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通報,5月28日,天津二中院一審公開宣判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原總經理白天輝受賄一案,對被告人白天輝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白天輝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白天輝(中)受審 圖源:天津二中院
經審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白天輝利用擔任華融(香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業務拓展三部負責人、總經理、投資銀行部董事總經理,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總監、總經理助理、董事、副總經理、總經理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在項目收購、企業融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8億余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白天輝的行為構成受賄罪。白天輝受賄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當判處死刑。雖然白天輝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并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均經查證屬實,具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綜合其所犯受賄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白天輝曾任中國華融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會董事、總經理,他與原華融公司董事長賴小民關系密切,是賴小民諸多違法行為的重要幫手。
白天輝出鏡懺悔
在反腐專題片《國家監察》中,白天輝出鏡講述了賴小民的違紀違法行為:“他(賴小民)往上升的話肯定需要業績,他不會考慮長期的風險會怎么樣,只要你第一時間把規模給我做出來,把短期利潤給我實現出來,至于這個項目三年、五年之后出現風險,他不管的。他要去追求短期業績的話,那我們只能去投一些相對高風險的項目,比如說房地產,比如說股票。”
“有很多項目都是賴小民直接交代的,都是他的朋友的,有些時候為了完成領導交代的任務,把一些從市場角度考察的很多因素和點,要么是忽略了,要么是給美化了。”在談到很多違規項目時,白天輝這樣說。
賴小民落馬后,白天輝也被“順藤摸瓜”查了出來。2019年1月,檢察機關依法對白天輝作出逮捕決定。而他的前“老板”賴小民,已于2021年1月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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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馬干部生活奢侈戴7萬一副的眼鏡 稱幾十萬是渣渣錢
上萬元的皮鞋、7萬元一副的眼鏡、10來萬元的首飾說買就買……5月24日,四川省紀委監委官方微信公眾號“廉潔四川”發布一則貪腐案件,張虎曾任內江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他追求吃高檔菜、喝高檔酒、抽高檔煙,生活奢侈,非法收受錢款高達2558萬余元,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
看到商人買奢侈品 他初心變質
張虎,男,1970年2月出生,四川安岳人。曾任內江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四川內江博達建筑勘察設計有限公司董事長,內江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等職務。
圖為內江市國資委原黨委書記、主任張虎出鏡懺悔
張虎出身農村,大學畢業后分配到內江市資中縣市政園林所工作,因為組織的精心培養和自身出色的工作能力,他從一般干部逐級升至縣級領導干部。
那時的他勤儉節約、勤勉上進,作為市招商局駐深圳分局負責人,懷揣著“帶動內江經濟發展”的初心,陪同客商遠赴香港、澳門等地學習考察,然而在考察途中的別樣見聞,卻沖擊著他的思想防線。
2009年,張虎參加考察活動時,看到客商在奢侈品店揮金如土,購買價值幾萬的包、幾十萬的手表眼都不眨一下。當客商勸說張虎購買時,他卻猶豫了,不是不喜歡,而是囊中羞澀。這件事如同利刃一般刺痛了張虎的內心,對比開豪車、穿名牌、住別墅的客商,自己雖身為領導干部,卻十分“寒磣”,甚至在購買住房時,還要用公積金貸款、賣掉舊房才能勉強湊夠房款和裝修款,辛辛苦苦工作一年掙的錢,還沒有客商一次性消費多。他不由心生感慨,自此,一顆“追求享樂和奢靡”的種子在張虎心中悄然種下。
擔任董事長僅一個月 收受“好處費”12萬元
2012年9月,張虎被任命為內江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建工集團)董事長,權力隨之變大,身邊也逐漸多了各懷目的的商人老板。目睹了商人老板的高檔吃喝、名牌穿戴、豪車出行,張虎的心態愈發失衡,享樂奢靡思想不斷“萌芽”,直至對送上門的“好處”失去招架之力。擔任董事長僅一個月,張虎便收受了某建筑公司市場銷售顧問楊某某所贈“好處費”12萬元。次年,另一建筑公司實際控制人宋某某,以普拉達公文包、范思哲夾克、博柏利襯衫等奢侈品開道,很快與張虎搭上線,并獲得其信任。
擔任董事長僅一個月,張虎便收受了銷售顧問楊某某所贈“好處費”12萬元,圖為人民幣資料圖
至此,張虎心理上的落差逐漸轉變為行為上的偏差,閑暇時間不再專注于學習,而熱衷于與老板“朋友”稱兄道弟、推杯換盞,追求吃高檔菜、喝高檔酒、抽高檔煙,上萬元的皮鞋、7萬元一副的眼鏡、10來萬元的首飾說買就買……“高消費”儼然已融入張虎的日常。
2013年至2022年期間,張虎先后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拜年拜節名義所送現金27.7萬元,名煙378條、名酒244瓶,以及大量名牌夾克、襯衣、皮包等奢侈品。
帶壞一域風氣 所在單位多人被查
除了自己追求奢靡、貪圖享樂外,張虎還將這種不良習氣帶到了單位和家庭。
在審查調查過程中,辦案人員發現張虎車中有十幾瓶高檔酒,辦公室存放著幾十條高檔煙,這在建工集團干部職工眼中早已司空見慣。他常常給干部職工灌輸“只要是錢能解決的問題都不是問題”“企業就是企業,企業的形象要么高端大氣上檔次,要么低調奢華有品位”等錯誤思想,當干部職工向他請示幾萬、幾十萬的支出時,他常說:“這點渣渣錢,找一下分管領導商量就行了。”
張虎還多次帶下屬一起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宴請,在他的“帶領”下,有的干部上行下效,不琢磨事只琢磨人,把心思和精力都放在迎來送往、吃喝玩樂上。2023年10月,內江建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謝某某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組織紀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帶壞家庭 全家追求“名牌”和“高奢”
工作中養成的壞習慣,也被張虎帶回了家中。他經常勸說家人要改變消費觀念,“東西好不好,錢識貨,用了才是錢,不用就是紙。”在張虎的鼓動下,家屬的消費理念發生了巨變,原本節儉的家庭開始追求“名牌”和“高奢”,以往舍不得買的東西如今說買就買,毫不含糊。在不良家風的影響下,其兒子也學會了“享受生活”,讀書期間的消費遠超其他同學,錢不夠用時,便開始網絡貸款。兒子的高額網貸讓張虎苦不堪言,正如他懺悔所言:“子不教,父之過。”
為了滿足自己和家庭的高消費,張虎毫無底線打招呼、作安排,同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大搞權錢交易。2011年至2022年,張虎非法收受錢款高達2558萬余元。
“看到不正當利益的引誘,心中想到的都是接受的理由,知道沒有守住底線、觸碰了紅線,卻心懷僥幸,自以為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從意氣風發的領導干部到身陷囹圄的階下囚,張虎一步步腐化墮落,最終走進高墻鐵窗。
2022年3月,接受內江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9月,張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23年2月,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70萬元。
(綜述材料來自“廉潔四川”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