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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6日晚,由復旦大學智慧法治實驗室與復旦大學數字經濟法治研究中心聯合舉辦的第十二期“法與數字經濟”讀書會在線上順利舉行。本期活動繼續深耕《牛津法與經濟學手冊》,圍繞有限理性行為經濟學與法律、實驗經濟學兩大核心主題展開深度研讀與學術交流。
讀書會由復旦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宋嘉懿、唐美琪擔任匯報人。宋嘉懿以赫伯特?西蒙的有限理性理論為起點,拆解“非全知”與“非優化”兩大核心維度,指出“非全知”是事實認知偏差,可通過實證驗證與信息披露規制,而“非優化”涉及決策過程爭議,法律干預需更為謹慎。她還以學生貸款違約、駕駛安全風險警示為案例,提出法律應借助真實具體案例糾正認知偏差,在保留個體選擇權的同時實現精準規制。隨后,唐美琪梳理了實驗經濟學的四大核心方法論:受控實驗設計、誘導價值、規模觀察、重復與復制,并從庭外和解談判、庭內法官與陪審團決策兩大場景,闡釋實驗經濟學在法律制度研究中的應用,并論證自利偏差、錨定效應、事后偏見、知識詛咒等認知局限對司法實踐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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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復旦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應岳、謝云翰作為與談人進行了提問與延伸。應岳結合所羅門式談判、財產規則與責任規則、套牢問題等理論,關聯信息經濟學與不完全合同理論,深入分析行為經濟學與法律規則設計的內在聯系,并以工具變量、斷點回歸等方法為例,闡釋實驗經濟學在因果推斷中的嚴謹邏輯。謝云翰則關注行為經濟學法律干預的正當性邊界,并對比不同時期過失責任與嚴格責任的實驗結論差異,提醒實證研究需關注實驗設計對結果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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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流環節,與會師生圍繞有限理性法律干預邊界、實驗經濟學方法應用、司法認知偏差消解等問題展開熱烈討論,碰撞出諸多學術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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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讀書會通過文本精讀、專題分享、專業與談的形式,讓與會者深入掌握了有限理性、實驗經濟學兩大法經濟學核心工具,明晰其在數字經濟法治實踐中的應用路徑。 在深入的討論與交流中, 讀書會 圓滿結束。
編輯 | 白禮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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