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寧陵縣石橋鎮某村村民張某與劉某是前后院鄰居,兩家宅基地相鄰多年。2025年5月,張某翻建房屋時,劉某認為張某的地基越過了兩家約定的邊界,占用了自家宅基地,多次阻攔張某施工,張某則拿出老宅基地使用證稱自己是按證載范圍施工,并未越界。雙方爭執不下,張某訴至法院要求劉某排除妨礙。
解紛過程:寧陵縣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張某的起訴材料后,考慮到該案是典型的鄰里之間宅基地糾紛,直接判決容易激化雙方矛盾,征得雙方當事人同意后,遂向寧陵縣綜治中心法院派駐工作人員推送了案件信息,聯合綜治中心共同化解。綜治中心迅速組建由法院派駐綜治中心退休老法官、石橋鎮自然資源所工作人員和村干部組成的調解小組參與調解。調解小組到現場實地勘測,對照雙方宅基地確權檔案和老證書測量邊界,最終確認張某的地基確實超出證載范圍。隨后,調解員向張某釋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關于宅基地使用權的規定,說明了越界施工的法律責任;村干部則從“鄰里和睦”角度,講述兩家多年互幫互助的往事,勸導雙方各退一步,經過耐心溝通,張某同意按實測邊界調整地基,退還占用土地,劉某也表示不再阻攔施工,還愿意幫忙協調施工期間的通行問題。雙方當場簽訂調解協議,至此案結事了。
典型意義:該案通過“法院+綜治中心”聯動模式,一方面,依托綜治中心整合多方資源,實地勘測厘清事實,為調解提供堅實依據;另一方面,法官釋法明理與鄉土情理疏導相結合,既守住了法律底線,又兼顧了鄰里情誼。
這種“法理+鄉情”的調解方式,不僅高效解決了糾紛,還修復了鄰里關系,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為基層處理類似宅基地糾紛提供了參考范本。
來源:京九晚報
![]()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