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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雙高跟鞋,是大三那年買的。米白色,五厘米,鞋頭尖尖的,站在鏡子前,整個人被拉長了一截。室友說好看,我也覺得好看,可穿出門走不到兩百米,腳后跟就磨出了水泡。那天我跛著腳回宿舍,心想,美為什么要這么疼。可第二天,我還是貼了創可貼,又穿上了它。那時候我不懂,我忍的不是腳痛,是長大必須付出的代價。
后來我買了很多高跟鞋。細跟的、粗跟的、紅色的、黑色的,每一雙都像一種身份。面試穿黑色細跟,告訴自己可以勝任;見客戶穿裸色中跟,告訴自己穩重得體;參加婚禮穿紅色,告訴自己今天要漂漂亮亮。高跟鞋成了我的戰靴,踩著它,我走進會議室,走進談判桌,走進那個曾經覺得遙不可及的世界。每一步都穩,每一步都響,每一步都在說:我在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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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漸漸發現,穿著高跟鞋的我,和穿著平底鞋的我,像是兩個人。一個緊繃,一個松弛;一個隨時準備戰斗,一個只想癱在沙發上。我習慣性地把高跟鞋等同于“那個更好的自己”,于是拼命穿,拼命站,拼命把腳塞進那些漂亮的弧度里。直到有一天,我在商場試鞋,售貨員說了一句“這雙很顯氣場”,我突然很想問:我的氣場,真的需要靠這雙鞋給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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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開始試著脫掉它們。不是再也不穿,而是不再把它當成鎧甲。周末穿帆布鞋去菜市場,傍晚穿涼拖去遛彎,見老朋友穿平底鞋,素著臉,反而聊得更深。我以為脫掉的是鞋,其實脫掉的是那個“必須在別人眼里好看”的自己。那一刻我才明白,高跟鞋沒有錯,錯的是我以為離開了它,我就不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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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我,鞋柜里依然有高跟鞋。細跟的留著,粗跟的留著,紅色的那雙也留著。但穿不穿,看心情,不看場合。想穿就穿,想換就換,鞋跟高不高,和我的價值高不高,早就不劃等號了。穿高跟鞋的時候,我走路帶風;穿平底鞋的時候,我走路也帶風。風是一樣的風,人是一樣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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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跟鞋里藏著的那一寸高度,不是用來俯視別人的,是用來墊起那個更自信的自己。可后來我發現,真正的自信,不需要墊。它長在腳底板上,長在走過的每一段路上,長在我終于不再問“這樣好不好看”,而是問“這樣我舒不舒服”的那個清晨。鞋還是那雙鞋,但我已經不是那個需要用鞋來證明自己的女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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