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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
ZJUSOM
在全球經(jīng)濟發(fā)展中,中小企業(yè)的地位舉足輕重。數(shù)據(jù)顯示,美國99%的企業(yè)為中小企業(yè),中國超1.4億家中小企業(yè)貢獻了60%以上的GDP和79%的就業(yè)崗位。然而,有限的交易記錄、匱乏的財務數(shù)據(jù)、缺乏抵押物等問題,讓中小企業(yè)被銀行歸為高風險借款群體,融資難、融資貴成為制約其發(fā)展的最大障礙。
為破解中小企業(yè)融資困境,供應鏈金融應運而生,核心企業(yè)憑借對供應鏈的深度了解,為上下游中小企業(yè)提供信用擔保,這種模式被廣泛應用。新希望集團為合作農(nóng)戶提供信用擔保,解決其養(yǎng)殖資金難題;伊利集團為下游零售商背書,助力其獲得銀行貸款;長三角地區(qū)的魚料供應商通過精細化風險評估,為小龍蝦養(yǎng)殖戶提供融資擔保……在這些實踐中,信用擔保不僅讓銀行更愿意放貸,更悄然傳遞著關于中小企業(yè)信用質(zhì)量的關鍵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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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那么,信用擔保在供應鏈金融中究竟扮演著怎樣的角色?它發(fā)揮作用的前提和邊界又是什么?近日,浙江大學管理學院百人計劃研究員宋昊天攜手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經(jīng)濟管理學院副教授劉慧慧、紐約大學斯特恩商學院豐田汽車公司講席教授肖文強,在管理學國際頂級期刊Management Science發(fā)表題為Multidimensional Signaling with Supplier Credit Guarantees(供應商信用擔保下的多維信號傳遞)的研究論文。他們通過構建三方博弈模型,剖析了供應商信用擔保的底層邏輯,為供應鏈信用擔保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提供了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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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科研】專題,讓我們一同探尋供應鏈中信用擔保的核心價值,共同揭開破解中小企業(yè)融資困局的理論密碼。
學者簡介
宋昊天,浙江大學管理學院服務科學與運營管理學系百人計劃研究員。研究方向:平臺運營管理、供應鏈金融、商業(yè)模式創(chuàng)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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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劉慧慧、紐約大學肖文強同為論文合作者。
他們構建三方博弈模型,深挖信用擔保底層運作邏輯
為精準厘清信用擔保在供應鏈金融中的作用機制,研究團隊構建了由供應商(提供擔保的核心企業(yè))、資金受限的買方(被擔保的中小企業(yè))和銀行組成的三方互動框架,將買方分為高能力(H型)和低能力(L型)兩類。兩者的核心差異在于風險管理能力:高能力買方經(jīng)營風險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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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研究分別從“信息對稱”和“信息不對稱”兩種場景展開分析。“信息對稱”意味著買方的類型(高能力或低能力)被供應商和銀行共同知曉;“信息不對稱”則更貼近現(xiàn)實情況——供應商憑借供應鏈合作優(yōu)勢掌握買方真實類型,銀行卻只能通過外部信息來進行判斷。在此基礎上,研究重點探討了“僅包含批發(fā)價格的一維合同”和“結合批發(fā)價格與信用擔保額度的二維合同”這兩種不同形式合同的作用效果。銀行方面會根據(jù)觀察到的合同條款更新對買方類型的判斷,并據(jù)此設定無風險均衡利率,而供應商則會根據(jù)買方類型并預判銀行的行動設計最優(yōu)合同,實現(xiàn)自身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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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在研究過程中,團隊結合新希望集團、伊利集團等企業(yè)的實際操作,將供應商的信用擔保流程、風險評估標準、融資成本等現(xiàn)實因素納入模型。同時還設定多個限制條件,例如設定銀行市場為完全競爭市場、供應商存在潛在融資成本、買方無初始資本且需通過銀行貸款完成訂貨等,讓模型的假設條件更符合供應鏈金融的真實運作場景。
信用擔保一定能提升運營效率嗎?
