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張靜姝 通訊員牟文潔)購物平臺“七天無理由退貨”“極速退款”等規則本是為了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卻被一些不法分子視為可鉆的漏洞,正品到手,假貨退回,通過“貍貓換太子”的方式,把消費保障規則異化為牟取不法利益的“生財之道”,日前,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男子用假耳機退貨調包的方式騙取退款,獲取人民幣七千余元,最終男子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孫某經常網購,熟悉平臺退貨規則。因手頭拮據,他便打起了所謂“零成本、來錢快”的歪主意,他發現部分二手平臺支持瑕疵商品退貨和極速退款,孫某遂將其視為“致富密碼”。于是,他在二手平臺挑選品牌耳機下單,等正品寄到,他便小心拆開包裝,撕下防偽膠帶和原裝封條,用提前買好的劣質仿冒耳機裝進原包裝還原好,隨后申請退貨。
為了讓退貨理由顯得天衣無縫,孫某處心積慮準備了兩個微信賬號:一個自用,另一個偽裝成二手物品回收機構的工作人員,自導自演生成聊天記錄,偽造“回收方鑒定為假貨”的對話截圖,直接發給賣家作為借口。有時他還會假裝拍攝開箱視頻,實則早已完成調包操作。成功退款后,他轉手將正品耳機掛到網上售賣,一來一回賺取差價,短短數月屢屢得手。案發后,孫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檢察機關以詐騙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昌平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孫某通過二手交易平臺購買多人的耳機后,以用假耳機退貨調包的方式騙取退款,退款金額共計人民幣七千余元。經鑒定,被調包的耳機價值共計人民幣六千六百余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懲處。鑒于被告人孫某到案后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愿認罪認罰,賠償部分被害人并取得諒解,主動繳納退賠款項,依法予以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孫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
法官提示,“七天無理由退貨”“極速退款”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絕非不法分子牟取暴利的“綠色通道”。在此提示,消費者應遵守誠實信用的交易原則,依法合理使用平臺規則,線上申請退貨退款后,應真實、完好地退回商品。此外,網絡交易平臺應當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優化退貨流程,履行相應審核管理義務。商家在經營過程中,要加強對退貨商品的查驗,發現商品被調換等情況及時采取措施,提高風險防范能力。
編輯 彭沖 校對 翟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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