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2026年開年以來,證監會密集披露多張罰單,從“1號罰單”余韓操縱案罰沒10.2億元,到地方證監局接連查處內幕交易,監管“長牙帶刺”的信號愈發強烈。結合監管部門近期部署,本文梳理當前稽查重點關注的五類交易模式。
2026年1月,中國證監會召開了第十四屆稽查辦案表彰獎勵會,證監會主席吳清出席會議并要求打造“三個過硬”的稽查鐵軍。會議強調,要始終保持對資本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堅決落實“長牙帶刺”、有棱有角的要求。
隨著2026年資本市場監管執法進入新階段,證監會系統已全面強化“五大監管”,加快構建財務造假綜合懲防體系。結合近期監管動態與處罰案例,以下五類交易模式已成為稽查局重點監控的“狩獵目標”。
一、長周期跨賬戶操縱市場
危險指數:★★★★★
2026年1月,證監會開出新年“1號罰單”,自然人余韓因操縱證券市場被合計罰沒約10.2億元,并采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經查,余韓在2019年6月至2024年8月長達5年多的時間里,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控制使用67個賬戶操縱“博士眼鏡”股價。操縱期間,賬戶組在837個交易日參與交易,累計競價買入約1.1億股,金額約21.1億元。更值得注意的是,余韓在212個交易日在自己實際控制的賬戶之間進行對倒交易,嚴重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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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長期坐莊、多賬戶聯動、自買自賣”的模式,是監管打擊的重中之重。證監會認定,余韓的行為對博士眼鏡價量產生明顯影響——操縱期間股價上漲175.58%,而同期深證成指下跌9.36%。
證監會2026年系統工作會議已明確,要嚴肅查處過度炒作乃至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防止市場大起大落。此類案件往往涉案賬戶多、時間跨度長,但隨著科技賦能監管的深化,大數據分析已能精準識別賬戶關聯性與交易異常特征。
二、精準狙擊式內幕交易
危險指數:★★★★☆
2026年初,地方證監局密集披露內幕交易罰單。2月10日,四川證監局公布2026年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對何林瓊內幕交易“奧特佳”股票行為作出處罰,沒收違法所得12.45萬元,并處以50萬元罰款。
調查顯示,何林瓊的丈夫周某國系奧特佳董事、常務副總經理,屬于法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何林瓊控制使用他人賬戶買入“奧特佳”股票15.3萬股,交易金額45.85萬元。其交易行為存在清倉其他股票回籠資金、集中資金全倉買入等異常特征,且與內幕信息高度吻合。
類似案例還有天津證監局2月12日處罰的吳潔內幕交易案。吳潔因與內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密切工作關系及多次通話聯系,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交易金額達168.53萬元,最終被沒收違法所得13.21萬元并處以6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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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當事人辯稱基于過往經驗交易、無主觀故意,監管部門仍可根據交易的異常性推定違法行為成立。四川證監局在何林瓊案中明確回應:是否低買高賣、是否短線操作、是否投入增量資金,均與認定內幕交易行為無關。
三、虛假申報與拉抬打壓
危險指數:★★★★
交易所層面的監管正在持續加碼。據上交所消息,2026年2月9日至13日,上交所對81起拉抬打壓、虛假申報等證券異常交易行為采取了自律監管措施,并對ST巖石、ST正平等異常波動退市風險警示股票,以及天普股份等嚴重異常波動股票進行重點監控。
“虛假申報”是指通過頻繁申報并撤單,制造需求假象,誘導投資者跟風;“拉抬打壓”則是以明顯偏離市場價格的大額申報,人為扭曲價格形成機制。
這類行為雖單筆金額可能不大,但對市場秩序的破壞不容小覷。上交所同期已向證監會上報涉嫌違法違規案件線索3起。結合證監會2026年工作部署,“強化交易監管和信息披露監管,進一步維護交易公平性”已成為監管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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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財務造假與“偽市值管理”捆綁
危險指數:★★★★★
財務造假始終是監管的“心頭大患”。2025年,證監會全年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701件,罰沒款154.7億元,其中財務造假綜合懲防體系的構建是關鍵一環。
2026年的監管將進一步升級。多部門聯動織密資本市場監管網——公安部經偵局明確表示要依法嚴打上市公司財務造假、重大證券期貨犯罪;最高檢數據顯示,2025年1至11月起訴財務造假犯罪102人,同比增加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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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案件呈現“財務造假+操縱市場+內幕交易”復合型特征,特別是打著“市值管理”旗號實施的操縱行為。這類模式往往涉及上市公司實控人與外部私募勾結,通過信息披露配合股價炒作,嚴重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
五、私募基金違規與配資中介勾連
危險指數:★★★☆
私募基金領域也是2026年監管重點。1月23日,證監會披露瑞豐達違法違規案件,上海證監局對瑞豐達及關聯私募機構、責任人員共罰沒4100余萬元,對實際控制人采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違規模式主要包括:挪用基金財產、承諾保本保收益、與場外配資中介勾連放大交易杠桿。浙江證監局近期也對財通證券出具警示函,其中涉及場外衍生品業務標的管理機制不健全、投資者資質復核不到位等問題。
更隱蔽的風險來自從業人員違規提供配資中介便利。2月25日,浙江證監局對財通證券某營業部員工周博采取警示函措施,因其存在違規為客戶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或其他便利的行為。這類行為往往成為非法配資進入市場的通道,容易引發個股異常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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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證監會2026年系統工作會議已明確五大任務,其中“堅持依法從嚴,著力提升監管執法有效性和震懾力”是核心一環。暢通行政刑事銜接機制,推動更多特別代表人訴訟、先行賠付等典型案例落地,將成為保護投資者的重要抓手。
同時,對于市場參與者而言,2026年的“狩獵清單”清晰勾勒出了監管紅線——無論是實控人、董監高等“關鍵少數”,還是私募機構、普通投資者,唯有敬畏法治、遠離套利,才是長遠發展的根基與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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