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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迪士尼游客勸阻吸煙男子反被毆打,經警方調解,打人者道歉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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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在此之前,4月24日,深圳一公交站臺也因勸阻吸煙引發糾紛,女子用飲料潑滅煙頭后雙方發生爭執,鬧到了警局,最終在調解下雙方和解,吸煙男子因在禁煙場所吸煙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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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幾天內,因勸阻他人在公共場所吸煙,接連引發兩起暴力沖突。如果每一次關乎公共健康的“勸阻吸煙”,最終都得靠個人去“路見不平一聲吼”,控煙規則的權威何在?
在禁煙區域勸阻他人吸煙,本是維護規則、倡導文明的熱心之舉,為何頻頻釀成沖突?普通市民遇到那些吞云吐霧的違規者,該怎么辦?就只能忍氣吞聲嗎?還有人敢勸阻嗎?
硬剛維權,狹義之舉還是以暴制暴?
深圳公交站臺內,女子勸阻男子在公交站吸煙無果,情急之下,竟用手中飲料澆滅了對方的香煙,男子也“不敢示弱”,撿起飲料瓶回扔,由此雙方爆發激烈沖突,互不相讓。對此,有人拍手稱快,稱贊女子的“俠女行為”;有人強烈反對,斥之“以暴制暴”。
吸煙者態度猖狂,引發眾怒,勸阻吸煙本是維護公共利益的正當行為,但這種有明顯攻擊性行為的維權,也很難說是合理的,維權不能脫離理性范疇。
勸阻不能越界,反感二手煙也不等于可以用激烈方式處理沖突。以過激方式去維護公共權益,目的的正義性,反而被手段的失當消解。我們鼓勵對不文明現象“說不”,但這聲“不”應當說在規則的軌道內。
有法律人士介紹:“深圳的控制吸煙條例,沒有賦予普通市民直接控煙的權利。”普通人可以提醒、勸阻、舉報,但不能替代執法。否則,本該討論的公共治理問題極易滑向“誰更過激”的情緒對沖,讓討論在口水中失焦。
公共場所控煙的治理困境
不少人都遭遇過這樣的不痛快:高鐵剛開門,迎面一股煙味,只能憋著氣從人堆里鉆過;排隊時前面的人點起一支煙,不想重新排隊就只能忍;等紅燈時,前面的電動車主想來一根,后面的人就跟著被迫吸;學校門口、醫院門口,也總有人扎堆吞云吐霧……二手煙讓人憋悶的地方,不只是難聞,還有難躲。
現實中,維權往往陷入“遠水解不了近渴”的困境。吸煙行為瞬時性,一支煙幾分鐘抽完,等執法者到場往往只剩下一地煙灰。公交站、地鐵口、餐館、寫字樓、樓道、衛生間,都是高頻點位,不可能每個角落都站一個執法人員。而就算能抓住“現行”,以目前的懲罰力度而言,“也不過幾包煙錢”。
這種抓不住、罰不疼的違規,讓明確的控煙條例在很多時候成了一種基于自覺的“道德倡議”。
久而久之,很多人會形成一種無力感:忍,自己憋屈;勸,容易惹事;舉報,又常常陷入“小題大做”的自我懷疑和漫長的等待。當正規渠道無法形成即時閉環,情緒一旦沖破閥門,就容易演變成類似“潑水澆煙”的極端“私力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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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煙規則的模糊地帶要明晰
這兩起勸阻吸煙沖突中,都存在控煙的模糊地帶。
對于上海迪士尼度假區是否禁煙,園區客服工作人員稱,目前園區沒有接到禁煙通知,如果游客有吸煙需求,可以去園區指定吸煙點吸煙。若有游客在非吸煙點吸煙,將由現場工作人員引導游客至吸煙點。
然而,此前就有不少網友反映,迪士尼的排隊區、草坪等公共區域常有游客吸煙,園區之后還發布了強化控煙公告,張貼超過2800張“禁煙”標識,表示控煙是常態化工作,如今卻表示園區沒有接到禁煙通知。面對違規吸煙亂象含糊其辭,坐視非吸煙區二手煙泛濫,面對暴力事件推諉回避,都暴露出園區日常管理流于形式,對違規吸煙者勸阻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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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2023年,一男子在迪士尼非吸煙區抽煙,工作人員提醒后,男子不聽勸解反向工作人員發怒
