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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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見》明確,到“十五五”期末,標識統一、布局合理、服務規范、運行高效的“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基本覆蓋全省有就業服務需求的街道、社區和中心鎮、重點村,全面打響“浙里就業”公共服務品牌。
加強服務平臺建設
健全服務網絡
圍繞“縣城—中心鎮—重點村”發展軸,因縣而異、因鎮制宜、因村施策,有序推進“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并與基層勞動關系公共服務平臺融合,健全完善基層人社公共服務網絡。
街道、中心鎮和其他有條件的鄉鎮可建設“浙里就業”綜合服務站,社區、重點村和其他有條件的村可建設“浙里就業”綜合服務點;積極推進工業園區、商圈、專業市場、高校等區域“浙里就業”特色服務站點建設。探索建立連片組團式公共服務機制,通過中心鎮、重點村以及部分街道、社區“浙里就業”綜合服務站點輻射周邊鄉鎮(街道)、村(社區),提供便捷的人社公共服務。
加強規范建設
各地要將“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平臺有機融入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矛盾糾紛調處、社會治安防控板塊和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等基層治理平臺,實現平臺共建、資源共享、服務共融,確保基層人社公共服務在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落地見效。
持續鞏固提升人力資源市場、零工市場、技能培訓站點、創業孵化基地等基層人社公共服務平臺,以就業公共服務為牽引,建設“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為群眾和用人單位提供集成式人社服務。推行全省統一的平臺視覺識別系統,采用統一的名稱規范、編碼規則和標識標語。
完善管理機制
建立健全分類管理機制,獨立建設或依托基層人社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的綜合服務站點由縣級人力社保部門全面負責人員和業務管理;融入鄉鎮(街道)、村(社區)基層治理平臺的綜合服務站點實行屬地管理,縣級人力社保部門負責業務指導,提供必要的政策、資源和數據支持;與相關職能部門共同建設的綜合服務站點管理機制由各地結合實際確定。
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社會資本等經營主體參與平臺建設運營,為群眾和用人單位提供更多的專業化、個性化服務。
優化工作力量
各地要有機整合現有基層就業服務人員與基層人社治理“三員”隊伍。同時,通過內部調配、公開招聘、公益性崗位安置等方式,進一步增強“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工作力量。
獨立式、拓展式綜合服務站實行“1+X+N”人員配備,即1名站長全面負責,X名工作人員開展服務,N名兼職工作人員、志愿服務者等協助開展服務,所需人員在縣(市、區)人力社保部門現有編制總量和編外人員控制數內調劑使用;融入式、共建式綜合服務站應明確負責人并配備相應工作人員;對服務需求較多、重點群體較為集中的地區,要加強力量統籌調配。
綜合服務點落實必要的工作人員開展服務,將“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事項優先納入村(社區)服務內容。
規范公共服務內容
編制基層公共服務事項清單
將基層人社公共服務融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在鄉鎮(街道)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和村(社區)組織工作協助事項清單中落實,推進服務端口前移。
編制“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事項清單,清單中的基礎事項,按照歸口層級有條件的綜合服務站點都應提供,增值事項由各地結合實際自行選擇提供;特色服務站點可根據區域特點,參照清單自行選擇服務事項。
鼓勵地方增加特色服務事項,綜合考慮事項的辦理頻度、辦理條件、專業程度等因素,制定實施本地化服務事項清單。同時,各地要編制發布事項辦事指南和業務規程,確保服務站點接得住、辦得好。
推動就業公共服務提質增效
各地要依托“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為轄區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需求的城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就地就近提供就業公共服務。
支持各地圍繞個人就業創業全周期和單位用工全過程,加強資源整合和業務協同,積極開展“就業+技能培訓、人才引育、社會保險、勞動關系”等全鏈條服務。
積極推行“崗位需求+技能培訓+技能評價+就業服務”融合模式,推動破解就業結構性矛盾,促進勞動者提技增收。全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開展企業用工體檢,指導企業規范用工,積極做好欠薪等勞動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
工作任務較重的綜合服務站點可建立分區分片包干機制,按片區開展服務,并根據群眾和用人單位需求,提供現場辦理、委托辦理、上門辦理等便利化服務。
開展重點群體精準就業幫扶
各地要依托“重點群體就業幫扶在線”應用場景大數據和“浙里就業”基層公共服務平臺“鐵腳板”,實現重點群體精準識別、精準畫像、精準幫扶。
根據服務對象不同情形,實施分層分類就業服務。
- 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側重落實“1131”服務舉措;
- 對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側重提供政策落實、崗位推薦、公益性崗位等兜底服務;
- 對農村勞動力和靈活就業人員側重提供勞務輸出、零工崗位等“即時快招”服務;
- 對尚未登記的失業人員要引導其及時進行失業登記,并納入就業幫扶范圍。
要強化后續跟蹤回訪,實現服務對象有進有出、動態管理。
強化服務數字賦能
健全數據驅動的智能中樞系統
全量歸集就業創業、社會保險、人事人才、職業能力、勞動關系、社保卡等數據,加強人社與教育、公安、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數據共享,構建全維度數據融合的人社數字中樞,為基層工作人員和服務對象提供雙向支持。
探索數據驅動的基層人社公共服務模式,推動政策和服務精準落地。強化人社大數據應用,多維度分析、全方位展示基層人社業務經辦和服務管理情況,提升服務效能。
推進智能化基層人社經辦平臺建設
聚焦就業、社保等基層人社公共服務重點領域,依托“數字人社”工作臺,加快推進“人工智能+”應用,開拓智能咨詢、智能幫扶、智能招聘、智能推送、政策評估等應用場景。
推動服務站點全量接入浙江人力資源大市場,深化人崗精準高效對接;探索社保數字員工智能經辦,打造數智化基層人社服務新模式,有效減輕基層工作人員負擔。
推進數據“回流”基層,形成“數據采集分析—智能推薦方案—人工確認執行—幫扶結果反饋”的閉環機制,推動人社公共服務從經驗判斷向數據精準導航轉型升級。
健全數字賦能服務保障機制
提高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工作人員數據應用與智能化工具操作水平,打造既懂業務又懂技術的服務隊伍。
建立服務效能動態監測體系,通過數據分析及時發現服務堵點與短板,持續優化業務流程和資源配置。
完善數據安全管理制度,強化個人信息保護和業務數據全生命周期安全管控,為基層就業公共服務數字化轉型提供堅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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