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王柳欽
3月23日,有網友發視頻稱,北京八達嶺長城上,有兩名女子在長城墻體上刻字留念,其中一人刻字、一人在旁拍攝。3月24日,八達嶺長城游客服務中心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極目新聞記者,目前景區已找到涉事的兩名女子,并移交給了派出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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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女子在八達嶺長城城墻上刻字(視頻截圖)
視頻畫面顯示,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紅色長褲的中年女子在八達嶺長城墻體上用力刻字,一旁一名身穿彩色條紋上衣、黑色長褲的中年女子在使用手機拍攝,疑似在記錄同伴刻字的過程,事后長城城墻磚上可以清晰看到“張麗、蕊霞姐妹留念”的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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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墻磚上可以清晰看到“張麗、蕊霞姐妹留念”的字樣(視頻截圖)
3月24日,極目新聞記者就此事致電八達嶺長城游客服務中心,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此事當天已有其他游客反饋,視頻中的兩名女子刻字的情況屬實,事發時間為3月23日,目前景區工作人員已找到涉事的兩名女子,并將其移交給了派出所處理,后續會由公安機關負責。
極目新聞記者注意到,北京八達嶺長城景區內此前發生過有游客在城墻磚上刻字的事情。據百姓關注此前報道,3月2日,一名游客在城墻磚上刻下“河南曹通”字樣,被拍下視頻引發熱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故意損毀文物、名勝古跡可處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可拘留,若行為惡劣,還可能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的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面臨刑事處罰。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律師認為,在八達嶺長城刻字屬于故意毀壞名勝古跡的行為,違反《長城保護條例》《文物保護法》,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5條刻劃、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涉嫌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八達嶺長城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世界文化遺產,二人會被處以行政拘留并處相應罰款,同時需承擔對長城墻體造成損害的修復、清理等民事賠償責任。
據文明延慶去年8月發布的消息,有游客拍下在北京八達嶺長城檢票口見到的一幕,只見電子大屏上滾動播放著今年五月5名游客在長城刻劃的違法行為,上述游客均被公安機關處以5日拘留并處200元罰款。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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