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正在清華大學就讀的朱令眼睛突然失明,醫院查不出病因。12月5日,朱令突然開始出現疼痛,疼痛部位從肚子蔓延到全身關節,頭發大把大把脫落,朱令再次住進了醫院。后經專家診治,確定朱令被投毒“鉈”,導致終身殘疾,智力嚴重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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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清華才女鉈中毒的新聞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刑偵專家一致認為,她是被人故意陷害了,但因案件復雜,真相始終沒有查清。2013年,因為復旦大學投毒案,朱令案再度被推進調查。
《人民日報》發聲:公開是一劑解毒良藥,唯有以公開保證公正,以透明確保清明,法律的權威才能樹立,政府的公信才能增強。在媒體的多次過問下,案件仍然沒有回應,無法偵破,疑罪從無成了定論。
談起朱令案必然會讓人想到錯換人生28年,這兩起案件有四個相似之處:
一是違法犯罪事實清楚,公眾認知一致。朱令案被確定有人故意投毒;28案因病歷被涂改指向人為掩蓋錯換事實,許杜互相指責對方偷嬰,大藥房認為錯換的結論有反轉的可能。
二是嫌疑人均比較集中。在朱令案中,她的同宿舍的同班同學孫某被認為是重點嫌疑人,孫某目前已出國;在28案中,護士郭某志被認為是實施偷換的第一人選,郭某志目前逍遙于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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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證據被破壞。在朱令案中,她的洗漱杯被認為是重要投毒目標,在調查期間,朱令的宿舍被盜,丟失的物品只有朱令的洗漱用具;在28案中,兩位產婦的病歷被大面積涂改,當事人要求鑒定筆跡被叔叔無理由駁回。
四是調查遇到了阻力。朱令案中,孫某在疑點沒有完全排除的情況下被家人帶走,之后出國;在28案中,許敏關于假證的調查申請被上邊要求冷處理,專家稱辦假證者有本事。
轉眼間,29年過去了,將近50歲的朱令在父母的悉心照料下還活著,體面尊嚴地活著。對她來說,活著就是對殘破生活的抗爭,朱家與正義人士并沒有放棄對正義的追求,而孫某身在國外,案件從哪里突破,這是對當代司法執法者智慧的考驗。
與此同時,28案已被官方定性為錯換,盡管《半月談》等官媒多次發聲,要求調查不應止步于不予立案,但中原的叔叔始終原地踏步,遲遲不能讓證據開口說話。全網認為官宣應以鑒定病例為基礎,唯有公開才是一劑解開謎團打消質疑的良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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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換人生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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