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于二〇一八年三月提交全國政協立案
我國個人所得稅從2011年開始起征點是3500元,七年來貨幣價值、物價等都發生了很大變化,現在3500元的購買力大大低于七年之前,依然以月收入3500元作為個稅起征點太低了。
目前個人所得稅基本限制在薪金的范圍內,工薪階層成為個人所得稅征收主體,70%左右的個稅都是中低收入群體所交。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追求越來越高,但物價上漲、通貨膨脹、房價高企等因素影響了人們的生活水平。對于中低收入者來說,家庭負擔較重,上有老下有小,教育、養老、醫療、買房等生活必要支出壓力巨大。在這樣低的水平就開始征稅,顯然不公平。
到2020年,我國將實現貧困人口在現行標準下全脫貧、貧困縣全摘帽,任務艱巨。根據人社部公布數據顯示,截至2016年末,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82億人。貧困地區人員進城務工成為重要的收入渠道,大量入城務工農民工的收入都不高,以3500元作為起征點,加重這些人的脫貧負擔。
個人所得稅最好的征收方法是按照家庭收入征收,即實行綜合稅制。十八屆三中全會要求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但由于中國的現實情況比較復雜,國家信用體系不健全,老百姓納稅意識不夠強,家庭收入支出統計難等,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過程會比較漫長。現階段最好的方法是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即提高到月工資8000元比較合適,讓廣大的低收入人群享受到中國經濟發展的紅利。
為此,建議將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由3500元調整到8000元,在保障國家稅收基礎上,更有利于調節收入分配、擴大消費、整體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國家脫貧戰略的實現。
![]()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