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印發《山西省煤矸石生態回填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目標為:到2027年,黃河、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海河主要支流沿線重點產矸區,煤矸石生態回填有序推進,煤矸石無序傾倒、違規占地問題得到有效整治;到2030年,全面建成科學規范、高效運行的煤矸石生態回填體系,煤矸石環境風險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煤矸石生態回填模式。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的決策部署,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戰略,日前,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八部門聯合印發《實施方案》,切實破解煤矸石規模化消納難題。該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引領,聚焦我省煤矸石產生量大、歷史堆存量多、消納困難等問題,全面落實《固體廢物綜合治理行動計劃》,堅持以源頭減量為首要目標,綜合利用為主要渠道,生態回填為兜底保障,因地制宜、科學有序推進煤矸石生態回填,助力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山西,自2026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
《實施方案》
確定了六項主要任務,包括合理確定生態回填的重點區域、嚴格落實生態回填項目選址要求、科學編制煤矸石生態回填實施方案、明確實施方案報審程序、積極主動辦理項目手續、強化煤矸石生態回填全過程管理。其中,以黃河、汾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海河主要支流沿線重點產矸區為重點,優先將自然保護地、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居民區、學校及醫院等環境敏感區及周邊區域內無法實現井下充填、發電、制備建材、填筑路基等的煤矸石,在露天采礦坑、采煤沉陷區、天然坑洼區及自然荒溝等區域實施生態回填。
《實施方案》
還對相關職責進行分工,并要求各市和相關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部門協同,拓寬資金渠道,強化過程監管,加強工作調度,確保煤矸石生態回填工作科學有序推進。
來源:山西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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