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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Cottonbro Studio
寫作是個人的,也是大眾的,除非你只想寫給抽屜看。因而,作者與讀者的關系一直相當微妙。
到底要不要迎合讀者?到底要不要迎合市場?我覺得很好讀者卻不買賬……這些問題長期盤踞作者“迷茫榜”的前列,以致于“理性之我”和“感性之我”一直互掐。
最近,一位作者傾(tu)訴(cao)了他的困惑。
葉老師好,我是一名快畢業的大學生,喜歡寫作,也喜歡看書,之前寫觀點類或知識性的文章比較多,現在在學習故事寫作。
以下是我想請教您的問題:
有時候寫出來的作品(故事性的作品),自己會覺得特好特牛,甚至感動到自己,把自己寫哭,但一給別人看,得到的反饋就是沒那么好,我倒是走心地寫了,但好像只走了自己的心,沒走到別人的心里去。
盡管理性上我會告訴自己——作者需要學會從讀者的視角來觀察自己的作品,這樣有利于把作品寫得更好,讀者也更愿意讀。與此同時,我也會懷疑自己對作品的看法,我自己覺得寫得好就真的好嗎?個人的視角總是有限的吧。
問題是,有些反饋不能夠讓我發自內心地認同,換句話說,我認為作品的“好”和讀者認為的作品的“好”,是有差異的,甚至是互相沖突的。
這讓我感覺很擰巴,我是要迎合讀者呢?還是遵從自己的內心?或者說我要如何去處理這二者之間的關系?有什么好辦法嗎?
@夜行的燈籠
夜行的燈籠:
你好。我們寫作,起點是悅己,過程是悅人,終點是既悅己又悅人。就像男孩長成男人,過于孤傲或圓滑都不好,得找到世界的最大公約數,并且極力拓寬其半徑。
寫與讀的關系,以色列作家奧茲的一句話讓我深受啟發:一篇故事的任何開頭,都是作者和讀者之間的一種合同。多好的形容——寫與讀彼此需要又互不相欠,你給我好作品,我報以時間和金錢,甚至還有口碑的獎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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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to by Karolina Grabowska
然而,你能與世界上所有人合作嗎?顯然不能,所以,要先找到你的合作對象。
咋找?他們在哪?肯定不是大街上隨便拉個人或小區貼個廣告,得到合適的“場”去。例如在風格匹配的刊物發表,或者參加主題相關的比賽,又或者辦個自媒體,看看讀者的拇指買不買賬……只有讓作品盡可能多地被看見,被檢驗,才能取得相對客觀的評價并對沖偶然因素。
作品好不好,朋友A親戚B說了不算,要經過更多檢驗,多投稿,多參賽,多推送,看統計結果,也即大數據驗證。
如果順利發表,反饋也不錯,那只能說當初損你的人不是你的目標讀者。無所謂的,相信群眾的眼睛。
如果好壞參半,那就要注意思考負面的那50%。如何修改,才能擴大公約數邊界,才能既不丟掉“西瓜”,又能爭取更多“芝麻”。
最壞的情況,如果負面反饋一邊倒,自身問題該認認,該重寫重寫,該修煉修煉。滄海遺珠的事有,但比中六合彩還難。
這個邏輯,和開店是一樣的。首先要想好做哪些人的生意,“既要又要”往往兩頭不到岸。店家用產品說話,顧客用腳投票。成功的品牌都是先解決用戶需求,再引領用戶需求,悅人悅己兩不誤。
至于自我感動,個人認為要警惕。寫作兩大害,一為自憐,二為自嗨。對此,卡爾維諾是吐過槽的:“這些年我一直提醒自己一件事情,千萬不要自己感動自己。人難免天生有自憐的情緒,唯有時刻保持清醒,才能看清真正的價值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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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爾維諾,意大利作家
總之,理性、冷靜;不玻璃心;多換位思考;多用產品經理或創業者思維;先活下來,再活出個性。
孤傲如王菲,當年香港出道,不得不改名“王靖雯”,也不得不唱些小情愛和上些尬綜藝。唱出來后,她才把這些踢開,改回本名,愛咋活咋活。她已無需迎合了,因為她本身就是話題和潮流,或者說,“最大公約數”本數。
這個過程很值得細品,推導到寫作,我覺得可以做如下分解:
1、找到你的讀者;
2、多投稿,讓市場來檢驗;
3、從反饋中找到最大公約數;
4、持續擴大公約數;
5、最后,自己成為公約數。
不同階段做不同的事。心態和過程匹配好了,才能少些焦慮,多些快樂。
創作不易,大事慢成,別著急。
一點淺見,共勉。
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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