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農村宅基地動遷中,家庭成員眾多,安置利益的分配常常成為家庭矛盾的導火索。特別是出嫁女兒及其子女的權益,往往容易被忽視或引發爭議。近日,上海市金山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分家析產糾紛案,對這類問題給出了明確的法律答案。
一、 案情簡介:一份跨越16年的拆遷利益之爭
原告王某1與妻子邱某5(2023年去世)育有一女王某2。被告邱某1、王某3是邱某5的父母,被告邱某2是邱某5的哥哥,被告顧某是邱某2的妻子,被告邱某3是邱某2的兒子。
1984年,邱某1、王某3夫婦建造了位于金山區的一處宅基地房屋,立基人口包括邱某1、王某3、邱某2、邱某5(當時僅5歲)。2007年,該房屋因項目被征收,獲得拆遷補償款74.3萬元,并核定安置人口8人(包括王某1、王某2、邱某5等),安置面積240平方米,加上獨生子女照顧面積,共300平方米。被告方用這些安置面積購買了三套安置房,均登記在被告方名下。
16年間,家庭關系和睦,原告方從未主張權利。直到2023年邱某5去世,家庭矛盾爆發,原告起訴要求分割三套安置房的折價款,主張其享有90平方米安置面積,按市場價計算約90萬元。
被告方則辯稱,當年已就拆遷利益協商分配,并支付給原告方27萬余元補償款,原告方不應再主張權利。
二、 法院判決:原告方獲賠33萬元
法院經審理,最終判決被告邱某1、王某3、邱某3支付原告王某1、王某2拆遷安置利益折價款33萬元,駁回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三、 紹興律師郝小青解析:本案的五大法律要點
1. 宅基地使用權補償款:按立基人口分配
拆遷補償款中的宅基地使用權補償部分(本案為33.25萬元),是基于宅基地使用權產生的收益,應由宅基地立基人口共同享有。本案中,立基人口為邱某1、王某3、邱某2、邱某5四人,故每人應得83,125元。其他補償款(如地上物補償、裝修費、獎勵費等)歸實際出資建造人所有,邱某5因當時年幼且未出資,不享有份額。
2. 安置面積:家庭成員人人有份
動遷部門核定的安置面積,是基于家庭成員身份獲得的優惠購房權,屬于家庭共有財產。本案中,核定安置人口8人,每人享有30平方米基本面積。王某2作為獨生子女,額外享受30平方米照顧面積。
3. 獨生子女照顧面積的歸屬
因獨生子女身份增加的照顧面積,是國家對響應計劃生育政策家庭的獎勵,應歸獨生子女及其父母共有。法院認定王某2的30平方米照顧面積,由王某2、王某1、邱某5三人共有,每人10平方米。
4. 繼承權的行使
邱某5去世后,其享有的宅基地補償款83,125元及安置面積40平方米(自身30平方米+照顧面積中10平方米),作為遺產由法定繼承人——配偶王某1、女兒王某2、父母邱某1、王某3各繼承四分之一。即每人繼承20,781.25元補償款和10平方米安置面積。
5. 安置面積折價款的計算
對于安置面積的分割,不能簡單按當前市場價計算,需扣除購房成本。法院綜合考慮三套房屋的市場價、購入價、已出售情況等因素,結合原告方享有的100平方米安置面積(王某1、王某2自享份額加繼承份額),酌情判令被告支付33萬元折價款。
四、 紹興律師郝小青給公眾的實用建議
1. 動遷時及時確認家庭成員權利
動遷部門出具的《安置人口核定表》是確認家庭成員安置資格和面積的重要文件。若發現遺漏,應及時提出異議,避免事后爭議。
2. 家庭內部協商應簽訂書面協議
家庭成員就拆遷利益分配達成一致意見時,務必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份額和補償方式。口頭承諾難以舉證,易引發糾紛。
3. 保留出資和補償證據
對于建房出資、支付補償款等事實,應保留銀行轉賬記錄、收據等憑證,以備日后證明。
4. 及時主張權利,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拆遷利益糾紛的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本案中,因原告方16年間未主張權利,被告的抗辯雖未被采納,但長期不主張仍可能增加舉證難度。
5. 出嫁女兒權益受法律保護
無論女兒是否出嫁,其在娘家的宅基地使用權、安置面積等合法權益均受法律保護。家庭成員應尊重彼此權利,避免因傳統觀念侵害他人利益。
五、 結語
本案是一堂生動的分家析產法律課。它清晰地告訴我們:宅基地動遷安置利益屬于家庭共有財產,每位家庭成員(包括出嫁女兒和孫輩)都享有相應份額;獨生子女照顧面積歸獨生子女及其父母共有;遺產繼承需依法進行。對于每一個面臨動遷的家庭而言,提前明確權利、保留證據、友好協商,方能避免“拆遷富”變成“家庭散”的悲劇。
免責聲明:本文基于公開裁判文書進行法律實務評析,旨在傳播法律知識,不構成針對任何個案的法律意見。具體法律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紹興律師郝小青專注于婚姻家事、分家析產及民商事爭議解決領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