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為他是單身,收他的錢是正常交往開銷,怎么就得還錢了?”拿到法院判決書時,李某表示詫異。
近日,德惠市人民法院就一起“被小三”引發的贈與合同糾紛案件作出判決,判令李某返還男方配偶孟某相應款項,明確了“不知情”不能成為逃避法定義務的擋箭牌。
據悉,原告孟某與第三人黃某系夫妻關系,二人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黃某在孟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多次通過微信向被告李某轉賬。后孟某發現上述轉賬后將李某訴至法院,請求依法判令李某返還相關款項。
法院受理案件后,民二庭法官劉悅馳通過梳理案件事實,核查銀行流水、微信交易明細、夫妻婚姻登記證明等證據,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的陳述和辯論,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庭審結束后,結合案件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依法作出判決:李某于判決生效后三日內返還孟某受贈款項3萬余元。
判決送達后,李某情緒激動,明確表示不服判決,認為黃某惡意隱瞞已婚事實,自己是善意接受款項,并非惡意侵占,判決結果損害了自身權益,甚至揚言要提起上訴。承辦法官得知這一情況后,向其講解“情理法”的辯證關系,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為讓李某真正理解判決的法律依據,劉悅馳采用“案例+條文”的方式,結合相關典型案例,為其解讀相關法律規定,詳細說明判決中認定轉賬行為無效、判令返還財產的法律依據。
經過承辦法官的調解,雙方就返還方式達成一致,孟某同意李某延期返還款項,給予其充足的履行時間。最后,李某在協商時間內按時返還款項,該案圓滿結束。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