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員 趙冰
“我2015年注冊的公眾號,當時某大廠還沒申請這個商標。如今他們推出AI產品,非但不跟我商量,反而換個馬甲反復投訴,想把我的號搞掉。”近日,一位公眾號主面對某互聯網巨頭“車輪式”投訴的無奈發聲,道出無數中小創作者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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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糾紛并不復雜。2015年,這位號主注冊了一個生活百科類公眾號,發布過20多篇文章。2016年,該大廠才首次申請同名商標,直到2023年后才大規模布局,2025年推出同名AI產品。面對重名,大廠沒有溝通協商,而是通過旗下不同主體輪番發起侵權投訴,試圖讓這個“早出生”十年的公眾號消失。所幸,微信平臺數次駁回投訴,暫未造成實質損失。
一個先用了十年的名字,反而被后來者追著“打假”。按照《商標法》的在先使用權原則,號主完全有權在原范圍內繼續使用。大廠反復變換投訴主體,無非是想靠“人海戰術”施壓,賭平臺某次審核失誤。這種“寧可錯殺,不愿溝通”的做派,既不合法理,也缺人情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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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AI賽道競爭白熱化,核心產品的品牌統一關乎戰略全局。但品牌的體面,恰恰體現在如何對待那些“撞名”的普通人。用輪番投訴這個招數,更像是仗勢欺人的“趕盡殺絕”。
大家都能理解大廠維護品牌的迫切,但品牌護城河不該靠碾過普通人來挖。一個連協商姿態都不愿擺出的企業,品牌形象又從何談起?體面,才是一家大廠最該守住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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