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所有老鄉(xiāng)在外都好好的!雖然干了活拿不到錢很是心酸,但討要工錢也得保持理性,不要觸犯法律,不要雪上加霜。
一晃又到年末,討要工錢又得提上議程,此時此刻,只希望以下這起案例能夠引起更多人重視,合理合法要到工錢,平平安安回家過年。
《起訴書》公開顯示:
被告人楊某某,男,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通江縣;
被告人陳某某,男,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平昌縣;
被告人李某甲,男,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平昌縣;
被告人劉某某,女,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通江縣;
被告人李某乙,男,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平昌縣;
被告人李某丙,女,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平昌縣;
被告人李某丁,男,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通江縣;
被告人魏某某,男,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平昌縣;
被告人李某戊,女,戶籍地及現住址四川省平昌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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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經依法審查查明:
被告人劉某某、楊某某系夫妻關系,于2021年3月22日11時許,因索要工資問題,在天津市武清區(qū)**街**項目部內與工作人員發(fā)生爭執(zhí),過程中被告人劉某某將毛某某的手機摔壞,后毛某某報警。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下朱莊派出所接警后,民警王某甲、孫某某、王某乙等,輔警郝某某、張某某、薄某某、王某丙等先后出警,經現場調解,被告人劉某某拒不配合調解。
調解未果,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下朱莊派出所民警故依法傳喚被告人劉某某,被告人劉某某拒不配合。
被告人楊某某上前阻止民警將被告人劉某某帶離,后民警又依法傳喚阻礙執(zhí)行公務的楊某某,被告人楊某某拒不配合,公安機關故采取強制傳喚,被告人楊某某在被強制傳喚過程中大聲呼喊“警察打死人了”,致使該工地大量工人圍觀并阻礙民警執(zhí)法。
過程中,被告人楊某某采用拳打、腳踢等方式襲擊執(zhí)行職務的民警王某乙面部、腿部;被告人陳某某、李某甲、劉淑真、李某乙、李某丙、李某丁、魏某某、李某戊不想讓民警控制、帶離被告人楊某某、劉某某等人,故分別采用撕扯衣服、拉拽衣領、胳膊、摟抱、推撞民警等暴力方式阻礙上述王某甲、王某乙等警務人員依法執(zhí)行職務,造成多名警務人員受傷。
經天津市公安局物證鑒定中心鑒定,王某乙鼻部損傷程度為輕微傷;張某某手損傷不鑒定為輕微傷;薄某某手損傷不鑒定為輕微傷;郝某某手損傷及左前臂損傷不鑒定為輕微傷;王某甲左手損傷及雙膝損傷不鑒定為輕微傷。
案發(fā)后,被告人楊某某、陳某某、李某甲、劉某某、李某丙、魏某某、李某戊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被告人李某乙、李某丁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后均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
檢察院認為,被告人楊某某、陳某某、李某甲、李某乙、劉某某、李某丙、李某丁、魏某某、李某戊暴力阻撓公安民警依法執(zhí)行公務,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襲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院根據被告人自愿認罪認罰、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等依法從輕、減輕情節(jié),建議判處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判處被告人陳某某、李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判處被告人劉某某、李某丙有期徒刑一年,適用緩刑;判處被告人李某乙、李某丁、魏某某、李某戊有期徒刑十個月,適用緩刑。(本文綜合于:12309中國檢察網、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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