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超音速武器概念最早是錢學森在1946年提出的,是目前各國軍隊競爭的核心焦點,被軍事專家稱為第三次航空技術革命。
那么什么樣的武器?達到什么樣的標準?才算是高超音速武器!
目前,全球公認的高超音速武器的核心定義,包含三個必備要素。
首先就是速度標準。最低速度5馬赫,也就是時速6000公里,是基本標準。當物體達到這一速度時,會出現氣流電離、表面熱流密度指數級增長等特有物理現象,與普通超音速飛行存在本質區別。
![]()
美國國會研究服務處,在 2025 年最新報告中進一步明確,高超音速武器的飛行速度 “至少為 5 馬赫”,這個標準已成為國際軍事技術領域的通用準則。
但速度并非唯一判定依據。事實上,許多洲際彈道導彈的彈頭末端速度可以達到10馬赫以上,但是這個不算高超音速武器。
![]()
因為高超音速武器還要具備以下兩個特征,就是飛行空域與機動變軌能力。
高超音速武器飛行空間,要在20-100 千米高度的臨近空間或大氣層內完成大部分飛行,而不是像彈道導彈那樣主要在大氣層外,走固定的拋物線軌跡。
![]()
還有就是高超音速武器要具備全程可控的機動能力,能夠通過氣動布局調整或動力系統干預實現變軌,飛行軌跡比較復雜,可以規避各種攔截武器,這也是它區別于傳統彈道導彈的核心標志。
總結起來就是,高超音速武器要同時滿足“5 馬赫以上速度、大氣層內 / 邊緣飛行、可控機動變軌” 三個條件,才能被稱為高超音速武器。
目前世界上的高超音速武器主要分為高超音速助推滑翔導彈、高超音速巡航導彈兩種。
![]()
第一種高超音速助推滑翔導彈。是目前技術最成熟的類型,運作模式是通過火箭助推器將滑翔體送至大氣層邊緣后分離,利用氣動升力和地心引力完成遠距離滑翔,期間可實施大范圍的機動變軌,躲避各種反導系統的攔截。
![]()
比如我國的東風17就是屬于這種類型,它采用乘波體彈頭,射程1500-2000公里,可以實現超過 10 馬赫的滑翔速度,落點精度控制在數米范圍內。
第二種就是高超音速巡航導彈。它全程依賴吸氣式發動機提供動力,全程在大氣層內飛行,這方面與普通亞音速巡航導彈類似。但是速度要遠超普通的巡航導彈,通過超燃沖壓發動機直接實現加速,速度可以達到6-10馬赫。
![]()
雖然飛行速度不如第一種助推滑翔導彈,但是體型相對較小,飛行軌跡更靈活,可以從飛機、艦艇、陸地等多種平臺上發射,應用前景更加廣泛。
比如,我國的長劍-1000就是這種類型。美國正在研發的高超音速巡航導彈,設計指標就是“5 馬赫以上速度 + 大氣層內機動巡航”,完全符合高超音速武器的定義。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