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深圳消費者廖先生在福田香蜜湖山姆會員店購買了一款售價79.9元的韓式泡菜烏冬面。4月18日,廖先生的小孩在食用該面時,第二口就吃出了蛆蟲,當場嘔吐。廖先生隨即聯系山姆門店,客服最初提出賠償400元,廖先生認為這一方案過于傲慢,遂向媒體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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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前往福田山姆會員店核實,發現同款烏冬面仍在售。該產品外包裝標注常溫保存,且在保質期內,內含魚餅、烏冬面和韓式泡菜醬。記者聯系生產廠家后,廠家表示車間平時有蟲害消殺,產品需經過兩次高溫攪拌殺菌,按工藝處理后蟲子不應保持完整鮮活狀態,目前暫不清楚蛆蟲由來,正在排查蟲源。
律師指出,若消費者能證明蛆蟲源自該烏冬面,依據《食品安全法》,除退貨外還可主張價款十倍或損失三倍的懲罰性賠償,不足1000元按1000元計算。
4月21日,廖先生表示山姆副總經理已與其溝通,態度較好,最終賠償1000元并贈送兩箱藍莓。山姆方面致歉,稱已第一時間核查全國門店同款預包裝商品,暫未發現異常,并已安排第三方機構對生產廠家進行全鏈路調查,后續將加強包裝管理和配送服務。(深圳衛視第一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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