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我接了好幾個廣西的咨詢,都是患者家屬哭著問我:“黃律師,我當時慌慌張張簽了字,現在是不是沒辦法維權了?”
其實真的不是,很多時候,你以為的 “賣身契”,在法律上根本不算數。今天就給廣西的朋友好好提個醒,去醫院簽字,這幾件事一定要搞清楚!
1. 本文大綱
1、廣西 2 個真實案例:亂簽字的坑,有人已經踩過了
2、法律依據:這些法條告訴你,哪些簽字不算數
3、廣西法院裁判規則:本地法院怎么認這些簽字文件
4、5 步實操指南:簽字前這么做,再也不怕踩坑
2. 廣西典型案例:簽了字,照樣能拿到幾十萬賠償
很多人說,不就是簽個字嗎?我簽了又怎么樣?我給你看兩個我經手的廣西本地的真實案子,你就知道有多離譜。
案例 1:柳州喪子夫婦:簽了 “不再追究”,最后拿回 31 萬賠償
去年我接了柳州覃女士的案子,現在想起來都心疼。2017 年她在廣西科技大學第二附屬醫院生孩子,孩子出生后重度窒息,沒搶救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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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她剛失去孩子,整個人都是懵的,醫院很快找了醫患調委會過來,說給她 2 萬補償,免掉 3900 多的醫療費,讓她簽個協議,約定之后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醫院責任。她那時候太痛苦了,想著能拿一點是一點,想都沒想就簽了字,拿了錢。
后來她緩過來,越想越不對:好好的孩子,怎么會突然出事?她找了司法鑒定才發現,醫院的搶救措施不及時、不充分,延誤了救治時間,對孩子的死亡有 50%-60% 的過錯!
這時候她再去找醫院,醫院拿出那份協議反駁:你都簽了不再追究了,怎么還能起訴?
我幫她起訴到柳州市魚峰區法院,最后法院不僅撤銷了那份協議,還判醫院再賠償覃女士夫婦 31.4 萬!
為什么?因為她簽協議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醫院有這么大的過錯,屬于法律上的 “重大誤解”,這份協議是可以撤銷的。
案例 2:南寧病逝女子:簽了自動出院,醫院改病歷照樣賠 71 萬
還有南寧的李女士的案子,30 多歲的人,因為發熱、血小板減少去廣西民族醫院治療,最后病情持續惡化,轉院三次還是因為腦疝去世了。
當時家屬出院的時候,簽了自動出院的字,醫院就拿這個說:你都簽了自動出院,人是你們自己帶走的,死了和我們沒關系。
可我們核查病歷時發現,醫院偷偷違規修改了電子病歷!入院記錄先后改了 3 次,患者都出院了,他們還改了 2 次病程記錄!
最后南寧市西鄉塘區法院直接推定醫院有過錯,判了醫院賠償家屬 71.6 萬!哪怕家屬簽了自動出院的字,也沒用,因為醫院改病歷的行為,已經說明他們有問題了。
看到這里是不是驚出一身汗?你看,這兩個案子里,當事人都簽了字,可最后都拿到了賠償,因為那些簽字,根本不是醫院的免死金牌!
趕緊把這篇文章收藏起來,下次去醫院直接照著做!也轉發給你的家人朋友,尤其是家里有老人的,他們最容易被醫生催著,稀里糊涂就簽了字,別讓他們踩了這個坑!
3. 法律依據:這些法條告訴你,簽字≠放棄權利
很多人問我,黃律師,那我簽的字到底有沒有用?我給你把相關的法條列出來,你一看就懂: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這就是覃女士的案子能贏的原因,她簽協議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醫院的過錯,屬于重大誤解,協議可以撤銷。
根據《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條:“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造成對方人身損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也就是說,不管你簽了什么 “自愿承擔一切后果”“醫院概不負責”,只要是醫院造成了你人身損害,這個條款直接無效,簽了也白簽!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簽字只是你知道了治療的風險,不代表你同意醫院可以亂來!只要醫院有診療過錯,照樣要賠,和你簽沒簽知情同意書沒關系。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療機構有過錯:(三)遺失、偽造、篡改或者違法銷毀病歷資料。”
這就是李女士案子的法律依據,醫院改了病歷,直接推定他們有過錯,不管你簽了什么字,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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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醫院的知情同意書大多是提前印好的格式條款,如果他們沒給你說明那些免責的條款,你可以主張這些條款根本不算數。
4. 廣西法院典型裁判規則:本地法院的共識,一定要記好
很多人說,這些是全國的法律,我們廣西本地法院是怎么判的?我整理了廣西法院審理這類案子的幾個共識,都是本地法院的裁判規則,你一定要記好:
沒有醫院蓋章的文件,法院一律不采信
很多人簽了字,自己拍了照片,但是沒要蓋章的復印件,到了法院,醫院說這個文件是假的,你沒蓋章,法院根本不認。所以簽字后,一定要要蓋了醫院章的復印件。
偽造、代簽的字,直接推定醫院過錯
如果醫院偷偷替你簽字,或者沒經過你同意讓別人代簽,廣西法院會直接適用過錯推定,認定醫院有過錯,他們要擔主要甚至全部責任。
調解協議不是簽了就不能改
只要你能證明你簽協議的時候,根本不知道醫院的過錯,拿的補償遠遠低于你應該拿到的賠償,也就是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廣西法院都會支持你撤銷這份協議,就像覃女士的案子一樣。
知情同意書不是醫院的 “免死金牌”
廣西法院早就明確了,就算你簽了手術知情同意書、風險告知書,只要醫院有診療過錯、違反診療規范,照樣要賠錢,這些文件不能免除醫院的法定責任。
有沒有發現?其實很多時候,你以為簽了字就沒辦法了,其實在廣西法院,很多簽字根本不算數!
