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結婚成本很高,而且都是男方負擔,很多人不想負擔了,覺的吃虧,覺得不值得。
單位的一個小伙子29歲,剛跟女朋友分手,兩人已經談婚論嫁了,但還是分了,沒有挽回的余地,是小伙子提出分手的,分手的原因很簡單,女方要28.8萬彩禮,還要6萬以上的三金,還有什么上車費和下車費,改口費等等,男方這邊沒有那么多的習俗的,只有彩禮和三金,彩禮也是幾萬三金也是幾萬,彩禮和三金加起來不到十萬,但到了女方這邊,彩禮和三金才加上上車費和下車彩禮費就超過了40萬,男方家經濟條件雖然不錯,父母都是做生意的,但男方就是不想給那么多女方,覺得女方家是賣女兒不是嫁女兒。
還有一個是48歲的離婚男,有一個女兒讀大學,前妻出軌離婚,有房有車,工作穩定,想找一個人品好性格好的女人再婚,朋友介紹了一個35歲離婚有一個女兒的少婦給他認識,少婦長得挺漂亮,因為前夫出軌離婚的,兩人同病相憐,惺惺相惜,剛開始聊得不錯,有一種相見恨晚的感覺,周末假節日經常一起出去吃飯旅游,都是男方買單,偶爾也會買菜回來做飯,都是女方下廚,女方的廚藝不錯,兩個人也相處得挺愉快。
認識三個月后,兩人了解得差不多了,都有意走入婚姻的圍墻,于是兩人就談婚論嫁。
女方提出的要求是結婚可以,但要按照她那邊的要求給彩禮三金,彩禮是18.8萬,三金五萬,婚后給她買一輛車,這樣她接送女兒上下學就不用風吹雨打了。男方工資要上交,理由是男人有錢就變壞,就要出去覓食,她前夫就是這樣,不上交工資,才有錢去找小三,然后出軌,她不希望這種事再發生,所以結婚后男方工資必須上交,每個月給男方一千元的零花錢,男方女兒的學費和生活費也由她來給,反正一句話,男方手里不能有錢,如果男方同意就直接領證結婚。
男方聽完后抽了一口冷氣,這是結婚還是來抄家呢?之前跟女方說過自己有50萬左右的存款,這還沒有結婚,女方的彩禮三金和買一輛就等于把他所有的存款清空,這還不是最可怕,最可怕的還要控制他將來的收入,連自己女兒以后交學費給生活費都要經過她的手給,自己錢,憑什么都給她呢?男方想不明白,結婚不就是兩個共同生活,各種拿出自己的收入出來一起生活嗎?怎么就變成了女方來抄家了,而且還把他未來的收入都交她了。
男方不同意,女方說男方壓根兒就不喜歡她,摳門,就是想找一個保姆來伺候他,聽聽這是什么話呢?
怪不得現在很多男的不想結婚,我身邊的一個小伙子,人家介紹對象他都不去見,說吃虧過,戀愛資金都虧了十多萬,不想再做傻事了,結婚干嘛?平常約會,節假日禮物,旅游等等都是男方出錢,一年也不少,結婚還要一筆彩禮,十幾萬到幾十萬不等,還要買房買車,結婚后過不好還要離婚,有這些錢自己過或給父母養老不更香嗎?
現在很多人結婚,一上來就算經濟賬,覺得虧太多了就不想結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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