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老董
無事別惹狗,好奇害死貓。
近日,一名女子閑來無事,對重慶某局的一名領導的家產,產生了濃厚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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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該女子發現,這名局領導的老媽媽,名義上只是個退休老工人,實際上卻是一個億萬富翁。在短短三年的時間里,這位退休老媽媽財產激增,擁有了10處房產,總共有2700多平方米。
依照重慶當地的房價,這些房產的總價,已經上億。
除此之外,這位領導的媽媽,還擁有一輛賓利。
至于賓利是什么,我知道大部分普通人都沒有見過,更沒有坐過,總之賓利就像《潛伏》中的斯蒂龐克,《滲~透》中的凱迪拉克,各位看官自行腦補,知道這種車很貴就行了。
以上,無形之中,大約有給賓利做了一個免費的廣而告之。
-----了解了以上這些情況之后,這名女子沒有把情況向有關部門反映,而選擇了自行公開。
當然,這些公開的信息,很快便被當事人-----重慶那名局領導看到了。
局領導辯稱,他的媽媽頗具商業天賦,退休之后,一度馳騁商海,所以那10處房產和賓利等物,都是局座的媽媽通過合法經營所賺來的,和自己這個當兒子的并無關系。
是的,當事人并沒有否定母親確實有這些財產,而是確定這些財產與自己無關。
既然行得正,站得直,局座大人也就理直氣壯,反訴公布信息的這名女子,居心叵測,已經侵害了局座母親大人的隱私之權。
3月19日報道,經過有關部門認真審理,確認這名女子的行為,的確有錯在先,應公開給重慶局領導的媽媽賠禮,并道歉。
老董覺得,這個判決,十分公正,應舉雙手贊成。
美中不足的是,和前兩天保險公司不合理拒賠那件事一樣,新聞報道了這件事,卻并沒有說到當事人具體是誰。
這樣做,大約也是為了保護局領導的個人隱私之權吧。
畢竟,領導不容易,新聞媒體也不容易,只有那名隨便公布別人媽媽財產信息的女子,絲毫不體諒人,是個刁婦。
那么問題來了,判決之后,事態會如何發展呢?
現已知信息有三:1、有一個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2、要求公開;3、賠禮道歉。
接下來,我們就看這名涉事的女子,能不能不折不扣地按照法律,履行判決了。
判決只說了要公開,但沒有說具體在哪公開。
我覺得網絡時代,公開莫過于抖音,快手,小紅書,微博。
我們靜等這名犯了錯誤的女子,能夠在以上這些公開的網絡平臺,把自己過去一段時間所做的錯誤行為,一五一十地講出來,并逐條逐事,予以深刻反省,誠懇地向局領導的老媽媽道歉。
這名女子道歉的態度要誠懇,道歉的語言要詳盡,因為漏掉一絲一毫,都說明自省做的不夠,道歉有瑕疵。
作為老一輩退休工人,新一代商業奇才,局領導的媽媽理應得到社會的尊重,領導家人的隱私之權,理應得到合法維護。
懲前毖后,以儆效尤。
以后,再遇到類似讓領導們難堪,讓領導家人受委屈的事情,都這樣處理就對了。
再一次,為這個判例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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