趕緊評論區告訴我,你有沒有在醫院簽過這種奇怪的文件?我幫你看看有沒有效!別忘了點贊收藏,下次維權的時候,這些規則就是你的武器!
5. 實操步驟:5 步走,簽字再也不怕踩坑
說了這么多,那到底簽字的時候,我們該怎么做?我給你整理了 5 步,照著做,再也不怕踩坑:
第一步:別被催,先花 30 秒掃一遍文件
醫生催你也沒關系,你就說 “我看一眼內容,很快的”,別上來就簽,很多坑都藏在小字里,耽誤這半分鐘,比你后續花幾年打官司強多了。
第二步:看到這類關鍵詞,立刻停下來問清楚
如果文件里有 “自愿承擔一切后果”“放棄一切索賠權利”“雙方無任何爭議”“不再追究” 這類話,立刻停下來,問醫生:這是什么意思?我簽了這個是什么后果?別稀里糊涂就簽了。
第三步:所有文件,拍照 + 要蓋章復印件
不管是什么文件,你簽字前先拍一張完整的照片,簽字后立刻找醫院要一份蓋章的復印件,自己收好!別到時候打官司,你手里什么證據都沒有,醫院說你沒簽過,你都拿不出證據。
第四步:這 4 類文件,簽字前一定要三思
尤其是這 4 類文件,簽字前一定要反復確認,別亂簽:
① 寫了 “放棄索賠”“不再追究” 的和解、調解協議;
② 自動出院、放棄治療的文件,一定要問清楚所有風險,別被醫院忽悠著簽了;
③ 病歷確認單,簽字前一定要核對內容,別醫院改了病歷你還簽字確認;
④ 費用結清的協議,要看清楚是不是藏了 “結清后雙方無任何爭議” 的條款!
第五步:真出了糾紛,第一時間封存病歷
如果真的出了問題,別再隨便簽醫院給你的任何文件了,第一時間去醫院的醫務科,要求封存病歷,把所有的病歷、檢查報告都封起來,防止醫院改病歷!這是你維權最關鍵的一步。
6. 黃律師觀點:別讓亂簽字,耽誤了你的維權
做醫療糾紛律師快十年了,我在廣西處理了上百起案子,發現 80% 的患者家屬,都踩過 “亂簽字” 的坑。
很多人找到我的時候,第一句話就是:“黃律師,我當時慌慌張張簽了字,是不是沒辦法維權了?”
其實真的不是!我見過太多案子,90% 的患者簽的那些 “免責條款”,其實都是無效的!
比如醫院的格式免責條款,比如你在重大誤解下簽的協議,比如醫院偽造的簽字,這些都不算數!
很多人自己不懂,以為簽了字就只能認栽,白白丟了幾十萬的賠償,真的太可惜了。
我熟悉廣西各地的醫療糾紛處理流程,也清楚本地法院的裁判尺度,能幫你:
1、分析你簽的文件的法律效力,告訴你這個簽字到底算不算數;
2、幫你梳理證據,找出醫院的過錯,告訴你能爭取多少賠償;
3、幫你和醫院談判、代理訴訟,幫你爭取最大的合法權益。
如果你現在正遇到醫療糾紛,不知道自己簽的字會不會影響維權,不知道能不能要到賠償,別自己瞎琢磨,也別拖著,直接私信我,我幫你免費分析,給你最專業的建議。
最后提醒大家,去醫院看病,本來是為了治病,別因為一個隨手的簽字,最后連維權的機會都沒了。
覺得這篇文章有用的朋友,別忘了點贊、收藏、轉發,給你的家人朋友提個醒,看病簽字,真的別亂簽!
有任何問題,評論區留言,我都會一一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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