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將爺
大家好,我是老將!今天在小號上講些內心感慨。
首先是真誠致謝!
昨天,我在主號人格志上寫了《》(已做超連接,打開藍色字可讀),簡述與此人打官司三個年頭的慘烈遭遇。
我做了氣氛組提示,希望認同我的朋友,能給我理解和支持。
這個文章現在也就3萬多閱讀,差不多有三千人在打賞。每10人閱讀就有1人打賞支持,這就像是個真實的神話。
其實,這場官司我沒說的東西太多了,特別是關于判決書,后面我會公開并進行拆解,讓大家來審視這個案子判得到底公不公平。
還有,我還要向高院申訴,向檢方投訴,向巡視組反映。
我就是不相信,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一個涉嫌性侵并在婚內出軌女生的師德問題典型,就這么批不得碰不得了?
后面我還打算出個公告,就是要把大家給我的支持,用來援助因為權力不對等而遭到高校教師禍害的可憐女生。
我希望這些女生能站出來,中國校園真的不應再讓這種陰惡虛偽的人混跡其中了。
經歷了這件事,我對一些法律特別傷感,對一些法官很失望。
所以,今天我想借兩件事,說說我對法律法官的期待。
今天澎湃新聞有篇文章,令我非常有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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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如果法律奈何不了一個性侵幼女的人間惡魔:說明法律應該做出改變了”的觀點 ,我覺得說得好。
當然,以我這次經驗,記者用“人間惡魔”這4個字,可能已侵犯那個人間惡魔的名譽權和人格權了。
這樣說,是我深昧了一個可怕的邏輯:法律可以判決罵別人是人渣屬于違法,但法律卻未必會對人渣有任何懲罰。
以澎湃新聞這篇新聞為例,說的就是一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個叫岳仲金的人,在李小冉5歲到12歲期間,對其實施的長期猥褻乃至性侵害,導致李小冉嚴重精神抑郁,被認定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最后處理的結果,就是一紙道歉,還有一份30萬賠償。這個岳仲金,甚至保住了在央企的金飯碗和“國家工作人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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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么多年過去了,已經不能追究其刑事責任了。而且,岳仲金只承認他是猥褻,而不是強奸行為。
最終,這事因強奸罪證據不足而不予起訴;而猥褻兒童罪又超過了追訴時效的5年。
反正,強奸取證難,猥褻罪判罪輕(前兩年我在寫王振華猥褻9歲女童說過),而且有時效。
所以,這個被官媒說成是“人間惡魔”的壞人,法律真的拿他已經沒辦法了。
如果不是這個被殘害的李小冉有嚴重抑郁癥,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她都無法“幸運”適用于特殊規則,擁有民事起訴的資格。
最后,她僅以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讓岳仲金索賠了那點錢。
好了,這個現實的悲劇我說完了。
想想吧,還有多少涉嫌性侵、強奸的臟事,因為取證難,最后只能眼睜睜地看著惡魔在狂笑,天使在天堂。
我有時很傷心,牛逼哄哄的法律,有時在各種惡魔面前,真搞不清楚為什么就這么抬不起頭。
這兩天,還有一個極火熱的新聞,就是蘭州大學那個學生,以課堂上老師的一張PPT照片進行舉報,殺氣騰騰地說老師是在“抹黑”抗美援朝。
蘭州大學給這個老師來了個“急性肅反”,發公告說老師發的那個圖片是網上的錯誤觀點,老師講的時候專門指出那是錯誤的,正面強調抗美援朝的影響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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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老師終于絕處逢生了。遭遇如此天劫,我估計這老師不抑郁都是幸事。
無數人在為蘭州大學點贊,夸他們不虧為老牌985,底蘊還是在的,風骨還是有。
校方確實捍衛了大學和老師的尊嚴。
但,我還想好好地問一下,法律呢?
對這種明顯誣告的行為,對這種構陷的人渣,現在看來,就這么算了,根本就沒有任何處理的說法。
這種誣告的爛人,不應該送進大牢嗎?
而,連姓名都不公開。如果公開了,至少我要呼吁理性的用人單位不要引狼入室。
眾所周知,我最恨兩種人,一種是告密的小人;另一種是禍害女生的禽獸。
現在,我有一種特別的痛苦,就是法律在對待這類爛人上,太令人失望了。
法律作為一種制度文本,面對社會出現的新問題,會有滯后性,這我都能理解。
但,有些法官的冷漠麻木,有些法律人士的嚴重不作為,甚至不知恥,才是最可怕的。
今天,我想簡單說幾句泰國法官卡納功的故事。網上關于此事的報道有太多,詳細內容大家去查閱,我只簡單說幾句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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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4日下午,在泰國南部也拉府法庭上,當地一宗殺人案做出判決,“由于證據不足,判決本案5名犯罪嫌疑人無罪”。
說完判詞后,法官卡納功起身走到庭內懸掛的九世王圣像前宣示:“真相被左右,一命換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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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敬禮,開槍自殺。
經過醫院搶救,卡納功好不容易活下來。
關于卡納功的說法也有很多。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就是他審案時遭遇強權干預,遭遇一些勢力施壓。但是,他就是不愿做虛假宣判,又擔心家人遭遇報復。
于是,不惜血濺當場,以死明志,從而推動了案件議程。
想想嘛,這起案件動靜都鬧到這么大了,全國甚至全世界都知道。于是,最高司法力量只能介入,只能重新審理此案。
這,就是通往正義之路,是拿命打通的。
這,就是法官過不了良心這關,誓死捍衛正義的壯舉。
無數人感嘆卡納功是“真正的大法官”,是“信仰的獻身者”。而我最喜歡卡納功這樣的聲明:
“將裁決歸還于法官,將正義歸還于人民。如果我無法繼續遵守入職時的誓言,那我寧愿死也不要無尊嚴地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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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有惡魔,地上有禽獸。
中國人都知道菩薩那句話,叫“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其實,很多時候,只要法律更公正些,只有法官更有良知些,就會避免這世上很多人被推進人間地獄。
如果真相常被淹沒,如果正義總在遲到,如果法律法官讓人有太多遺憾。
最后,也只能是每個有良知和人性的普通人,都得向罪惡勇敢地邁出進擊的一步了。
這,真的難!但,真得干!
至少,法務人員,應如下圖辯護人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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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再次真誠感謝所有參與昨天文章氣氛組的朋友。今天,我向你們致以禮敬。愿喜歡的朋友能三連轉發,老將致謝了。歡迎各位后臺留言交流!歡迎掃二維碼與老將交 流。微商勿擾,加過號勿重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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