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劉靜妍)近日,南京雨花臺烈士紀念館開展了館藏革命文物等級評定工作,共評定出二級文物10件(套)、三級文物47件(套)。1923年10月20日《中國青年》第一期、1942年楊斌烈士贈李子明的派克牌鋼筆、1935年至1936年夏明《獄中記事》日記等,承載著珍貴的歷史記憶,被定為二級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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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年》由雨花英烈惲代英創辦和主編,曾經影響了一代青年,鄧中夏、惲代英、蕭楚女等英烈都曾在這個刊物上發表署名文章。1923年10月20日《中國青年》是創刊號,發表了署名“實庵”(陳獨秀的號)的文章《青年應當怎樣做》,以及書名“代英”的文章《對于有志者的三個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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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者不僅有錚錚鐵骨,也有殷殷柔情。鄧中夏的妻子原名李惠馨,為了紀念鄧中夏,她將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夏明。夏明的日記是非常重要的歷史見證。她以妻子的視角,寫下了對丈夫的思念、對丈夫生前點滴細節的回憶。夏明和鄧中夏結婚之前,她幾乎不識字,但鄧中夏一直在幫助、鼓勵妻子學習文化知識。從日記中可以看到,她能摘抄和寫作格律詩詞,還寫了很多英文單詞、句子。夏明在丈夫被捕之后接到的最后一封信,因被抄錄在日記中而得以保存。因為當時怕被敵人發現,所以她把信的原件毀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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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20世紀20年代譚梓生烈士使用過的公文包、1944年11月27日朱克靖烈士簽發的蘇中第三行政區專員公署委任令、1942年載有趙良璋烈士譜曲《雪花飄》的《青年音樂》月刊合訂本和1915年11月21日姜輝麟烈士與丈夫黃祺康的結婚證書等,被定為三級文物。每一件都見證著英烈們的初心與堅守,是烈士革命生涯獨一無二的印記。
本次評定工作在雨花臺烈士紀念館進行,江蘇省文物局、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四位工作人員指導。定級專家組由南京市博物總館研究館員、南京博物院研究館員、冷遹紀念館副研究館員組成,以專業標準嚴格評估文物價值。圍繞烈士親屬捐贈的烈士遺物、征集購買的民國刊物、“紅星計劃”征集的實物史料,以及紀念館原有部分舊藏,專家組完成了全面評估。
據介紹,下一步,雨花臺烈士紀念館將依據定級結果,嚴格落實分級保護,完善文物檔案與數字化采集,強化預防性保護與修復養護;同時深度挖掘文物背后的革命故事,優化陳列展覽、推出特色社教活動、開發紅色文創。
(雨花臺烈士紀念館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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