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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夢回糊涂
編輯|宋可馨
審核 |朱依林 陳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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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本文僅在于回顧非法“麥克馬洪線”一百一十二年前生造出來至今的蹉跎歷史,不是嚴謹的論文,沒有更深入地去考證細節;也因為對于編者來說,再去討論歷史的細節對錯沒有多大意義。因為實控決定了現狀,歷史流于斗嘴/談判。
一、麥克馬洪線無效
1914年3月24~25日,英國在我國中央政府代表沒有出席的情況下,與我國西藏地方代表以秘密換文的方式,簽訂所謂《英藏邊界協定》,以附圖形式畫出“麥克馬洪線”(以下簡稱麥線),作為所謂英印與我國西藏地方的“英藏邊界”,成為后來我國與印度持續至今幾十年邊界糾紛的“萬惡之源”。
英國代表是印度政府外務大臣亨利·麥克馬洪(Henry Mcmahon,1862-1949),我國西藏地方代表是司倫夏扎·班覺多吉(1860-1919),我國中央政府代表是駐藏宣撫使陳貽范(1871—1919)。
換文中,既沒有對地圖進行文字描述,也沒有說明是根據什么原則,附圖也僅是比例尺1英寸等于8英里的粗略劃線。更重要的是,西姆拉會議前后自始至終沒有提及“中印邊界(英藏邊界)劃界問題”,而只是聚焦漢藏地區界線問題;也沒有將上述換文在當時告知中方,或者寫入《西姆拉條約》。坐實了是英、藏代表背著中方中央代表暗地里茍且的結果。當時中方無從知曉,后來二十多年后英國首次提出時,中方也是堅決不承認。這條麥線是無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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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3月24日麥克馬洪線換文備忘錄(文中圣湖圣山指的是錯噶湖和扎日神山)。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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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方代表夏扎·班覺多吉。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二、《西姆拉條約》無效
1912年8月至1913年,英國在清亡之際策動西藏地方獨立的背景下,以不承認中華民國、封閉印度通往我國西藏的交通等為條件(當時內地去往西藏的交通遠不如錫金通往西藏方便),逼迫立足未穩的北洋政府舉行三方會談,要求以條約的形式,劃定所謂“外藏”“內藏”界線,明確藏地與漢地的界線,承認西藏地方已有的自成一體管轄,并重新確定英國在藏的政經軍特權。這其中包含著巨大的殖民野心。英國除了口頭不支持獨立之外,可謂盡最大可能削弱我方的主權,排擠我方影響,推動藏方進一步自成一體,最終實現英國的“緩沖國”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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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英國逼迫中國參加西姆拉會議。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在中方中央代表駐藏宣撫使陳貽范10月2日抵達前,英印即先行由英駐錫金行政官查爾斯·貝爾(Charls Bell)與藏方進行了數月的密切接觸準備;此后又隔絕中方中央代表接觸藏方。1913年10月13日起,英印、中國中央政府、中國西藏地方三方在今印度喜馬偕爾邦的西姆拉舉行會談。1914年4月27日,英國拋出條約草案強迫中方草簽。4月28日、29日,北洋政府外交部復電不予承認;5月1日照會英國駐北京公使,聲明不承認草約。
7月3日的正式簽字會議上,英、藏在中國中央政府代表拒絕簽字和承認達成一切文件的情況下,簽訂《西姆拉條約》及《英藏貿易條例》,聲明英藏承認條約并對雙方有約束力,而中方由于未簽字排除在條約之外。我駐英國公使劉玉麟7月3日、7日兩次照會英國政府,聲明不承認未經中國政府承諾之條約或類似文牘。此后,我國歷屆政府都堅持這個立場。比如1921年1月、1935年11月等的表態。《西姆拉條約》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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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排左起,駐藏副宣撫使王海平、錫金大君、駐藏宣撫使陳貽范、麥克馬洪、司倫夏扎·班覺多吉、臺吉赤門·諾布旺杰、乃諄堪穹旦巴塔杰。麥克馬洪身后是副代表前駐華公使羅斯(Archibald Rose)、顧問英國駐錫金行政官貝爾(Charls Bell)。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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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姆拉條約》1。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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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姆拉條約》2。