那么,公交站臺是否屬于禁煙區呢?在深圳,公交站臺確實不是“想抽就抽”的地方。2019年修訂后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已將公共交通運輸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五米范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臺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劃歸為禁止吸煙區域。
但在實際執法中,執法人員也存在對條文規定的認識模糊。據警方有關負責人介紹,民警曾表示“公交站應不屬于禁煙范圍”,在當事人提出質疑、民警查詢相關法規后發現錯誤,當場糾正。法律條文明明就印在那里,但在具體的生活場景中,卻仿佛進入了“休眠”狀態。當文本上的規定未能轉化為社會成員心中的常識與底線,每一次違規與勸阻,就都變成了對規則本身的“臨時考核”和尷尬重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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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網絡
多地的控煙條例都明確了禁煙場所管理者的職責,把控煙的壓力和風險轉嫁給公眾,本質就是公共場所管理方、監管部門、執法部門的履職缺位。管理者不光要設置禁煙標識,更要安排專人巡查勸阻,主動管控違規行為,這份責任不能被忽視或推卸。
公共場所控煙,不該讓普通人去“硬碰硬”
公共場所控煙問題的痛點在于,有人受影響,卻沒人能及時出來管。
不吸煙者承受的是撲面而來的煙霧,吸煙者困惑的是邊界到底在哪里。如果治理只說“不許抽”,卻不提供清晰邊界、戒煙支持和可執行的替代安排,不吸煙者仍覺得自己被冒犯,吸煙者覺得自己被圍剿。執法者面對的是瞬時、分散、取證困難的違規行為,管理者需要補上的則是日常巡查。任何一環缺位,矛盾都可能在最末端爆發。
兩起勸阻滅煙引發的沖突事件,暴露了公共治理的某種常態困境:對于公交站吸煙這類高頻、輕微的違規,管理往往是滯后和反應式的,常常依賴群眾的個人“較真”或沖突升級來觸發執法。這無異于將維護公共秩序的成本,部分轉嫁給了公民的勇氣和運氣。解決問題需要一套更主動、更可視、更常態化的監督與響應機制,讓規則時刻“在場”,而非總是“遲到”。
處理反饋要更即時。小程序、熱線、隨手拍可以用上,但如果只能形成事后記錄,解決不了眼前正在發生的二手煙,公眾仍會感到無力。場所管理方、運營方、物業等不能總把控煙責任交給市民彼此提醒,而應承擔第一輪勸阻和提示責任。是否要對基層執法者的執法進行規范?能否要提高違規者成本?只有當違規成本從“偶爾丟面子”升級為“切實傷里子”,規則的威懾力才能真正建立。
同時,更科學的吸煙區劃設,與更嚴厲的禁煙區處罰,應當是治理的一體兩面。公交站、醫院門口、學校周邊等人員密集場所,應有更醒目的禁煙標識和地面提示,讓吸煙者一眼知道哪里不能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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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公共場所吸煙行為,很大程度上要依托公眾的共識:個人知道如何勸阻,違規者需要形成“恥感”,相關部門在沖突發生之后,及時介入、依規處理、明確裁量。
真正成熟的公共治理,不該讓普通人自己去“硬碰硬”,清爽的公共空間,也不能靠一次次個體間的沖突來交換,要用高效的反應和合理的疏導,為不吸煙者擋住煙霧,為吸煙者劃清邊界。
構建清晰的公共秩序,需要的不是偶發的“俠義”,而是堅實的制度、深入的共識與不缺席的守護。唯其如此,清風才能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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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禁煙場所有人吸煙
你會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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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馬瑞
綜合 | 澎湃新聞 極目新聞 紅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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