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永輝超市鹽城萬達店即將在本月底閉店,但關于工齡賠償的“一刀切”操作,正在讓老員工們陷入被動。
目前有多位工齡超過13年、甚至達到14年、15年的老員工,被公司統一按照13年計算賠償金。此前,華府景城店在閉店時也采取了類似的“冷處理”方式,許多員工因耗不起、急于尋找下家,最終無奈簽字。然而,這種“按13年封頂”的做法,真的寒了員工的心。
公司之所以敢統一按13年(甚至暗示12年)計算,往往是利用了信息差,拿法律中關于“高薪人群”的限制條款來套用所有員工。
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經濟補償金確實存在“支付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的規定,但這有一個極其嚴苛的前提條件: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
簡單來說,只有當你的月平均工資超過了當地社平工資的3倍(即所謂的“高薪人員”),賠償年限才會被限制在12年以內,且計算基數也會封頂為社平工資的3倍。
普通員工:工齡應“實報實銷”
對于絕大多數超市一線員工、管理層而言,月薪通常遠低于“社平工資3倍”這條紅線。對于這部分普通員工,法律規定的補償原則是“實報實銷”:
- 計算標準: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 年限限制:沒有12年的上限。
- 結論:如果你的工齡是15年,且工資未超過當地社平工資的3倍,公司就必須支付15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閉店是企業的商業決策,不應成為轉嫁成本給老員工的理由。15年的青春奉獻,理應換來合法的尊重與補償,而非被“冷處理”后的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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