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靜安區的劉女士向記者反映,自己通過12345等平臺投訴小區物業服務不到位,非但投訴的問題沒得到解決,自己還被物業反向投訴到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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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劉女士稱,她曾因物業的服務態度等問題,通過12345等平臺投訴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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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 家住6樓,有一臺洗衣機安裝在陽臺上,2025年9月的一天,劉女士因看演唱會回家較晚,她回到家用洗衣機洗衣服,3樓的鄰居投訴她家洗衣機落水管聲音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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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首先覺得很疑惑,她已經在該小區住了十幾年,此前從未有關于洗衣機落水管噪音的投訴。
經城管調解,劉女士同意之后在晚上10點后盡量不洗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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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完成的第二天,劉女士卻發現家門口貼了一張物業的整改通知,要求劉女士家將洗衣機移位,不能再放置在陽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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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覺得莫名其妙,已經調解好的事,為何突然又說整改?劉女士到物業詢問情況,因物業服務態度不好,劉女士向12345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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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又因電梯漏水等問題,陸續投訴過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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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物業向劉女士的單位反投訴劉女士。
劉女士感覺非常氣憤:“他從哪里知道我單位的?這是我的個人隱私,他怎么可能知道我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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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還表示,“物業服務不好,還要舉報到我的單位對我實施報復,以后大家還怎么敢投訴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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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物業工作人員回復,劉女士并沒有像她說的那樣只投訴了幾次,而是向不同平臺投訴共十幾次,其中還存在辱罵物業工作人員是聾啞人的情況。
工作人員通過親戚朋友得知了劉女士的單位,于是跟單位反映了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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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洗衣機噪音擾民的事件,物業工作人員稱接到3樓鄰居投訴,劉女士家頻繁在夜晚使用洗衣機,3樓鄰居家中孩子處于備考階段,被噪音吵得難以安睡。物業、城管等就此事多次介入調解。
調查發現,劉女士家放置在陽臺的洗衣機的排水接入了雨水管,存在雨污混排的情況,城管建議物業協調劉女士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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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噪音擾民,現在又加入了雨污混排,問題愈發復雜。物業貼出的整改通知是否有執法依據?洗衣機到底能否放置在陽臺,雨污混排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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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居委書記表示,鄰里噪音問題已有多方介入協調,物業也建議過給3樓加裝隔音棉,相互協調洗衣服時間等措施。陽臺側的管道是雨水管,是不能雨污混排的。但因老舊小區空間有限,居民在自己家安裝洗衣機,管理有一定難度。
網友評論
小靈貓&#:本來是3樓跟6樓的矛盾,處理過程中,變成了6樓跟物業工作人員的口角。物業工作人員對6樓住戶投訴他、要求開除他懷恨在心,利用職權開盒6樓住戶,把個人生活的事情鬧到6樓住戶的單位。洗衣機是鄰里矛盾。工作人員開盒居民這個問題應該更嚴重。
天地良心:洗衣機放陽臺非常普遍,如果說是違規行為,那么請不要針對這一戶居民,物業應該對小區所有將洗衣機放陽臺的違規行為予以制止,并限期整改。
微笑錢行:洗衣機總有一點點聲音,不可能沒有聲音,除非沒人住。
宇宙:第一次聽說洗衣機不能放陽臺。
米口哥:投訴你有問題,你是服務主體,你去投訴到人家單位干嘛?
律師解讀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恒建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潘書鴻表示,洗衣機噪音是鄰里關系的處理,嚴格意義上不屬于物業管理的范疇,物業和居委等部門以調解為主,但若業主存放家用器具導致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上的侵權,那就屬于物業管理的范疇。
物業和居委在調解社會矛盾時,情緒化的處理方式不可取。 不管哪種矛盾,都有法律進行兜底,調解不成,無論哪方都可以通過訴訟來實現自己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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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鏈接:“不敢回家”,業主撥打12345實名舉報后,隱私秒泄并遭威脅!
近日,
媒體報道了上海一業主實名舉報后自己和家人信息被秒泄!
