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小青
浙江德凡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
擅長領域:證券糾紛、刑事辯護、合同糾紛、公司法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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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鵬欣資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收到上海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從處罰決定書內容看出,鵬欣資源存在的問題并不嚴重,
主要在于2018年的一項交易,2018年7月25日,鵬欣資源子公司鵬欣剛果金(鉆)礦石交易中心(以下簡稱PCTC)與VICENT MINING SARLU(中文名:VICENT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VICENT)簽訂《銅礦石銷售合同》,該筆交易金額計入當年的收入,但是之后不久,2019年2月25日,雙方合同解除,但是前期已經計入財報的利潤并沒有剔除,導致鵬欣資源公司2018年財報出現虛假記載。
基于此,證監會擬作出如下決定:1、對何寅給予警告,并處以二十萬元罰款。2、對樓定波給予警告,并處以十五萬元罰款。3、對儲越江給予警告,并處以十五萬元罰款。4、對李學才給予警告,并處以十萬元罰款。5、對鵬欣環球資源股份有限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三十萬元罰款。
鵬欣資源索賠條件是什么?600490最新索賠條件
2019年2月28日至2021年9月27日間買入600490鵬欣資源,且在2021年9月28日(含當日)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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