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回避實驗哲學對哲學直覺可靠性的質疑,不少分析哲學家主張“專家辯護”,但該策略往往導致分析哲學喪失大眾消費者。
原文 :《從哲學消費者角度審視“專家辯護”》
作者 |武漢大學哲學學院教授 馮書怡
圖片 |網絡
長期以來,分析哲學家普遍認同哲學直覺為哲學理論提供辯護證據。然而,近二十年,實驗哲學家強烈質疑直覺的可靠性。溫伯格等學者發現,人們的哲學直覺易受文化、性別、性格等非哲學因素影響,因此并不可靠。如果哲學直覺確實是分析哲學理論的證據來源,卻又如此不可靠,整個分析哲學大廈就缺乏穩固的根基。
為了維護分析哲學的根基,不少分析哲學家提出“專家辯護”策略,其要點在于區分大眾直覺和專家直覺:未受過哲學訓練的普通大眾的直覺不可靠,但哲學專家的直覺可靠。此外,分析哲學的證據來源只包含專家直覺,但不包含大眾直覺。因此,實驗哲學家對哲學直覺的攻擊絲毫不會損害分析哲學。當然,“專家辯護”引發諸多反對,比如,實驗哲學家發現,專家直覺并不像“專家辯護”的支持者所認為的可靠。但這些反對意見是否致命,尚無定論。本文將從新角度來論證“專家辯護”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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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專家辯護”的效果
本文借助多伊奇和蘭德斯提出的“消費者—生產者”概念展開論證。蘭德斯主張,在探討分析哲學的證據來源時,應切換到消費者視角,關注讀者如何認定該理論的辯護來源。
“專家辯護”預設的關鍵前提是:專家與大眾在直覺可靠性上存在差異。由此可推斷出:雙方在直覺內容上也存在分歧。假谷倉案例的實驗直接從經驗層面揭示了這種分歧:大多數分析哲學家都一致認為,該案例的主角不知道“那里有一個真谷倉”;但克拉索等人發現,不少大眾被試傾向于認為主角擁有“那里有一個真谷倉”這一知識。因此,無論是通過推理還是通過經驗驗證,我們都有理由建立前提1:存在一些哲學命題,專家與大眾對其的直覺判斷存在分歧。
接下來引入前提2至4,它們也是合理的工作前提。前提2:哲學理論的消費者分為兩類,一是既生產又消費哲學理論的專家群體;二是不從事哲學生產而僅作為純粹消費者的大眾群體。前提3:哲學家提供的哲學理論要么是純粹的底層直覺,要么是“底層直覺+邏輯推演”的整個論證架構。前提4:作為純粹消費者的大眾群體絕大多數并不擅長邏輯推演。前提2和3顯而易見,前提4也是老生常談。因此,如果將哲學理論“售賣”給作為純粹消費者的大眾群體,大眾群體就必須對該哲學理論底層直覺有消費意愿。如果大眾群體對其底層直覺缺乏消費意愿,就會對整個理論缺乏消費意愿。再結合前提1,可得到結論:存在某些哲學理論,大眾群體對其缺乏消費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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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例來說,在蓋梯爾案例和假谷倉案例中,如果大眾的底層直覺和專家存在分歧,這兩個案例就難以被大眾理解和接受,進而無法激發其消費意愿。此外,哲學案例往往只是哲學理論建立的起點:提出反例不是最終目的,而是為了正向構建一套哲學理論。如果讀者在起點(如蓋梯爾案例和假谷倉案例)就缺乏消費意愿,我們可以預見,讀者對奠基于這兩個案例之上的知識理論的消費也將乏力。因此,經典分析哲學案例及其衍生的正面理論,盡管在哲學家中被高度認同,卻可能無法在大眾讀者中形成廣泛傳播和認同。讀者的流失同樣是對分析哲學根基的一種削弱。
[本文后續詳見2026年3月10日頭條推送]
文章為社會科學報“思想工坊”融媒體原創出品,原載于社會科學報第1991期第5版,未經允許禁止轉載,文中內容僅代表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報立場。
本期責編: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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