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楹庭律所最近接待了很多礦山企業主,一見面就唉聲嘆氣,說自己的礦山因為環保、規劃調整、生態保護等政策原因被要求退出,有的被不予延續采礦權,有的被直接關停,卻連一分補償都沒拿到。更讓人揪心的是,不少企業主還覺得“這是政策要求,只能認栽”,甚至主動簽署“自愿退出、放棄補償”的文件,白白錯失維權機會。
今天以我們專業處理企糾紛辦案經驗,跟大家說句實在話:礦山政策退出不是“一刀切”關停,更不是企業“活該”受損,只要你的礦山合法合規,補償一分都不能少!這不是空話,是有明確法律依據和最高法裁判規則支撐的,也是我們幫上百家礦山企業解決問題、拿回補償的核心底氣。今天楹庭律師劉敬祝教授就為大家簡單分析一下這里面的理與法。
現在很多礦山面臨的政策退出,主要集中在兩類:一是生態退出,比如礦山位于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內,響應生態文明建設要求退出;二是公益收回,比如因交通、水利等重大公共利益項目壓覆,被政府依法收回采礦權。不管是哪一種,都不是企業的過錯,而是為了公共利益作出的“特別犧牲”,按照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必須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
我們碰到過很多企業主,明明礦山手續齊全、合法經營,卻被一句“政策要求”搪塞,要么不給補償,要么只給一點點象征性的補償,連前期投入都不夠。還有的企業主,被行政機關誤導,以為“退出就是沒補償”,甚至因為不懂法,錯過了60天行政復議、6個月行政訴訟的維權期限,最終維權無門。
這里我必須明確告訴大家,根據2026年最高法新出臺的《關于審理礦產資源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6〕2號),已經明確確立了礦業權政策退出的“雙軌補償”機制,不管是生態退出還是公益收回,企業都有權要求補償。而且《行政許可法》早就明確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撤回、撤銷行政許可的,必須給予企業補償,這是行政機關的法定職責,不是可給可不給的“人情”。
很多企業主問我,補償到底該拿哪些?其實很簡單,核心就4筆:一是采礦權本身的市場價值損失;二是企業前期投入,包括設備、廠房、勘探等費用;三是預期收益損失,也就是礦山正常經營能獲得的合理利潤;四是生態修復后的相關補償,只要按要求完成修復并驗收合格,這筆錢也必須足額支付。
![]()
我之前處理過山東一家礦山企業的案子,企業因為當地環保政策調整被要求退出,政府一開始說“無補償”,企業主都快放棄了。我們介入后,發現企業采礦權合法、手續齊全,而且退出是政策原因導致,并非企業違法違規。我們通過行政復議+訴訟的組合策略,最終幫企業拿回了補償,不僅覆蓋了前期投入,還彌補了預期損失。
在這里我還要提醒大家幾個維權誤區:第一,別輕易簽署“自愿退出”“放棄補償”的文件,一旦簽署,再想維權就難上加難;第二,別等、別忍,政策退出后,一定要在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復議維持后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逾期將永久喪失救濟權利;第三,別自己盲目維權,礦山政策退出涉及行政法、礦產資源法等多個領域,專業性極強,找對專業律師,才能少走彎路、拿到足額補償。
作為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的執行主任,我一直堅持一個理念:解決問題、三方共贏。我們每年處理數百起政企糾紛案件,幫企業挽回數以百億計的損失,核心就是幫企業守住合法權益。礦山政策退出不是企業的終點,只要找對方法、拿起法律武器,就一定能拿回屬于自己的補償。
如果你的礦山正面臨政策退出、不予延續、關停無補償等問題,別再自認“活該”,也別再拖延觀望。及時問問我們楹庭律師吧,我們會結合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訴訟+談判”的組合維權方案,幫你守住真金白銀的合法權益,讓政策退出不再“傷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