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9億元寶塔石化票據大案迎來新進展!2026年3月1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寧夏監管局披露行政處罰信息(寧金罰決字〔2024〕8號、9號、10號、11號、12號),寶塔石化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寶塔石化”)全資子公司寶塔石化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下稱“寶塔石化財務”)因違規出具票據、提供虛假報表,內部控制全面失效,嚴重危害金融安全,被依法吊銷金融許可證。時任董事長孫培華、總經理霍言(原文后文提及霍健,統一按原文核心表述為霍言)、副總經理劉雪梅、黃健飛等4名高管被終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這是近年來監管部門對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開出的最嚴厲罰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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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吊銷金融許可證是針對金融機構最嚴厲的行政處罰之一,意味著寶塔財務公司將徹底喪失經營資格,不得繼續開展任何金融業務,必須依法進行清算與注銷。這張遲來八年的罰單,為這場始于2018年的金融鬧劇畫上了句號,也讓這樁驚天大案重回公眾視野。
昔日寧夏首富的失控“棋局”:從“石化帝國”到危機潛伏
這起大案的根源,要從寶塔石化的締造者、曾經的“寧夏首富”孫珩超說起。公開資料顯示,1960年出生的孫珩超是寧夏中衛人,早年曾擔任檢察官、蘭州大學法律系教師,1993年“下海”經商,1997年收購瀕臨倒閉的南梁農場小型煉油廠,成立銀川寶塔化工廠,后組建寶塔石化集團。
通過持續擴張與并購,寶塔石化逐漸發展為橫跨石油化工、煤化工、天然氣化工的大型民營能源集團,還涉足酒店、油田、煤田等領域。巔峰時期的2016年,集團總資產達685億元,擁有職工1.5萬人,2017年位列中國企業500強第318位,孫珩超也曾多次登上胡潤百富榜“寧夏首富”寶座。
然而,快速擴張背后早已埋下風險隱患。2008年至2013年,孫珩超加快全國布局,在珠海、新疆等地建立產業,導致資金需求量激增。2012年,寶塔石化資金壓力陡增,甚至引入民間高利貸和過橋貸款;2013年,受鋼貿融資風險影響,珠海寶塔被劃歸為貿易企業,遭遇銀行抽貸,集團自此出現大規模虧損。
為緩解融資困局,明知集團不符合申請資質,孫珩超仍安排霍言等人籌建財務公司。2016年4月,經原中國銀監會批籌、原寧夏銀監局批準,寶塔石化財務公司正式成立,成為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家非銀行金融機構,注冊資本金20億元,孫珩超之子孫培華出任法定代表人。按規定,該公司僅能為集團內部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簽發銀行承兌匯票需具備真實貿易背景,但這一看似打通“產融結合”的舉措,最終淪為孫珩超套取資金的工具,成為危機爆發前的飲鴆止渴。
巨額匯票成“廢紙”:171億票據黑洞的驚天騙局
孫珩超在明知寶塔石化巨額虧損、資不抵債、無兌付能力的情況下,指使寶塔石化財務公司通過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方式融資。孫培華等人在其授意下,配合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匯票、提供增值稅發票等材料;霍言等人身為財務公司高管,違規與票據中介合作,對無真實貿易背景的匯票仍予以審核簽發。
2018年下半年,債務危機全面爆發,寶塔石化財務承兌的大量匯票到期無法兌現,引發大量債權人追債。據司法機關查明,2016年4月至2018年10月期間,該公司共計審核簽發無真實貿易背景電子銀行承兌匯票49522張,票面金額達284.60億元,至案發時,未兌付匯票27064張,未兌付金額高達171.29億元。
作為中小企業常用的融資與支付工具,這些票據最終流向全國小微企業和個人,導致大量持票人陷入漫長的維權與追索訴訟。2018年11月,公安機關對孫珩超涉嫌刑事犯罪立案偵查,同年12月,孫珩超等8名涉案人員被銀川市人民檢察院批捕。2020年,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2020)寧01刑初6號),孫珩超因犯票據詐騙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五千萬元,其違法所得171.29億元及孳息被依法追繳。
