扎。
以林則徐為例,他是公認的清官。他去世后,三個孩子分家,每個人僅分到6000兩銀子,一位任職近20年的督撫大官,一生儲蓄不過兩萬兩銀子。曾國藩曾評價他:“督撫二十年,如此清廉,真不可欺,吾輩當以為法。”可就是這樣一位舉世公認的清官,在擔任陜西巡撫期間,僅陜西糧道每年就要向他贈送禮金上千兩,再加上其他各部門的“孝敬”,每年的此類收入高達萬兩。而他,正是用這些錢來維持衙門的日常工作運轉。他雖不蓄私財,但這些收入并非合法所得,從本質上來說,這也算是貪腐。
你說,這個局該怎么解?這其實就是結構性腐敗和系統性不合理造成的困境。權力過于集中,缺乏有效監督,官員一言九鼎,上級直接決定著下級的升降生死。在這樣的系統里,無論你清除多少貪官,貪腐現象都不可能真正杜絕。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