傳統(tǒng)觀點認為,信用擔保作為風險分擔機制,能降低銀行的放貸風險,進而減少買方的融資成本,從而激勵買方增加訂貨量,實現(xiàn)供應鏈的效率提升。然而,研究卻得出了不一樣的結論。
在信息對稱的理想場景下,信用擔保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動訂貨量增加,但同時會產(chǎn)生一個關鍵問題——供應商會因提供擔保而抬高批發(fā)價格,這一行為會直接抵消訂貨量增加帶來的正向效應,使得最終的均衡訂貨量并未實現(xiàn)實質(zhì)性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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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研究進一步發(fā)現(xiàn),信用擔保的價值還與供應商的融資成本密切相關。當供應商無需承擔融資成本時,提供信用擔保的效果與降低批發(fā)價格所帶來的效果基本保持一致,并未帶來額外的收益;而當供應商存在融資成本時,提供信用擔保會讓其承擔買方違約后的代償成本,甚至可能因代償金額超過銷售利潤而產(chǎn)生額外融資支出,此時僅包含批發(fā)價格的合同反而比附帶信用擔保的合同更優(yōu)。
這一結論揭示了信用擔保在信息對稱下的運營效率悖論:其看似具備的“提升訂貨量、優(yōu)化供應鏈效率”的功能,卻會因供應商的批發(fā)價格調(diào)整而失效,且在融資成本被考慮進去時,提供信用擔保反而會損害供應商利益。
既然信用擔保并不一定能提升運營效率,那它的核心價值體現(xiàn)在哪里呢?
當信息不對稱時,信用擔保的“信號”價值才真正顯現(xiàn)
相較于信息對稱的理想狀態(tài),信息不對稱是供應鏈金融中的普遍現(xiàn)實,而這正是信用擔保發(fā)揮核心價值的關鍵場景。
研究發(fā)現(xiàn),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信用擔保的核心功能并非提升運營效率,而是作為“信號傳遞工具”,幫助高能力供應商向銀行證明“我的客戶是優(yōu)質(zhì)的”,讓銀行準確識別買方的真實風險水平,進而破解中小企業(yè)的融資信息壁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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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研究對比了兩種合同形式的信號傳遞效果:
1
在僅以批發(fā)價格為信號的“一維合同”中,最終會形成供應商的“混同”。
在現(xiàn)實情況中,調(diào)整批發(fā)價無論對對高能力供應商還是低能力供應商而言,對成本的影響幾乎無異。低能力供應商可以輕松模仿高能力供應商的定價策略。如果高能力供應商想把價格定得與眾不同,則需付出巨大的代價——要么價格高得離譜,逼得下游不敢多訂貨;要么價格低得讓自己虧本。這筆代價遠超區(qū)分帶來的好處,所以理性選擇是放棄區(qū)分,兩類供應商最終報出相同的批發(fā)價格。銀行隨之無法分辨買方類型,只能統(tǒng)一設定貸款利率。
2
結合批發(fā)價格與信用擔保額度的二維合同,能有效實現(xiàn)供應商的“區(qū)分”。
如果合同中包含信用擔保額度,高能力供應商可通過提供部分或全額擔保,向銀行傳遞買方低風險、低違約概率的明確信號,且這一信號是可信的。低能力供應商若模仿高能力供應商的行為提供擔保,將承擔遠超自身承受能力的違約代償風險。畢竟客戶失敗概率高,意味著未來真要掏錢賠付的可能性大得多。更關鍵的是,高能力供應商通過擔保傳遞信號時,無需扭曲批發(fā)價格,可將其保持在信息對稱下的最優(yōu)水平,兼顧信號傳遞與運營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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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這一發(fā)現(xiàn)揭示了供應鏈金融合同中各要素的功能分工規(guī)律:批發(fā)價格負責保障運營效率,實現(xiàn)訂貨量優(yōu)化;信用擔保負責完成信號傳遞,幫助銀行甄別真實風險。二者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促成了供應商的有效分離。這也為核心企業(yè)提供了重要思路: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中,合理設計信用擔保,既可以讓自己與低能力競爭者有效區(qū)分,又能保持批發(fā)價格的運營效率最優(yōu)。
信用擔保一定能實現(xiàn)“雙贏”嗎?