余波未了:寶塔系的崩塌與重整轉型
寶塔財務公司的覆滅,只是寶塔系崩塌的一個縮影。作為寶塔石化集團旗下上市公司,寶塔實業(股票代碼:000595)自2025年4月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變更為“*ST寶實”,公司自2008年起扣非凈利潤連續17年為負,多次徘徊在退市邊緣。
值得一提的是,寶塔石化作為*ST寶實第一大股東,今年1月13日其2億股股份完成拍賣過戶,持股比例由34.99%降至17.43%,剩余持股仍處于司法凍結狀態,不排除未來12個月內根據重整計劃或質權人要求繼續減持。
2023年11月,寧夏第一建筑有限公司以寶塔石化無力清償到期債務、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為由,申請對其進行破產重整;2024年3月,法院裁定對寶塔石化等167家公司適用關聯企業實質合并重整;2025年6月,銀川中院裁定批準寶塔石化集團重整計劃,擬通過拍賣股份等方式引入戰略投資者,重整資金為1億元。與此同時,寧夏國資委主導*ST寶實重組,2024年至2026年成為其從瀕臨退市到新能源轉型的關鍵窗口期,公司計劃通過重大資產重組置入新能源資產,謀求業務轉型。
亂象剖析與監管重拳:財務公司監管的反思與升級
寶塔財務公司的覆滅,暴露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領域長期存在的監管套利和風險隱患。根據《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財務公司的核心定位是加強企業集團資金集中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服務范圍嚴格限定在集團內部成員單位,但在實踐中,部分財務公司異化為集團對外融資、金融投機的工具。
寶塔財務公司的違規操作堪稱典型:一是虛假貿易背景,系統性開具無真實交易的“空票”;二是內控形同虛設,兩年多時間內違規簽發近5萬張票據、票面金額超284億元,未被內部審計或風控環節發現;三是報表造假,向監管部門提供虛假信息,違反信息披露義務;四是風險外溢,票據通過貼現、背書轉讓流入市場,波及全國數萬持票人和金融機構。
此次頂格處罰,傳遞出監管部門對金融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的明確信號。近年來,監管力度持續加強,2022年10月,銀保監會修訂發布《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管理辦法》,大幅提高準入門檻、強化風險監管,明確財務公司不得從事套期保值類以外的金融衍生品業務、不得跨省設分支機構、不得向集團外單位發放貸款等,同時提高對股東資質、注冊資本、風控能力的要求。此次處罰正是新規精神的具體體現。
值得注意的是,這并非個案。2025年5月,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同樣因嚴重違法違規被吊銷金融許可證,多名高管被終身禁業,可見財務公司領域的監管整頓正在加速推進。
警示與反思:金融安全不容觸碰
寶塔財務公司案給金融市場留下深刻警示:其一,金融牌照不是“提款機”,企業集團財務公司作為持牌金融機構,必須堅守服務集團內部的核心定位,絕不能異化為集團違規融資的工具;其二,內部控制是金融機構的生命線,再完善的制度若未有效執行,終將淪為一紙空文;其三,監管套利終將付出代價,任何利用監管漏洞謀取私利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其四,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171億元票據黑洞不僅拖垮了寶塔系,更波及數萬群眾和金融機構,嚴重危害金融安全與社會穩定。
結語
從寧夏首富到無期徒刑,從千億“石化帝國”到金融牌照被吊銷,孫珩超與寶塔石化的結局令人唏噓。2026年3月的這張罰單,不僅是對過往違法違規行為的徹底清算,更是對未來金融市場的深刻警示:金融活動必須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本源,堅守合規底線、敬畏金融規則,任何試圖挑戰金融安全底線、損害公眾利益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大背景下,寶塔財務公司的覆滅,也成為中國金融監管體系不斷完善、不斷成熟的必經之路。
來源:供票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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