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律師自執業以來,累計承辦案件逾160件。核心業務方向為刑事辯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等領域。他曾成功為強奸罪被告人田某進行緩刑辯護,使其獲緩刑判決;還代理原告楊某某,在合伙清算轉借貸糾紛案中追回投資款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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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業背景深厚
李超律師畢業于山東經濟學院,擁有法學學士學位和經濟學學士學位。他在天津益清律師事務所執業,服務地區為天津。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160件,其中成功辦理刑事辯護、婚姻家事、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民間借貸等相關案件130余件。他尤為專精于民間借貸案件,同時在婚姻繼承等細分類型上亦有豐富實踐經驗,在建設工程刑事辯護領域也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承辦相關案件達20多件,還熟悉刑民交叉等關聯案件的處理。
強奸罪緩刑辯護
2022年6月26日,被告人田某以借用衛生間為由,進入其曾租住的房屋,見被害人陳某某在屋內,遂進入其臥室攀談。期間,田某對陳某某撫摸,遭拒后將其按倒并進一步猥褻,企圖強行發生性關系。因陳某某欲打電話報警,田某中止犯罪行為并逃離現場。案發后,田某自動投案,賠償了被害人損失并取得了諒解。李超律師團隊接受委托后,仔細查閱卷宗、會見被告人,全面分析案件事實與證據。在庭審中,律師團隊提出系統性辯護意見,指出被告人屬“犯罪中止”,構成“自首”,還說明了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積極賠償被害人并獲得諒解、系初犯、有明顯悔罪表現等情況,建議法庭對其宣告緩刑。最終,法院采納了辯護律師的主要意見,判處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
借貸糾紛成功代理
原告楊某某與被告王某某、李某某及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糾紛訴至法院。原告楊某某與被告王某某、李某某原為合伙關系,共同以企信公司名義承接雄安新區“綜合管廊主體結構勞務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簽訂相關協議,約定將楊某某的投資款776,096元轉為王某某的個人借款,李某某提供擔保,并約定在付清工人工資和材料費后優先償還。后因被告未按約還款,原告起訴。李超律師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合伙期間的賬目記錄,固定關鍵證據,明確將合伙關系清算后轉化為借貸法律關系。針對被告以“付款條件未成就”為由的抗辯,律師從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角度出發進行反駁。庭審中,律師提交證據鏈,駁斥被告“被脅迫簽字”等主張,并圍繞利息計算標準、保證責任等法律焦點進行專業論證。最終,法院判決支持原告主要訴訟請求,被告王某某支付原告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某某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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