在破解了信用擔保的核心價值后,研究進一步分析了其對供應商和買方的利益影響,得出了另一重要結論:信用擔保并非總是能讓供需雙方實現(xiàn)雙贏,在不同的參數(shù)條件下,可能出現(xiàn)“供應商受益、買方受損”“買方受益、供應商受損”甚至“雙方均受損”的情形,這一發(fā)現(xiàn)打破了“信用擔保必然有利于買方”的直觀認知。
具體而言,信用擔保對雙方利益的影響,主要取決于供應商的融資成本、銀行對買方類型的先驗信念、產(chǎn)品盈利水平三大核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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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多維研究啟示,為理論與實踐雙向賦能
本研究以嚴謹?shù)牟┺恼撃P秃拓S富的現(xiàn)實案例,系統(tǒng)剖析了供應商信用擔保在供應鏈金融中的運作邏輯和核心價值,挑戰(zhàn)了“信用擔保的核心作用是提升運營效率”的傳統(tǒng)認知,明確了其在信息不對稱下的信號傳遞功能,同時揭示了信用擔保的利益權衡規(guī)律,為供應鏈金融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應用提供了全新的視角。
理論層面,研究構建了供應鏈金融中多維度信號傳遞的分析框架,揭示了合同要素的功能分工規(guī)律,豐富了供應鏈金融和信號傳遞理論的研究成果,為后續(xù)學者研究供應鏈金融中的金融工具設計、信息不對稱破解等問題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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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千庫網(wǎng)
在實踐層面,該研究為核心企業(yè)、中小企業(yè)和銀行三方均提供了重要的決策參考:
1
對于核心企業(yè),應充分認識到信用擔保的信號傳遞價值,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中,通過合理設計擔保額度實現(xiàn)與低能力競爭者的分離。在設計擔保方案時,不能簡單將其視為“提升供應鏈粘性、幫助合作伙伴”的工具,而是需結合自身融資成本、市場對供應鏈的認知、產(chǎn)品盈利水平等多重因素,審慎評估其對供需雙方利益的影響。
2
對于中小企業(yè),應理性看待核心企業(yè)的信用擔保,關注其背后的隱性成本,選擇最適合自身發(fā)展的融資模式,避免因擔保陷入利潤受損的困境。
3
對于銀行,可將核心企業(yè)的信用擔保作為甄別中小企業(yè)風險水平的重要信號,據(jù)此制定差異化的貸款利率,在降低放貸風險的同時,更好地服務中小企業(yè)融資需求。
中小企業(yè)的發(fā)展是經(jīng)濟活力的重要體現(xiàn),破解其融資困局需要理論與實踐的雙向賦能。本研究從學術視角為供應鏈信用擔保的合理應用提供了科學指引,而在實際操作中,核心企業(yè)、中小企業(yè)、銀行和監(jiān)管部門仍需多方協(xié)同,不斷優(yōu)化供應鏈金融模式,讓信用擔保真正成為緩解中小企業(yè)融資難、推動供應鏈高質(zhì)量發(fā)展的有效工具,助力實體經(jīng)濟行穩(wěn)致遠。
附:論文摘要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credit guarantees in a supply chain setting involving a supplier, a capital-constrained buyer, and a bank. We find that under complete information, credit guarantees increase order quantities but paradoxically raise wholesale prices, overall rendering the credit guarantee not useful for improving the operational efficiency. However, under information asymmetry, either a partial or full guarantee emerges in equilibrium, with the wholesale price maintained at its optimal full-information level. This underscores the pivotal role of credit guarantees in effective signaling and delineates the distinct functions of the wholesale price and the guarantee—the former on operational efficiency and the latter on signaling efficacy. Further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the supplier and buyer performances under the two contract types reveals that credit guarantees do not always benefit both parties.
編輯排版:伍梁永
審核:佟慶、宋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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