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黎某,原為勞務派遣至平安銀行擔任貸款助理的員工,因在為客戶完善貸款申請資料過程中,伙同他人偽造多家企業印章,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2年3月至2024年7月期間,被告人黎某利用其在平安銀行擔任貸款助理、負責整理上傳客戶貸款申請資料的職務便利,在銀行已初步審核客戶不動產情況、收入來源等信息并決定放款后,為幫助客戶完善經營貸申請資料,通過佛山市禪城區某印章經營者朱某(另案處理),偽造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佛山市順德區某”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共計22枚。黎某將偽造的印章加蓋在相應合同上,用于銀行貸款申請流程。
![]()
2025年3月3日,警方在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將被告人黎某抓獲,并查扣華為手機一臺。歸案后,黎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自愿認罪認罰。
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檢察院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對黎某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黎某無視國家法律,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其行為已構成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公訴機關的指控成立。鑒于黎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認罪認罰,依法可從輕處罰、從寬處理。
2025年8月7日,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黎某犯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刑期自2025年3月3日起至2025年9月2日止。
2022年3月至2024年7月,在銀行已初步審核客戶的不動產情況、收入來源、借款人身份等信息并決定放款后,黎某向客戶了解與其有真實交易的合同相對方的全稱,通過朱某(另案處理)偽造印章并加蓋在相應合同上幫助客戶完善經營貸的申請資料。經統計,黎某偽造了“深圳市某有限公司”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印章共計22枚。
因本案于2025年3月3日黎某被羈押,次日被刑事拘留,2025年4月8日被逮捕。
值得注意的是,對于扣押在案的華為手機一臺,法院認為暫無證據證實該手機系作案工具或源于犯罪所得,故不予處理,由扣押機關依法處理。
此案的判決,彰顯了司法機關對偽造印章類違法犯罪行為的嚴厲打擊態度,也為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敲響了警鐘。偽造印章不僅破壞了社會管理秩序,更可能對金融安全構成潛在威脅。任何試圖通過違法手段“完善”貸款資料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金融行業從業人員應嚴守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底線,任何利用職務便利進行違法違規操作的行為,無論出于何種目的,都將面臨法律的嚴肅追究。同時,該案也提醒相關金融機構需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防范操作風險,確保信貸業務的合規性與真實性。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