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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截圖
近日,在某列高鐵車上,一姑娘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車廂座位,抬頭就看見一個穿黃衣服的男士大喇喇坐在位子上。于是客客氣氣提醒對方坐錯位子了。結果對方不僅不起身,還扔出來一句“等一個有緣人”,接著低頭刷自己的手機去了。
姑娘沒辦法,只能耐著性子再跟對方交涉,霸座男振振有詞:“這個位子是你的,我也沒說不給你坐,離那么老遠叫什么?”此時忽然旁人插話進來:“你們吵能不能稍微靠邊?”霸座男于是順桿往上爬:“對啊,讓人后面先過去。”
持續的言語挑釁后,該姑娘終于被徹底激怒了,于是嘶吼起來:“那你起來了我就進去了呀!”
這時霸座男竟然耍起了無賴,挽了挽兩邊的袖子,優哉游哉地說道:“你這樣叫我就真不想起了。”當姑娘聲稱要找乘警時,霸座男不僅嘲諷說“拜托你稍微快一點”,還故作姿態讓她把路讓給其他通行的乘客。
此時,最離譜的事來了,一旁有個大叔也開始對著姑娘指責,說“大老遠我都在你背后聽到的,你有公主病也不能拿到車上耍啊”。
直到乘務員過來核實情況,才發現原來這名男子根本就是玩“買短乘長”的套路,就是想投機取巧逃票占便宜。最后乘務人員按規定要求男子補了票,還把他勸離了占來的座位,姑娘這才終于坐上了本該屬于自己的位子。
對于此事件網友也意見不一,有人說霸座男惡意占座,應當拉入高鐵黑名單;也有人說女生大呼小叫影響到其他人,活該被指責。對此你有什么見解,也歡迎在評論區里留下真知灼見。
來源:掌聞
伊內斯
霸座的違法成本太低了。
法律人士表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條規定:“旅客應當按照有效客票記載的時間、班次和座位號乘坐。”霸座行為明顯違反該條規定,侵犯了持票旅客的合法權益。而霸座行為還涉嫌擾亂火車上的公共秩序,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可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在現實生活中,遇到霸座現象,往往也就是爆發爭吵后讓乘警來處理,這次案例中霸座男也只是補了票而已。由此可見,霸座的違法成本很低,他本來就應該補票的,不是嗎?
反觀被霸座的姑娘,遇到霸座男簡直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更讓人心寒的是,周圍乘客非但不幫忙,還出現了不明真相而登味十足的離譜大叔。
相信每個人出門在外,誰都不愿意遇到霸座現象,但如果不能及時制止霸座,也許下一次你就是那個“被霸座”的倒霉蛋了……
繩易斷
先有對錯,再有態度。
高鐵上這場“等一個有緣人”的鬧劇,本該一目了然的問題,硬生生被攪成了一鍋粥——明明是占座者的錯,最后被架在火上烤的,卻是被占座的人。
姑娘客客氣氣提醒,霸座男紋絲不動;姑娘聲量提高,霸座男立刻抓住把柄:“基于你剛才的不客氣……”聽聽這話術,多高明——他成功地把話題從“我占了你的座”偷換成了“你態度不好”。旁邊那位大叔更是神補刀:“你有公主病也不能拿到車上耍”——好家伙,不聽是非曲直,上來就給受害者扣一頂帽子。
這就是當下公共討論中最流行的邏輯陷阱:把態度置于對錯之前,用情緒代替是非。
《論語》里子路問孔子:“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什么叫“正名”?就是先把是非對錯搞清楚,先把誰占座、誰有理這件事掰扯明白。這個霸座男的“高明”之處,恰恰就是“亂名”——他成功地把“占座”這個核心事實模糊掉,把水攪渾,然后渾水摸魚。
說到底,高鐵座位是個最簡單的契約關系:你買了票,這個座位暫時屬于你。誰來坐?你坐。誰不讓?誰錯。至于你語氣好不好、態度溫不溫柔、有沒有公主病,那都是后話。姑娘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天經地義的事,硬是有人要挑她不夠冷靜。這種“各打五十大板”的偽公正,比霸座本身更可怕。
下次再遇到這種事,不妨記住:對錯在前,態度在后,名正方能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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