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海關發布
近日,羅湖海關查獲進境旅客攜帶大麻1包,凈重7.11克。
海關關員在對進境旅客進行監管時,發現一名男性旅客進入海關監管區未向海關申報,且刻意低頭躲避視線,海關關員隨即對其進行攔截檢查。海關關員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該旅客身上散發出明顯的大麻氣味,正準備進一步核查時,該旅客突然將口袋內物品拋至地面。經關員進一步查看,地上為一包用透明密封袋包裝的疑似大麻。后經專業機構鑒定,上述物品中檢出四氫大麻酚成分,確認為大麻,凈重7.11克。目前,該案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海關提醒: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供稿/ 深圳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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