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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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姆拉條約附件1914年7月3日英藏宣言》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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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藏貿易條例》1。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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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藏貿易條例》2。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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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7月3日 《西姆拉條約》附圖原稿復印件。 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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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7月3日 《西姆拉條約》附圖示意圖。 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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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放大特寫。 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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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4年4月28日、29日我國外交部復電不予承認草約。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西姆拉條約》體現了英國赤裸裸的殖民主義野心,查爾斯·貝爾就明言,英印在這次會議上獲取了大量利益,并進一步將中國中央政府排擠出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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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駐錫金行政官貝爾明言英印在這次會議上獲取了大量利益。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三、西藏無權單獨簽約
西藏只是中國所屬領土地方的一個行政區,沒有作為一個獨立國家所具有的國際法締約權。其與外國簽訂的任何未經中央授權的協議,都是沒有國際法約束力的。此前歷史上的條約,或者是地方交涉、內政管理范疇,或者是由中央授權,包括1842年協議、1856年藏尼條約、1906年中英條約等。
中國西藏地方之所以能出席西姆拉會議并涉及簽約問題,是英國高壓外交手段和計謀強迫中國中央政府接受的“事實”,但中方從未承認其平等地位和締約權,更不承認其單獨締約權;反而一再表示否認和反對。比如1913年10月30日提出“西藏的外交和軍事事務由中國領導,西藏非經過中國政府不得與任何外國進行協商”。新中國也明確指出,中國西藏地方代表在西姆拉條約簽字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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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薩的駐藏大臣衙門舊址之一。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四、麥線不是“隨手畫出”
與當今有人將“麥線”稱作是英國人“隨手畫出”的界線截然相反,英國人秉承所謂“科學嚴謹”的態度,從1911年起,多次以“討伐”“探險”等名義派地理測繪局人員、其他官員等潛入我國山南、林芝地區喜馬拉雅山脈南北進行非法勘測。