3月12日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
涉事小區物業經理賀某某
已被上海警方依法行政處罰
剛剛
上海寶山區大場鎮發布通報
關于3月9日有媒體反映,市民邱先生通過12345平臺投訴個人信息被泄露給被投訴人的問題,我鎮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班,對工單受理、流轉及現場處置全過程進行核查。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主要事實
2026年2月24日11時12分,市民邱先生通過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環鎮北路699弄乾澤園小區某樓樓頂存在疑似違法搭建情況,要求整改恢復原狀”。13時35分,平臺將工單派至大場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主辦部門)及乾溪物業(協辦單位)。當日下午14時15分,小區物業經理賀某某會同鎮城管執法人員前往現場核查。因當日被投訴人不在家,賀某某聯系被投訴人并約定后續入戶核查時間。
2月25日15時許,被投訴人稱,希望和投訴人友好協商,再三向小區物業經理賀某某索要投訴信息。15時50分,賀某某稱出于鄰里和諧的想法,未經充分考慮便將熱線工單內容以截圖的形式通過微信告知被投訴人。當日16時21分,被投訴人主動聯系投訴人邱先生,表示希望其撤銷投訴工單,遭到投訴人邱先生拒絕。
3月3日上午,賀某某會同鎮城管執法人員進入現場查勘。經認定,該行為屬于在建違法建筑。鎮城管執法人員當場開具《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
3月6日,執法人員上門復查時,被投訴人已自行將違法建筑拆除。
3月8日,投訴人主動聯系了被投訴人,詢問被投訴人如何知曉其個人信息,并錄音。
二、有關問題
關于物業公司是否有權參與熱線工單辦理的問題。根據《上海市拆除違法建筑若干規定》,12345涉及違建處置工單可由城管主辦,物業協辦,物業主要負責了解情況,聯系被投訴人,提前勸阻,并配合城管部門查勘現場,助力違法建筑處置。
關于投訴人個人信息被泄露問題。經查,小區物業經理賀某某在協助處理熱線工單過程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將投訴人信息泄露給被投訴人。
關于被投訴人知道投訴人家庭地址的問題。經查,熱線工單內容中僅有投訴人姓氏和手機號碼,無其他個人信息。因是小區鄰里,被投訴人推測出投訴人身份及其住址。
關于被投訴人揚言“你當天投訴,我10分鐘后就知道”的問題。經查,投訴人于2月24日11時12分投訴,賀某某于2月25日15時50分將投訴內容以截圖的形式通過微信告知被投訴人。
關于被投訴人對投訴人言語威脅的問題。在投訴人邱先生提供的電話錄音里,2月25日并無發生沖突。3月8日,投訴人邱先生主動聯系了被投訴人,再次詢問被投訴人如何知曉其個人信息。被投訴人稱,因其違法建筑已經拆除,投訴人還不依不饒,一時氣憤,隨口說出不當言論。通話錄音中沒有涉及到投訴人母親的內容。
三、處理情況
3月11日,乾溪物業管理公司根據公司管理制度,針對乾澤園小區違建未及時發現上報及后續引發的投訴人信息泄露事實,給予賀某某撤職處分。同日,賀某某因非法提供、公開他人個人信息,被公安部門依法行政處罰。同時,相關部門對被投訴人給予批評教育。
我鎮將舉一反三,要求物業公司進一步加強工作人員紀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完善工作規范和制度,切實保障居民合法權益,改善和提升服務水平。
衷心感謝新聞媒體監督和廣大網友關注。
大場鎮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4日
家住寶山區乾澤園小區的邱先生表示
今年2月24日
他發現小區23號樓樓頂蓋了塊黑布
對比其他樓棟
疑似存在違法搭建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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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中午
邱先生就通過12345手機平臺
進行了實名舉報
并按要求留下了
姓名、住址、電話等信息
等相關部門來認定、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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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讓邱先生萬萬沒想到
投訴后的第二天下午
還沒接到任何部門的回復
一通陌生電話先打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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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一開口就直擊要害
邱先生當場懵了
自己舉報的是陌生鄰居
對方怎么知道自己的電話?
這位素未謀面的“鄰居”
不僅有他的電話
還能報出了家庭住址
以及一字不差地讀出
舉報工單上的全部內容
邱先生越聽越怕
除了個人信息之外
連他媽媽日常在哪打拳
自己的下班時間
對方都是了如指掌!
面對邱先生的質問
被舉報人沒有絲毫歉意
始終避而不答信息來源
反而倒打一耙
“敢做還怕人家知道嗎?”
被舉報人甚至還
語帶威脅地暗示
獲取邱先生的個人信息輕而易舉
并表示
“你當天投訴,
10分鐘后我就知道了”。
被舉報人的囂張行為
嚇得邱先生當天就報了警
還再次通過12345手機平臺
投訴信息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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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查清信息泄露的源頭
記者首先找到了
大場鎮城運中心
工作人員介紹稱
在24日中午接到工單后
隨即派單給了物業及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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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經辦部門之一,屬地城管回復,24日下午接到工單后,聯系了居委和物業上門查看,核實23號樓確實是存量違建翻新,目前業主已自行拆除。至于投訴人的信息,自己也僅有電話及姓氏,邱先生的隱私絕不是他們泄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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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經辦方物業則表示,他們同樣不掌握邱先生的詳細信息。不過,物業經理透露,23號樓的女業主曾是小區志愿者,目前經商,疫情期間還曾為居民送過菜。
然而,當記者向小區居委會核實時,得到的卻是完全不同的說法。居委社工表示,她并不認識這戶業主,也未參與工單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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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經辦部門都否認泄露信息
但時間線太巧合
工單一轉至屬地
被舉報人就精準獲取了
邱先生的隱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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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先生希望相關部門
能引起重視
并徹查此事
給自己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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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邱先生的遭遇,律師表示,通過非法途徑獲取或提供公民的姓名、電話、住址乃至家庭成員活動情況,相關責任人可能構成刑事犯罪。行政機關在收集公民信息時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即便不構成犯罪,擅自提供公民信息也屬于違規行為,應受到單位內部處罰。
來源| 新聞晨報 陸靖珺綜合民生一網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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