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臨床量表評估中的“學科”如何界定?
臨床量表評估中的“學科”以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上規定的診療科目為準。
2.臨床量表評估中的擴展項“人工智能”能否按評估條數加收?
臨床量表評估的主項根據評估條目數量分檔收費,主要考慮到隨著量表評估條數增加,評估時間也會相應延長,資源消耗也相應增加,應用人工智能的臨床量表評估,按照主項的分檔標準收費即可。例如,假設某省醫保部門制定的“臨床量表評估費(自評)”政府指導價為100元,乙類加收30元,丙類加收50元,丁類加收80元。人工智能輔助作為擴展項,測評條數為120條時,符合丁類加收條數,應收取180元。
3.臨床量表評估中的“得出評估結論作為一個完整的計價單位”如何確定?
評估結論指能夠滿足診斷要求的結論。例如,為診斷患者精神狀態,量表評估結果為焦慮伴躁狂,應視作同一個評估結論;再如為診斷患者運動功能和言語功能,通過量表得出的結論,可視作兩個評估結論。
4.置管護理(深靜脈/動脈)、引流管護理、造口/瘺護理等項目計價單位為“管·日”“每造口/每瘺口·日”,門診治療完成護理操作,能否收取該項目?
可以。上述項目計價單位所稱的“管·日”是指:單個管路全天的護理服務,門診提供該項服務的,也可按此項收費,同一天同一根管路多次護理的,僅按“管·日”收費一次。
![]()
5.“精神病人護理”能否與“分級護理”同時收取?
可以。除立項指南有明確規定的情況外,專科護理可以與專項護理、分級護理同時收取。
6.“新生兒護理”“早產兒護理”能否與“壓力性損傷護理”同時收費?
可以。“壓力性損傷護理”主要是通過減少機械力、促進修復,解決潛在或高風險的缺血性皮膚損傷。“新生兒護理”“早產兒護理”中的皮膚護理主要是通過建立皮膚屏障,幫助未成熟皮膚預防刺激與感染。
7.“重癥監護護理”能否收取“氣管切開護理”“置管護理(深靜脈/動脈)”等其他專項護理?
可以。“重癥監護護理”價格構成中包含口腔護理、會陰護理、肛周護理等3項專項護理,不得同時收費,其他專項護理如氣管切開護理、置管護理(深靜脈/動脈)、氣管插管護理等可據實收費。
8.新生兒護理與重癥監護護理能否同時收費?
不可以。“重癥監護護理”已設立兒童加收項,新生兒護理指的是為健康新生兒提供的各類照護服務,患病新生兒轉入重癥監護病房,醫療機構提供的護理服務應按“重癥監護護理-兒童(加收)”收費。
![]()
9.患者在普通病房和重癥監護病房之間轉入轉出時,如何收取護理費用?
患者由普通病房轉入重癥監護病房后按“小時”收取重癥監護護理費用,由重癥監護病房轉入普通病房后,當日可按“日”收取分級護理費用。患者在重癥監護病房和普通病房之間轉入轉出時,當天分級護理不足12小時的,按半天收取。
10.如危重癥、早產兒等醫療機構不允許患者陪護的病房,能否收取“免陪照護費”?
醫療機構出于管理需要,規定危重癥、新生兒、早產兒、精神病、干細胞或器官移植等病房不允許患者家屬陪護,不得收取“免陪照護費”。
11.按乙類管理的傳染病能否收取“嚴密隔離護理費”?
醫療機構收取“嚴密隔離護理費”應以滿足價格項目服務產出和價格構成要素為前提,即傳染病為國家疾控部門規定的甲、乙類傳染病,且醫療機構提供隔離條件滿足技術規范所稱的單人收治等要求。如患者患有甲、乙類傳染病或參照乙類報告和管理的傳染病,但醫療機構未能提供符合要求的隔離條件,不得收取“嚴密隔離護理費”。
12.重癥監護護理價格構成中有“喂食”,能否同時收取“腸內營養輸注護理”?
“重癥監護護理”價格構成中的“喂食”指生活照護范疇內的喂食,“腸內營養輸注護理”屬于專項護理,可以與“重癥監護護理”同時收取。
13.醫療機構為防止患者產生壓力性損傷,能否同時收取“壓力性損傷護理費”和防褥瘡氣墊(床,褥)材料費用?
不可以。“壓力性損傷護理”價格構成明確包含“采用敷料等支撐面減壓保護”,防褥瘡氣墊(床、褥)屬于起到減壓保護作用的支撐材料,不再單獨收費,由醫療機構自主選擇是否使用相關產品。
14.同根管路可同時進行胃腸減壓和腸內營養灌注,在對該管路進行護理時,可否分別收取“引流管護理費”和“腸內營養輸注護理費”?
不能重復收取。同一管路能夠起到胃腸減壓、腸內營養灌注等多種不同功能的,不得同時收取“引流管護理”和“腸內營養輸注護理”,醫療機構可就高收取其中一項護理費用。
15.護理類立項指南未明確的“吸痰護理費”“呼吸機吸痰護理費”是否停用?
現階段可以收費。各地原有“吸痰護理費”“呼吸機吸痰護理費”等價格項目將在一般治療類立項指南中統一規范,在立項指南印發前,各地可執行原有價格政策。
16.“氣管切開護理費”能否與換藥同時收費?
不可以。“氣管切開護理費”價格構成中已明確包含“更換敷料及固定物,必要時行氣道給藥”,各地原有換藥價格項目不得與“氣管切開護理費”同時收費。
![]()
17.護理過程中,護理人員開展的營養風險篩查、嗆咳風險評估、生活能力評估等評估能否按臨床量表評估收費?
分級護理價格構成中已經包含評估事項,且營養風險篩查、嗆咳風險評估、生活能力評估等評估事項屬于護理人員觀察患者病情、評估護理等級的必要操作,已通過分級護理價格水平體現資源消耗,不再以“臨床量表評估”的名義額外收費。
18.“重癥監護護理費”單獨明確不含監測項目費用,特級護理、I級護理等分級護理是否包含監測項目費用?
不包含。立項指南明確界定護理、監測、治療等醫療服務事項邊界,各類護理類價格項目中均不含監測費用,醫療機構提供的監測服務可按項目據實收費。
19.門診患者病情需要,需留觀一段時間,應如何收費?
如門診患者在留觀期間,醫療機構確實提供相應護理服務,可考慮按病情收取分級護理費用,當天轉住院的,不得重復收取分級護理。
來源 | 國家醫保局
編輯 | 劉瑩 徐冰冰 劉新雨
熱點文章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