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吸毒被起訴的說唱歌手Sik-K以藝人身份為由,請求法院從輕處理。
2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刑事抗訴2-1部(鄭成均部長法官)審理了因涉嫌違反《毒品類管理相關法律》(大麻等)被起訴的Sik-K的抗訴審首次公審。
當天,檢方認為原審判決過輕,提出了與一審相同的求刑,即有期徒刑3年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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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Sik-K方的辯護律師反駁道:“被告人是未參與毒品流通的單純吸毒者,案發后誠實地接受了調查和審判。目前通過治療成功克服了藥物依賴,再犯可能性顯著降低。主動坦白罪行并向調查機關自首這一點,理所當然應被視為有利情節。”
律師還主張:“藝人身份是使其難以再犯的強大社會約束。在已遭受停播、廣告取消等嚴厲處罰的情況下,職業地位不應在量刑時產生不利影響。”
Sik-K于2024年1月主動找到首爾龍山區附近一名執勤的警察,自首了吸毒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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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k-K因涉嫌在2023年10月服用氯胺酮和搖頭丸,以及2024年1月吸食并持有大麻,于去年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2年。然而,Sik-K在一審被判緩刑后,立即登上了多個音樂節的舞臺,被大眾批評為毫無反省之意。
抗訴審宣判日期定于30日上午10點。
Sik-K通過Mnet《Show Me The Money 4》被大眾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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