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現在的很多老舊小區來說,一旦原本的地段被劃分到了城市中心的位置,本來應該高高興興地住樓房,享受生活的便利了。但是,如果把棚戶區的回遷房,變更成了城市中心的商品房,那么相信那些原本的原住戶心里就不開心了,因為物業公司趁機把收費也提升上來了。
本來,老百姓自己的房子享受政府的號召,配合棚戶區改造也是花了錢的,然后在原來的地址上居住買房,卻沒想到如今是你的地盤和房子也沒有用,一切收費項目都由物業公司說了算。兩會上才有人大代表呼吁,把物業管理變更成了物業服務了,但是人家物業就是自己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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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貴州貴陽吾悅廣場回遷戶,就找到記者吐槽和訴苦說;“我們屬于是原地回遷的,物業費是2.8元一個平方,停車費是500塊錢一個月。物業要求我們一次交一年,按我們這種低收入人群,肯定是住不起的。我們的手游的回遷戶安置戶,能接受的是1.2一個平方,還有停車費太貴。”
從貴陽市城鄉“三變”改革辦公室的文件,人民大道云巖段周邊棚戶區改造,列入貴陽市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計劃,也沒想到讓原本的棚戶區變成了“商品房”,高額的管理費讓回遷戶“有房不能住”。當然,這筆“管理費”應該改成“服務費”才對,國家住建部才讓“物業管理”變更為“物業服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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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回遷戶的安置房建設好了,原住戶準備收房的生活卻被告知;“小區內并無回遷房一所,所有房屋均按照商品房性質處理。”而針對房屋性質的“被變更”,小區物業在收費標準上全面向商品房看齊。而回遷戶則向物業提出,希望小區實行“兩種管理模式。”
1到8棟樓的回遷戶按安置房的管理模式收費管理實行基本需求的B類服務,而9到16棟的商品房實行高標準的A類服務。但是,該建議遇到了物業的拒絕,理由是“小區必須統一管理。”不過,很多網友好奇的是,明明是自己的房子,憑什么由物業說了算原住戶沒有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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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個原住戶大媽告訴記者房子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一至四棟的房子房內全部有消防噴淋頭,他那個噴淋頭有朝上有朝下還漏水。本來說層高是3米的,現在才2.75米,要吊頂的話呢也影響我們的美觀。”還有住戶說;“我是E戶型,現在我的位置變成D 戶型,貨不對版。”
更重要的是這房子2號房子和3號房子的門挨著門,兩家門口只有一個平方,這不打架才對。一家開門,另一家鄰居就開不了門了,兩家鄰居都同時站到家門口,只能緊緊挨著兩個人站立。你說為了多蓋房子,從層高到共享區域,開發商擠壓了多少原住戶的居住和生活空間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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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加可笑的是這些回遷戶經過和物業公司七次的協調,物業才做出了讓步方案:物業管理費(注意:物業提出的是管理費,不是服務費)從原來的2.8一平方,降到2.2一平方,而裝修保證金從5000元降至3000元,每個月500元的停車費,卻一直沒有商量出來一個標準。
而對于這樣的協調結果,回遷戶肯定是當場就不接受的,所以才找來記者曝光,希望能維護自己的權益。而小編認為這些回遷戶,應該糾結的不是物業費和停車費貴的問題,而是應該首先問責房子層高和戶與戶之間一平方的共享面積問題,以及門對門無非正常生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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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名網友跟帖留言稱;“花了幾十萬買的回遷房安置房,結果到現在一個月的物業費和停車費,就變成了物業變相收租的月租費,這可比我買房子每個月的房貸都貴了。干嘛不把物業清退了,自己組建物業管理自己定價呢?”你還別說,貴州一名網友的跟帖就說明了問題。
該名貴州網友留言說:“我們貴安新區電梯回遷房,自己村委會組建的物業管理費,按房屋實際面積收費每平方5冒起,沒有人住的空房不收費,底線停車位一個月收30元,住在舒心。”四川一名網友則跟帖留言:“我們四川資陽的回遷房物業費是每平方1.05元,步樓5毛8,停車費一個月收費50元。”
不得不說現在的房子不好賣了,當地才會聯合物業公司來收割老百姓的韭菜,名義上是物業說了算,其實背后有人支招收費也不一定。大家說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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