尤其是貝利上尉在1913年5月至11月“無護照西藏之行”測繪的我國西藏東南部地圖,包含了墨脫、米林、隆子、錯那、達旺和德讓宗等地區,既“充分考慮”了當地的管理現狀、風土人情,又兼顧了所謂“分水嶺原則”。在西姆拉會議期間,貝利趕回西姆拉與外務部大臣麥克馬洪共同炮制出了“麥克馬洪線”。當然,這個一面之詞最大的反例就是達旺地區、巴恰西仁(梅楚卡)地區、嘎朗央宗(都登)地區等,明知有明確的藏方管轄證據,卻被他畫在了線外。所以英國人后來自稱的所謂“公正”的界線,自始至終都是根據其殖民色彩的“大博弈”防御需要,隨它的心意調整出來的最佳防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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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利的《無護照西藏之行》。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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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3年貝利測繪的達旺、錯那、隆子、米林和墨脫地區地圖。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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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子玉麥、扎日地區局部放大特寫。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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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1914年報告集中1911~1912年測繪的察隅地區地圖。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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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然弄巴地區放大特寫(右上角是洛拉拉知山口和知拉山口)。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麥線的問題不在所謂“隨手畫出”的荒謬,而是英國僅出于自身戰略需要就要對我國傳統管轄地區無理侵占。它將傳統習慣線的山區和布拉馬普特拉河北岸平原的界線,往北推進約100公里到大體喜馬拉雅山脈分水嶺線。由此將我國“9萬平方公里”(編者注:實際約6.7萬平方公里,附錄有兩種主張線具體走向)領土劃入所謂英印的“東北邊境特區”,憑空打造所謂高原與平原之間的“緩沖區”。
麥線地圖本身是尋求在技術上“精確”反映英國這一侵略政策的主張。它所反映的地名、地理等信息,大部分在當今眼光看來是細致、準確的,除了沒有前往勘測的察隅僜人(英印稱“米什米人”)地區的上游,也就是娘姆錯、甲然弄巴和洞嘎弄巴部分地區(印稱“大小魚尾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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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1914年秘密換文中的麥克馬洪線原圖(西半幅,錯那、隆子、米林和墨脫西)。 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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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1914年秘密換文中的麥克馬洪線原圖(東 半幅 ,墨脫東和察隅)。 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五、麥線是故紙堆翻出來的現實需要
中國西藏地方代表夏扎當時之所以同意,無非是麥克馬洪高超的威逼利誘手段,許諾支持藏方反對中央。也正因為這種秘密利益交換,所以《英藏邊界協定》換文只能背著中央,并且長期不予公開。
英國人不可能比我國更具有對藏南地區更多的管轄依據,加上第一次世界大戰影響,關于麥線曾有一段時間被英國人“遺忘”。到了1929年,《西姆拉條約》出現在當時最為權威的英印官方條約集《艾奇遜條約集》(A Collection of Treaties, Engagements and Sanads Relating to India and Neighbouring Countries,或簡稱Aitchison's Treaties)中。條約集提到了1914年三方草簽了條約,但中國不準其全權代表正式簽字。1935年,在門隅地區的兩次事件讓英印政府重新注意到麥線。1937年,英國指示英印政府重訂《艾奇遜條約集》,將1914年3月24~25日的《英藏邊界協定》秘密換文悄悄加入進去,導致其第14卷出現兩個版本。篡改版本在1938年出版,但仍標明1929年出版,并將原版本銷毀。英印出版的《西藏高原與周邊國家地圖》中,首次改變傳統習慣線畫法,用“未經標定邊界”的方式畫出了麥線。而換文的附圖,直到1960年,才由印方《印度北部邊境地圖集》首次呈現。
1930、40年代,英國人才開始不斷進犯藏南地區,侵占了噶拉塘和瓦弄等少量地區,并對我國西藏地方政府提出麥線,要求由英印管轄這片藏南區域。
印度獨立之后,尼赫魯政府緊緊抓住麥線作為“確定邊界”主張。1951年侵占我國達旺,至1953年,基本控制麥線以南、傳統習慣線以北的廣大地區也就是現在所說的“藏南”的重要城鎮村落。1954年,印篡改英印政府1935年起的“未經標定邊界”畫法,改用“已定界”標示。1955年開始,用“東北邊界”替代麥線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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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1年阿薩姆地區邊界是中印傳統習慣線。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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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政府外交部1944年11月7日檔案,英國侵入察隅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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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印篡改英印政府自1935年起的“未經標定邊界”畫法,改用“已定界”標示。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六、尾聲
