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女子38萬元提了一輛白色奧迪,誰料,提車不到5天,一次行駛途中,車子就突然冒白煙。到4S店打開引擎蓋檢查時,竟出現了機油噴泉!
(案例來源:1818黃金眼,案例人物均為化名)
女子周某家境優越,還有份不錯的工作。為了工作方便,周某打算買一輛代步車,幾經挑選,最后選中了一款奧迪的轎車。
周某選好以后,就直接去奧迪4S店提車。周某一次性花費約38萬元,全款拿下了自己的愛車,這一切的過程看似都很順利。
不料,提車不到5天,行程不到50公里,周某開車上路就遇到了麻煩。
這天,周某在路上正常行駛,突然,儀表盤顯示發動機故障,周某有點擔心,趕緊把車靠邊停下來。周某下車一看,發現引擎蓋居然有一股白煙冒出來。
不一會,這股濃煙越來越大,白茫茫的,周某嚇得趕緊離開,害怕車子會起火或者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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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時,周某停車的不遠處,剛好有個熱心的保安看到了這一幕,二話不說,拿起滅火器就沖了過來,在保安勇敢撲救下,車子的濃煙終于消失了。
事后,周某因為不敢開了,只能打電話給4S店,把車拖回店里。師傅打開引擎蓋檢查,剛發動車子,不料,車頭竟然上演了一幕機油噴泉,把機油噴灑到處都是。
本以為車子這樣應該出了大問題,無法再開,誰知,4S店檢修以后,給出的結論是:問題不大,更換個橡膠墊片就好了。車子因為油路的一個墊片有問題,導致機油噴灑出來,撒出來的機油受熱才產生的白煙,沒啥問題。
但是,這樣的說法周某很難接受,自己買的新車不到一周,還沒怎么開,就出現這樣的問題,4S店只給換個墊片就完事?這樣的車開著不放心,周某要求退車。
誰料,4S店竟然很直接告訴周某,退車絕不可能。周某的情況不符合汽車三包法的規定,無法退車。
新買的愛車,還不到5天,引擎蓋就突然出現冒白煙,要不是保安及時幫忙,還不知道后果怎么樣,這樣的車子誰還敢開?就算能開,新車就出這樣的故障,換誰也很難接受。
反觀4S店的態度,一句更換個墊片就好了,多么的輕描淡寫。這可是顧客花費幾十萬買的車,出現這樣的情況,不能退車至少有個好態度吧!
那么,從法律角度來看,周某該怎么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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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真的是墊片壞了,周某的情況是無法退車的。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22條規定:自三包有效期起算之日起7日內,因質量問題需要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動力蓄電池、行駛驅動電機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或者退貨。
本案中,4S店檢修認定是車子油路一個墊片有問題,這是個很小的問題。如果真的如4S店所說,那么肯定是不符合退車的。
但是,周某的車子發動機故障燈亮了,而且又是冒白煙,又是噴機油的,這么嚇人的情況,給出這么個小結論,確實讓人難以接受。
周某要想退車,就只能找雙方都認可的機構,再次檢修鑒定,看看能到底是發動機故障還是油路管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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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周某是否可以主張三倍賠償呢?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經營者有個欺詐行為,對于汽車這樣的大宗商品,一般很少出現三倍賠償的情況,只有出現重大問題的欺詐,才有可能獲得三倍賠償。
具體到本案,如果真的是墊片問題,那么,是不可能獲得三倍賠償的。如果是發動機故障,而且能證明車子本身就有問題,但4S店還以次充好進行出售,那就可以主張三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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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即使得不到退車和三倍賠償,周某也可以主張一定的賠償。
《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周某買車,交付了全款,但是店里給的車子竟然是有瑕疵的車,雖然無法退換,但也是履約不符合規定,也就是要承擔違約責任。
所以,周某可以要求店里給予適當的賠償,這些都是可以和店里具體協商的,比如給予保養、延長質保、補償一定的金額等。
對于周某的遭遇,大家有什么好辦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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