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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丨魏春亮
01
昨天花了一晚上的時間,看了一本歷史書,竟然把我看感動了。
我自認為還是一個很難被打動的,但昨晚的閱讀過程中,我好幾次都被感動得心頭一熱。
就是這本——
《天朝的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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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是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林乾,研究方向就是明清政治制度史和中國法制史,他的《曾國藩大傳》在豆瓣上評分高達9.3分。
《天朝的裂縫》這本書,源于作者在央視《法律講堂》做的同名系列講座。這個書名,總讓我想起茅海建的《天朝的崩潰》。
但《天朝的崩潰》講的是鴉片戰爭,是歷史中的大事件;而《天朝的裂縫》,講的卻是歷史夾縫中,被大局裹挾著的小人物。
書中詳細講述了晚清三大名案: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
王樹文臨刑呼冤案
張文祥刺馬案
楊乃武與小白菜案和張文祥刺馬案,因為不斷有影視劇翻拍,早就為人所熟知。
但“王樹文臨刑呼冤案”,卻因為沒有男女之情和兄弟之情,從未被改編成影視劇,所以幾乎不為人所知。
但就是這個案子,卻把我看得感動不已。它讓我看到,當權力的任性和傲慢降臨到一個普通人頭上,會給普通老百姓帶來怎樣巨大的災難;
而糾正一個顯而易見的錯誤,要多少人頂風逆浪,要付出多大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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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1879年,光緒五年,河南省南陽府鎮平縣。
鄧州的18歲少年王樹文,因和家人發生爭執,偷了幾百文錢,跑到了鎮平縣,認識了一伙強盜。
兩天后,這幫強盜糾集了100多號人,洗劫了富戶張肯堂的家。但王樹文并沒有直接參與搶劫,而是在野地里替強盜看衣服。
案發后,鎮平縣差役抓住了包括王樹文在內的多名強盜,不過差役劉學汰和劉洤汰為了霸占盜賊胡體安的贓物,而放了他,卻用免死的理由,引誘年少無知的王樹文冒充胡體安。
鎮平縣知縣馬翥剛入仕途,為盡快破案,用大香在王樹文脊背上“燒戳”,逼他承認是胡體安。最后,明知疑點重重,卻還是把王樹文定為盜匪之首,斬立決。
于是,一樁冤案就在基層初審時形成了。
到了南陽府二審,知府任愷走了個過場,照一審判決上報給了臬司,再到河南巡撫,都維持“斬立決”。
1881年七月初八,河南開封府,行刑當天,王樹文在去法場的路上一路喊冤,押運死囚的檻車還不受控制地沖入了城隍廟。
根據法律規定,河南巡撫涂宗瀛下令停刑,并令開封知府唐咸仰審理“呼冤案”。
至此,一場盜案,引發了一件更大的呼冤案。而少年王樹文,也因為遇到了一個個“貴人”,才最終得以沉冤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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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第一個貴人就是涂宗瀛。正如作者在《天朝的裂縫》里說,王樹文法場呼冤,涂宗瀛沒有因為自己到了退休年齡而將案子擱置,更沒有因為這個案子是他經受的,就阻止翻案。這是王樹文得以翻案的第一步。
第二個貴人是唐咸仰,這位才華、能力和人品都贏得稱贊的知府,接到任務后,沒有動刑,而是讓王樹文說出實情。王樹文否認他是胡體安,并說自己是鄧州人,父親叫王紀福。
于是,巡撫涂宗瀛下令鄧州知州朱光第設法找到王紀福,送到省城當面認親。
而這位朱光第,就成為了王樹文的第三個貴人。
要知道,找到王紀福,就能為王樹文伸冤,那么審理此案的各級官員就要受到懲罰,他們一聽到這個消息,立即開始各種阻撓。而第一個,就是從前審理此案的南陽知府,此時已經升任道員的任愷。
做南陽知府時,任愷就是朱光第的上級,高升后權力更大,朱光第可得罪不起。而且,任愷還寫信威脅朱光第,不準把王紀福送到省城,否則會對其仕途不利。
朱光第的壓力可想而知,但他從小孤貧,理智秉公辦案,思索再三,他寫信拒絕了任愷的要求,毅然把王紀福、地保和鄰佑送到了省城。
開封知府唐咸仰也沒辜負朱光第的苦心,不但確定了王樹文的身份,還將衙役頭目劉學汰押往省城。
至此,王樹文案似乎就要迎來曙光。
可你我都知道,如果這么順利,那么這個案子也就不足以稱為清末三大奇案之一了。
04
