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首發于微公號:在日尋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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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網上看到一個貼圖,感覺還流傳甚廣,如上。
左右兩部分,明顯將日中兩國公職人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量刑標準,作了對比,發布和制作這類圖片的本意,無非是突出日本的量刑標準很重。
但是這種,不基于事實依據,完全為了對比褒貶一方的造謠行為,我認為就是誤導大眾,十分有迷惑和煽動性。在此我結合查閱的日本相關法律和法院判例,來詳細說明一下,日本對公職人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具體有哪些刑事處罰,和怎樣一個量刑標準及邏輯。
關于上圖右半部分,國內法律新規修改的信息,是否屬實我不清楚,也不做討論。主要還是講講日本的法律法規。
結合日本《刑法》197條:収賄罪(受賄),《刑法》198條:贈賄罪(行賄),并根據往年法院對公職人員財產來源不明作出的實際判例,有以下幾個量刑標準,供參考:
一、小額受賄金額: 1萬~50萬日元(約500~25000元RMB),在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和社會輿論的情況下,法院會判處當事人緩刑(不用坐牢)或 1年以內有期徒刑 + 緩刑。
二、中等受賄金額:50萬~300萬日元(約2.5萬~15萬RMB),在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和社會輿論的情況下,法院會判處當事人:1~3年有期徒刑(有可能緩刑,也可能實刑)。調查關鍵在于,當事人是否反復收錢,是否有“照顧對方”的實際行為,如果查實為累犯,大概率會判處實刑。
三、較大受賄金額:300萬~1000萬日元(約15萬~50萬RMB),常見實例判決,2~5年有期徒刑。不好意思,達到這個段位,相當于日本普通人1~2年的工資收入,屬于情節嚴重,因此就要判處實刑了,是要真正坐牢的。
四、大額/重大受賄案件:1000萬日元以上(約50萬RMB以上),常見實例判決,3~7年有期徒刑,甚至更高,毫無爭議,都是實刑。如果社會輿論影響大,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情況下,量刑會罪加一等。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以上實例基礎判決外,如果財產來源不明的當事人,是警?♀?察、議員等社會高信任職業,其犯罪本身,對該職業就會增加很大負面影響,這樣法院會在原有量刑基礎上,加重判決。所以說,日本公職人員受賄的量刑標準,和具體從事的職業,也有密切關系。
除了法律上的懲戒之外,犯罪當事人還要承擔現實中更嚴重的幾項后果:
獲判實刑后,公職人員直接丟工作(100%開除),想必這在任何國家也是毫無爭議的,即使不開除,也會被邊緣化,提前預告了職業生涯結束。
再者,也是日本人最看重的,職業犯罪后,社會信用歸零。在一個信譽社會,信譽破產就意味著可供謀生的通道斷了,不能就業,不可貸款,名譽盡毀,威望掃地…
至于圖上所說,夫妻同判,影響子女幾代…這是不存在的,這也不符合邏輯啊!畢竟都是現代文明的法治社會了,禍不及妻兒,除非有證據表明是家族式犯罪,否則不存在這種株連的情況。
以上就是日本對公職人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根據金額所對應的刑事處罰,供參考。
讓我們一起轉發辟謠,謠言止于智者。對嗎?你個大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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