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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柬埔寨、馬來西亞等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的國家,其出口到美國的商品目前執行Section 122下的臨時 10% 附加關稅(ad valorem surcharge),而非之前雙方協議中約定的19%或20%對等關稅稅率。
此前,美國政府已與多個國家和地區達成貿易協議,這些協議的前提是美國承諾降低對等關稅的稅率。包括英國(10%)、歐盟(15%)、柬埔寨(19%)、印尼(19%)、馬來西亞(19%)、菲律賓(19%)、越南(20%)、日本(15%)、巴基斯坦(19%)、韓國(15%)、中國臺灣(15%)、瑞士(15%)和列支敦士登(15%)。
盡管美國政府聲稱這些協議“仍然有效”,美國貿易代表杰米森·格里爾表示,他相信這些協議將繼續有效。但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已更新其清關/報關自動化系統(ACE),所有國家適用 10% 附加稅率。
這是因為最高法院裁定特朗普引用IEEPA(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實施的關稅無效,導致對等關稅和芬太尼關稅被終止。
2月22日,美國海關發布正式公告,明確自2月24日起終止所有基于IEEPA的關稅措施,包括對等關稅和芬太尼關稅。此前美國與多個國家達成了貿易協議,但其稅率條款依賴IEEPA授權,因此隨之失效。
根據美國海關公告,從2026年2月24日起,美國針對所有國家和地區實施統一的Section 122 10%全球附加稅,清關代碼為HTSUS heading 9903.03.01。馬來西亞、越南等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的國家無特定豁免,因此適用此統一稅率。
雖然特朗普隨后表示可能升至15%,但當前公告仍為10%,15%關稅未生效。
這項關稅屬于臨時措施,有效期僅150天。在此期間,白宮將尋求利用另外兩種機制重建其關稅體系:一是與不公平貿易行為相關的第301條關稅,二是出于國家安全考慮而征收的第232條關稅。
對與美國達成貿易協議的國家而言,目前最大的不確定因素是,雖然協議稅率失效,但協議中的非關稅承諾,如市場開放、投資合作可能仍有效,而這些措施本身是用于換取降低關稅的。如果真是這樣,那么對于這些國家來說,這無疑是一種殘酷的諷刺。這些國家在壓力下匆忙與特朗普政府達成減稅協議。
雖然目前第122條款關稅是10%,但特朗普一直威脅要提高到15%,而且第122條款關稅是疊加在最惠國待遇(MFN)關稅稅率之上的。如果稅率升至15%,例如一個產品出口美國的MFN稅率是3%,則總關稅為3%+15%=18%。
那么該稅率將高于美國與多個國家達成的貿易協議的稅率,包括美國與英國、歐盟、日本、韓國、瑞士和列支敦士登的協定,這些國家達成的協定規定美國最高稅率為15%,這里面包括最惠國待遇(MFN)關稅稅率。例如一個產品出口美國的MFN稅率是3%,則總關稅為3%+12%=15%。
中國是美國最高法院裁決的最大直接受益者之一。法院不僅駁回了中國此前面臨的10%對等關稅,還駁回了針對中國額外征收的10%芬太尼關稅。芬太尼關稅尤為重要,因為它適用于所有商品,沒有任何例外,而之前的對等關稅則豁免了許多商品,例如電子產品。
然而,一個復雜因素在于,考慮到特朗普將于3月底訪華,中國此次能否與特朗普政府進行更有效的談判。但經過幾輪貿易戰,中國已證明有能力反擊特朗普的威脅,這得益于對全球稀土貿易的強大掌控。中國可以利用這一點來避免美國再次提高關稅。
特朗普政府于2025年年底啟動一項新的301條款調查,以調查中國是否遵守了在特朗普第一任期內達成的貿易協議。這項調查很可能成為特朗普未來加征關稅的依據或者談判籌碼。
同樣,無論目前與一些東南亞國家達成的關稅協議在技術上是否有效,特朗普政府顯然也會尋求利用第301條款或第232條款調查來重建其對該地區的關稅。
最后一點是,取消對等關稅對美國和世界經濟都有利。雖然特朗普想要重建他的關稅壁壘,但考慮到這些關稅在美國國內一直不受歡迎,他最終是否會像以前那樣走得那么遠,目前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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