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3.15維權進行時|糟心!西安女子一次付清全年房租 結果中介欠房東租金
“本以為一次性付清一年房租能省心,沒想到會遇到被趕走的風險。”近日,西安市民李女士(化名)向華商報反映,她通過中介在未央區租住的房子,因中介拖欠房東租金,自己面臨被清退的窘境。更讓她氣憤的是,當她與中介溝通時,問題不但沒解決,雙方還吵了起來,最后只能報警。
一次性付清全年租金,房東上門方知中介欠租
據李女士回憶,2025年4月22日,她通過位于未央路東方濠璟商務大廈內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在御井路的錦尚華府租下了一套兩室一廳。合同租期一年,從2025年4月23日起算。
為了圖個省心,李女士一次性支付了全年12個月的房租(2450元/月),此外,她還交納了年外5天房租、押金、中介費以及一年的物業費,共計三萬余元,一切手續辦理妥當,李女士安心地住了下來。
然而,平靜的生活在2025年秋天被打破。一天一位自稱是房東的人來家里敲門,并告知李女士,中介已經拖欠了房租,希望她能聯系租賃公司交四季度的房費。“我當時就懵了,我明明交了一年的房租啊。”李女士回憶道。
李女士隨即聯系了當初對接的房管,對方拖了幾天后,最終給了房東一個季度的房租。
今年3月房東再次上門:中介又拖欠房租了
2026年3月4日晚,房東再次敲響了李女士的門。原來,在支付了上一個季度的房租后,中介就再也沒有繼續給房東錢。李女士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立刻聯系了當初與她簽合同的業務員。然而,對方卻表示自己已經離職,“不干了”,讓她聯系合同上的負責人。李女士輾轉聯系上負責人后,得到的回復更是讓她心涼:“現在沒錢。”
看到李女士的困境,房東也十分無奈,接過電話與中介溝通,但對方的態度依然是“不給”。一場圍繞房租的糾紛,讓李女士這個租客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協商破裂報警介入,一份“解除合同”成難題
3月5日晚上,李女士聯系上中介公司的另一位負責人,但雙方的溝通并不順暢,甚至雙方有了言語沖突。無奈之下,李女士選擇報警。
在警方介入后,中介人員的態度有所變化,表示“明天中午就解決”。當晚,一位自稱是中介“管家”的人給李女士發來了一份解除合同的協議,然而,這份協議卻讓李女士犯了難。“協議里面關于要退還給我的錢款金額是空白的,而且還有一項條款我不認可。”李女士告訴記者,她擔心一旦簽了這份“不清不楚”的合同,對方會以各種理由拖延,甚至不給她退錢。因此,她拒絕了簽字。
住建部門介入調解
建議市民謹慎選擇租房機構
李女士稱,他曾將自己的遭遇反映給了12345市民熱線。3月6日早上,她接到了未央區住建局工作人員的電話回復,稱她的問題正在分派中,會派人去了解具體情況。李女士的訴求很明確:“我只要中介退還剩余的房費和押金。”
3月6日上午,記者就此事聯系了涉事的房屋租賃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與李女士已溝通了多次,公司目前愿意退還剩余的房費和押金,但前提是需要李女士簽署那份解除合同的協議。
隨后,記者也從未央區住房和城市建設局處證實了此事。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6日上午9點多,我們分別與租客和中介公司進行了聯系對接。雙方在前期溝通中情緒都比較激動,目前中介表示愿意給租客退錢,但是要簽一個解除合同。”該工作人員還表示,住建部門會繼續加大對轄區內中介公司的監管力度,盡量減少此類投訴的發生。
針對李女士的遭遇以及近期頻發的租房糾紛,該工作人員也向廣大市民發出了租房提醒:“市民在交押金、定金時一定要問清楚,不要輕信業務員的口頭承諾,所有約定好的事項都應盡量寫進合同里。對于中介提出的維修費等條款也要慎重對待。在租賃前,最好能在網上查詢一下該公司的信息和信譽,盡量選擇一些大型經濟機構,簽訂三方協議,這樣后期涉及的問題會少一些。”
3月6日下午3時許,李女士告訴記者,她租房的這個事情已經解決,中介把她剩余的房費已退給她。“完了之后,我就搬走了,這個事就解決了,他們那邊跟我現在沒有關系了”。李女士說。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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