正在這個節骨眼上,河南巡撫涂宗瀛卻詭異地被調離河南,改任湖南巡撫。接任河南巡撫的,是東河總督李鶴年。
上任后,李鶴年雷厲風行地對呼冤案重新做了部署,將審案人員換了個遍,又添派知府王兆蘭、馬永修等人,日夜拷問王樹文,并放任重要人物劉學汰自行回家。
回到鎮平縣的劉學汰,又威逼利誘證人王老幺和程孤堆冤枉王樹文。由此,上下合力,維持原判,不準翻案。
李鶴年之所以不準翻案,據說是因為二審的南陽知府任愷和他是好朋友,但正直的唐咸仰卻并未畏懼,他把案子透露給外界,又經由御史上書,皇帝得知后下諭旨據實審理。
清廷派了剛接任李鶴年人東河總督的梅啟照一起審理,但他不愿開罪上官,案件還是由李鶴年主導。
但唐咸仰就沒這么好運了,他因為拒絕在維持原判的結論上簽字,先是被李鶴年調離了開封知府,又被他參了一本,要把他革職。還是張之洞暗訪后,才還了唐咸仰清白。
更慘的是朱光第,李鶴年找了個借口,把他革了職,罷官后竟然連回老家的路費都沒有,終老他鄉。
05
在此后的審理過程中,王樹文遇到了他的第四個貴人——御史李暎,他三次上書,才使得人們相信王樹文是被冤枉的。
李暎第一次上書,指出四大疑點(屈打成招、父子相認已證實王樹文和胡體安是兩個人、贓證可疑、人證可疑),即使漏洞百出,李鶴年還是一一反駁。
就在李鶴年定案的奏折剛呈上去,李暎就第二次上書,提出只有把此案解送刑部,才能水落石出。他說,人世莫大于生死,如果可以拿那些影響無據之詞出入人命,臣恐怕此風一開,各省封疆大吏都以為律例不足以做定案憑據,什么御史言官、人言都不必畏,而敢于草菅人命又無所顧忌,欺飾皇帝、皇太后而毫不恐懼。
作者在這時候說:
王樹文無法想象,“在高墻的外面,有越來越多的官員,甚至是高官,為了他這個最底層的小百姓的命運,也為了維系哪怕不多的司法公正,奮力抗爭,奔走呼喊”。
06
最終,案子還是上交到了刑部,只是李鶴年還是百般阻撓。
李鶴年奏請不要將程孤堆和王老幺斬立決,為二人開脫;他還稽留證人,上奏辯駁。而且晚了一個多月才把證人押往北京,在這一個多月的時間里,證人劉學汰、劉洤汰、劉十黑、師爺施游伯等都死了。
可即使如此,案子到了刑部后,還是很快審理出了結果,推翻了李鶴年的結論。顯然,李鶴年不會坐以待斃,他派出自己的下屬,去京城游說刑部尚書潘祖蔭,竟奏效了。
刑部員外郎趙舒翹擬好的奏稿,被潘祖蔭三次毀掉。最后一次,趙舒翹手拿奏稿,大聲力爭:“舒翹一日不離秋審處,此案一日不可動。”
回到住處,趙舒翹草草寫了一份辭呈,請求開缺回籍。第二天,他卻得知潘尚書回家奔喪去了。但趙舒翹去志已決,新任尚書留不住,只好拿出潘尚書留給他的一封信,信上說,趙舒翹的學問和人品都是一流,前幾天的事是自己錯了,希望新尚書能夠仍照趙舒翹所審定稿,并多多照顧他。
趙舒翹看信后大為感動,遂繼續留在刑部,為后面呼冤案的平反起到了關鍵作用。
趙舒翹,也成為了王樹文的第五個貴人。
07
李鶴年繼續上書反駁,并要求刑部將現審人犯供詞抄錄給他看,激起了公憤,李暎第三次上書,要求革職李鶴年。在各方反復拉扯下,最終在1883年二月二十九日,刑部會同都察院、大理寺,以三法司的名義將此案審結。
最后判決:
程孤堆、王老幺斬立決;
王樹文為匪服役,并未隨行上盜,杖一百、徒三年。念以幼稚身受非刑,久淹囹圄,幾至慘罹大辟,予以減免;
馬翥、王兆蘭、馬永修,即行革職,發軍臺效力贖罪。
而經過皇帝裁決,河南巡撫李鶴年、東河總督梅啟照也即行革職。
但李鶴年非常不服,他鼓動下屬到京城抗訴,逼得都察院不得不下場做出司法解釋。
至此,王樹文呼冤案才終于告結。
08
王樹文呼冤案的一大影響,就是就地正法章程的終結。
咸豐、同治以后,地方封疆大吏取得了就地正法權,中央的司法權威已經下移。王樹文呼冤案后,封疆大吏為所欲為、草菅人命的弊端一時成為眾矢之的,也集中放到了就地正法的問題。正如有臣僚所說:
天下之大,盜案之多,如王樹文之冤者豈止一人,臨刑呼冤者有幾人乎,即或有之,刑部能逐案提京而親鞫乎?
是啊,制造一起冤案,只需要幾個衙役,一兩個官員的幾句話;可推翻一個冤案,卻需要從下往上,每一步都有不畏強權、秉公執法的仁人志士,付出巨大的代價,才可能平冤昭雪。
作者在最后說:
我們為平反王樹文冤案起到關鍵作用,甚至不惜舍棄烏紗帽乃至性命的鄧州知州朱光第、開封知府唐咸仰、刑部員外郎趙舒翹等人,表示由衷的禮贊和敬意。
可要是沒有這些貴人呢?王樹文的冤案還能平反嗎?為了一個人的冤案,就已經有好幾個官員丟官革職,那么多的冤案,真的有那么多的好官可以消耗嗎?
更重要的是,我們能把平反冤案的希望,都寄托在官員的品行上嗎?
作者在最后說了一句話,值得我們反思:
通過此案,清廷將實行了二十幾年的就地正法章程廢止,這使得千千萬萬個像王樹文這類的錯案有機會得以糾正。因為個人的努力總沒有制度的保證更可靠、更有根本性、更具持久性。
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愿天下無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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