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曝AI短劇使用楊紫的臉”話題登上熱搜,網友稱AI短劇《重生后,我成了娘親的守護神》第14集開頭疑似使用了演員楊紫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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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楊紫工作室發文回應:針對某作品未經授權,利用AI換臉、深度合成等技術,擅自使用楊紫女士的肖像制作并傳播視頻內容的行為,嚴重侵犯楊紫女士合法權益。工作室已委托律師對侵權內容進行取證,并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到底!
目前相關視頻已下架。技術可以創造美好未來,但不該成為侵權的工具。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工作室堅決維護藝人權益,絕不姑息任何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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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多看點:
“AI數字藝人撞臉明星” 算不算侵犯肖像權
今年以來,AI仿真人短劇爆發,給行業帶來新鮮活力的同時,也伴隨著一些法律爭議和風險。近日,一家傳媒公司官宣簽約了兩名AI數字藝人。全網熱議的焦點,卻集中在“AI數字藝人撞臉明星”這件事上。這樣的“撞臉”算不算侵犯肖像權呢?
3月18日,上海一家影視傳媒公司發布了一段視頻,“官宣”簽約秦凌岳、林汐顏兩位AI數字藝人,不僅為其開通實名制社交媒體賬號,還宣稱由這兩位AI數字藝人參演的AI劇集也即將上線。
視頻發布后,有的網友表達了強烈的抵觸情緒,他們認為AI數字藝人表情僵硬、表演沒有感染力,暫時難以替代真人。也有部分網民表示,AI數字藝人在高難度拍攝等方面有優勢,能幫行業降低成本、縮短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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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最受網友關注的是,這兩個AI數字藝人的外貌似乎“和多位明星撞臉”。大家紛紛質疑,這種高度“撞臉”的行為,到底算不算侵犯肖像權呢?
首先,法學專家明確,判斷AI數字藝人是否侵犯肖像權,并非簡單看外貌相似與否,還要綜合多方面的因素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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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琦:關鍵在于能不能夠從數字人的形象識別出來真人。這個識別首先要看外表的基本形象,發型、衣服、氣質、話語、出現的場景,還有用了什么樣的姓名,要綜合各種因素來進行判斷。
也就是說,肖像權的保護并非局限于完整的人臉。只要AI數字藝人的形象,能讓公眾穩定識別出特定真人,無論是否刻意復刻,都可能涉嫌侵權。
法學專家也強調,不管創作者出于什么意圖去創作AI數字人,但只要生成的AI數字人形象讓公眾普遍誤認為是某位明星,可能就會讓觀眾產生誤導,進而觀看劇集、消費相關產品等,存在侵犯他人肖像權的法律風險。
那么如果有人認為這個AI數字藝人的形象侵犯了自身的肖像權,又該如何維權呢?如果認定構成侵權,責任又該由誰來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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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郭旨龍:維權第一步就是收集證據,要將數字人的形象以電子的方式固定下來,最好是以公證的方式。其次委托專業的律師提起民事訴訟,讓法官得出專業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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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王琦:如果構成侵權,那么AI數字藝人形象的使用者,也就是最后的開發者、經營者構成侵權主體。人格權主體可以要求停止使用數字人、賠禮道歉,如果造成損失,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來源 :都市快報、央視新聞、杭州交通918
編 輯:宋老師
校對:蘭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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