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6月,陜西寶雞的劉先生聽信保險業務員推薦,為兒子購買了一份名為“五福臨門年金保險”的產品,每年交納一萬三千元保費,連續繳納十年,總共支付十三萬三千元,當時業務員明確說明,繳滿十年就能返還本金并享受分紅,還強調這是給孩子攢大學費用的穩妥方式,劉先生相信了這些承諾,之后十年一直按時繳費,從未延誤一次。
在這段時間里,他陸陸續續領了四萬七千多塊錢的生存年金,每次錢到賬,他都覺得這份保險很可靠,心里也更踏實了,他沒有仔細去看合同內容,因為想著“返本”是確定的事,業務員當時說得那么肯定,他又不是專業人士,自然沒想到后面會有問題。
到了2024年9月,這份合同眼看就要滿27年了,劉先生打電話去客服問到期能拿到多少,對方回答得很冷淡,說合同里沒寫還本的條款,到第27年結束時現金價值會變成零,他聽完一下子愣住,趕緊把保單翻出來仔細看,在密密麻麻的小字中間真的找到了“現金價值歸0”這句話,但那幾個字印得太小幾乎看不清,而且之前也從沒人跟他提過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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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提出上訴,認為合同條款寫得清清楚楚,劉先生自己沒有仔細閱讀,責任在于他自己,而且劉先生已經領取了四萬七千元的分紅,如果合同被判定無效,這部分錢應當扣除,二審法院審理后指出,雙方都存在一定責任,保險公司未能充分說明關鍵條款內容,這是主要問題,但劉先生作為成年人,在簽訂長達二十七年的合同時,連基本內容都沒有翻閱一遍,也存在疏忽。
經過二審改判,劉先生需要退還13.3萬,扣除已經領取的4.7萬,實際還需退回8.6萬多,再加上部分利息,他投入十年時間,最后凈虧損大約4.6萬,這還不包括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這些錢并不是被騙走的,而是被那些默認規則給消耗掉了。
這種情況其實經常發生,在2023年到2024年之間,銀保監會通報過好幾批類似的投訴,特別是在一些小的城市里面,保險代理人常常把分紅險、年金險說成是“保本理財”,他們喜歡使用“返本”“養老錢”這樣的詞語,故意讓保險和理財之間的區別變得模糊,監管方面要求銷售過程一定要錄音錄像,可是現實當中很多“雙錄”只是走個形式,關鍵條款還是靠口頭說明。
我看過很多類似案例,發現一個規律,保單時間越長、結構越復雜,就越容易在細節里埋下隱患,銷售人員不會直接告訴客戶"27年后賬戶價值歸零",而是會說"孩子上大學時正好能用上這筆錢",客戶相信了這種說法,就進入了這個局面,合同不是不能看,而是沒人教客戶如何看懂那些小字條款,那些小字本來就沒打算讓人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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