回看1961年3月中印談判破裂之前最后的資料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和印度政府官員關于邊界問題的報告》,中方對于邊界問題不管是邏輯還是內容不可謂不夠細致和充分,但是依然沒有用。因為兩國對于邊界問題巨大爭議的源頭并不是我們的論據不夠充分,而是印度單方面認為它的所有訴求都是“絕對正確的”,“無法妥協的”,不管是東段還是西段。
在編者看來,報告中寫到如此份上,且當時還沒有印方戰敗負擔、兩國關系尚友好的情況下,都無法松動印方立場分毫;那么在那之后六十五年后的今天,印度在實控七十一年之后(1951年抗美援朝時期侵占達旺算起),靠講理,對傳統習慣線的管轄依據再比當年的報告多一分多兩分的,也就沒有太大現實意義。當年印方不吐,實控幾十年的當今印度更不可能吐。
也許,當年一切都還不確定的時候,以實際行動即使是有一點點否定麥線,也要讓我方后來主動得多,而不至于被麥線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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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和印度政府官員關于邊界問題的報告》,中國外交部,1961。圖源:“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
七、中印東段傳統習慣線和麥克馬洪線的坐標走向
(一)
東段邊界傳統習慣線的走向:
在1960年的中印邊界談判中由我方作了以下文字說明,并提交了《中國西南邊疆圖》(比例尺五百萬分之一),標明線的位置和地形。
東段邊界的傳統習慣線的絕大部分,即從中國、印度、不丹三國交界處(約在東經91°30'、北緯26°53'處)(編者注:今不丹的底宛格里Dewangiri)起往東,到大約東經93°47’、北緯27°01'處,再折向東北到傳統習慣線北側的尼雜木哈特(編者注:Nizamghat)附近,大體上一直沿喜馬拉雅山南麓和布拉馬普特拉河北岸平原交接線而行。
在東段起點和尼雜木哈特之間,約在東經92°07'、北緯26°52'處穿過中里河;約在東經92°51'、北緯26°55'處穿過鮑羅里河(編者注:卡門河);約在東經93°58’、北緯27°20'處穿過朗加河;約在東經94°15’、北緯27°34'處穿過蘇班西里河;約在東經95°19',北緯28°05'處,即巴昔卡東北,穿過雅魯藏布江;約在東經95°40'、北28°15'處穿過丹巴河。
從尼雜木哈特起,邊界線折向東南進入山區,沿山嶺直到與察隅河下游相遇。其間經過3295高點(約在東經96°06’、北緯28°12處)、巴音諾山口(編者注:Painion Pass)和3575高點(約在東經96°17'、北緯28°08'處)。
邊界線大約在東經96°31’、北緯28°04’處與察隅河下游相遇,沿該河河道而行,在大約東經96°54’、北緯27°53'處離開該河,向東南行到中國、印度、緬甸三國交界處。
(二)
麥線的走向:
在1960年的中印邊界談判中由印方作了以下說明:從馬山口(東經91°40'、北緯27°57')(編者注:錯那市雍布地區與不丹交界的麥拉山口,或稱馬拉山口,27°55'4.02"北,91°32'53.35"東),邊界折而向南,在離馬拉山口約13英里處折向東,穿過娘江曲,然后沿大喜馬拉雅山脈的山脊,即西藏境內的加玉河和印度(編者注:中國藏南)境內的卡門河、坎拉河和克魯河之間的分水嶺,向東和東北方向逶迤。
此后,邊界穿過蘇班西里河(編者注:涅阿西崩拉曲),在馬及墩正南穿過扎日河,然后朝東北方向穿過頓回山口(約為東經94°10’、北緯28°59’)(編者注:喜馬拉雅山脈以北的南伊曲北山脊上)。
然后邊界往東行,穿過迪亨河(編者注:雅魯藏布江),上升到西藏境內的金珠曲和聾多河同印度(編者注:中國藏南)境內的丹巴曲及其支流之間的分水嶺。在這段內,邊界跨過降加普山口(東經95°36’、北緯29°13)和崗日嘎布拉山口(東經96°05’、北緯29°28)。
然后邊界在察隅以南幾英里處跨過魯希特河(編者注:察隅河),并在底富山口附近達到印度、緬甸和中國的三國邊界交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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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國標準藏南地圖為底圖的中印實控線(基本沿著麥線的走向)和傳統習慣線。
主要參考書籍: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官員和印度政府官員關于邊界問題的報告》,中國外交部,1961
2、《中印邊境自衛反擊作戰史》,1993
3、戈爾斯坦,《lama王國的覆滅》,中國藏學出版社,2005
4、沈宗濂、柳升祺,《西藏與西藏人》,中國藏學出版社,2006
5、呂一燃,《近代邊界史》,四川人民出版社,2007
本文轉載自“夢回糊涂”微信公眾號2026年3月26日文章,原標題為《獨家:萬惡之源——非法“麥克馬洪線”一百一十二周年 》
編輯:宋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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