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李光輝xx”2023年10月16日在麻辣社區巴中論壇發文,公開向巴中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交通運輸局舉報,稱米倉大道的建設偷工減料、老板把減下來的材料當廢鐵賣、以及大擺筵席封工人的口等,引發網友熱議。
對此,米倉山建工公司2023年10月17日進行了公開回復,稱組織相關單位現場核查,通過現場尺量、取樣檢測判定,相關結果均符合設計圖紙及規范要求。并稱偷賣鋼筋、大擺筵席等不屬實。
米倉山建工公司還在回復中上傳了檢測報告等文件,以及將舉報人起訴至法院的民事起訴書,稱舉報人曾在多個平臺發布該類虛假信息,并以此索要10萬元。涉事公司請求法院判決舉報人刪除相關信息并公開道歉,以及賠償5萬等。
截至小編發稿,暫未看見巴中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的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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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發文
成都華川路橋公司承建通江縣諾水河鎮米倉大道,公司層層轉包給江峰勞務公司,江峰勞務公司偷工減料,二十毫米的鋼筋綁扎搭接三十多點公分,十六毫米的箍筋七八十公分一道,減下來的鋼筋被江峰勞務公司老板鄧江,在六月二十九號晚上,九米切成三米,用工地上那個紅色貨車拉了七八噸去賣廢鐵,七月一號在諾水河祥云大酒店,搞了三大桌封工人的口,要求工人不要說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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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總監辦報告文件,那絕對是造假,要么就是做的一個樣品,是檢測整個標段,而不是只檢測樣品,什么鋼筋以大代小,鋼筋場沒有二十毫米的鋼筋,那絕對是假話,希望相關部門領導調查清楚,造謠生事,那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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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倉山建工公司回復
近日,有賬戶名為“大方闖天涯”和“李光輝xx”的網友分別在“今日頭條”“麻辣論壇”網絡平臺發布了“由成都華川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的米倉大道TJSG1標段存在疑似質量問題”的帖子引發社會各界關注,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針對該網友在“今日頭條”“麻辣論壇”網絡平臺反映“鋼筋搭接長度不足、偷工減料、鋼筋綁扎間距超標、違法轉包、偷賣鋼筋”等問題,項目建設單位四川米倉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立即組織相關單位現場核查,通過現場尺量、取樣檢測判定,相關結果均符合設計圖紙及規范要求。
經走訪調查,因7月1日下雨施工現場無法施作,恰逢路橋三隊一位名為段某(身份證號:51****19630514****)的管理人員過生日(農歷5月14出生),該施工協作隊伍負責人于當日將隊伍的全部管理人員及部分工人邀請至諾水河鎮祥瑞酒店聚餐慶祝,通過調取施工現場的道路出入口攝像頭,未發現“切賣廢鐵”的情況,其反映偷賣鋼筋大擺筵席情況不屬實。
8月2日我司已將相關核查情況上報巴中市交通運輸局。
8月3日至4日市交通局建管科與市交通建設發展中心組成調查組對該舉報問題開展了調查、核實,并委托三方檢測機構對相應工程實體質量進行了檢測(詳見附件2),還對施工日志、施工影像資料及監理巡視旁站資料、監理試驗室報告等進行核查,未發現質量問題。同時,通過核實施工總承包單位與勞務公司企業資質、合同等資料,未發現違法分包、轉包情況。
10月6日,成都華川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米倉大道TJSG1標施工總承包單位)、成都市江峰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該施工單位勞務協作單位)已對名為“大方走天涯”的網友,向廣安市武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詳見附件1),具體情況以法院判決為準,感謝廣大網友對省重點諾水河至光霧山公路(米倉大道)項目的關心關注。
附件:1.民事訴訟狀 2.第三方檢測機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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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內容
原告“華川集團”承建了建設單位為四川米倉山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發包的“諾水河至光霧山公路(米倉大道)TJSG1建設項目”,原告“江峰勞務”自原告“華川集團”處分包了建設工程項目的施工勞務作業。
施工過程中,被告李某輝多次在其“今日頭條”APP平臺“大方闖天涯”帳號和“有柿”APP平臺“大方闖天涯”中發布二原告在案涉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偷工減料、鋼筋搭接不達標、搞成豆腐渣工程、將減下鋼筋拉去賣廢鐵”等虛假、惡意誹謗二原告的言論和圖片。
隨后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會同業主單位、監理試驗室、施工單位對李某輝發布的前述情況進行了實地核查,并出具了書面《核查報告》。經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核查后查明:
1、照片拍攝時的鋼筋搭接施工工序處于施工過程中,該工序尚未進行驗收;
2、現場使用Φ22mm的鋼筋原材料替代圖紙要求Φ20mm的鋼筋原材料屬于以大代小,符合施工規范要求,不存在偷工減料的情形;
3、現場測量的鋼筋搭接長度均大于規范要求,不存在鋼筋搭接長度不足的問題;
4、現場對使用鋼筋進行了取樣,試驗檢測結果符合JGJ18-2012《鋼筋焊接及驗收規范》技術要求。
在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出具前述核查報告后,被告李某輝仍然在其自媒體平臺發布虛假言論,并評論四川省公路院工程監理有限公司公出具的核查報告系虛假報告。
原告多次與被告溝通,說明其評價言論不實,希望其撤回相關不實言論。被告非但不停止侵權,反而以要求原告向其支付高達10萬元以上的違法所得費用的方式,對原告進行敲詐勒索。
二原告認為案涉工程項目經合法程序承建和勞務分包,被告發布的不實言論和圖片已嚴重毀壞了二原告的名譽,造成了不良的社會輿論,降低了二原告的社會評價,被告的行為已構成名譽侵權。
二原告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第一千條及相關法律的規定,訴至廣安市武縣人民法院,請求判處:
一、判令被告李某輝立即刪除其“今日頭條”APP帳號“大方闖天涯”和“有柿”APP賬號“大方闖天涯”中關于“諾水河至光霧山公路(米倉大道)TJSG1建設項目”的全部言論和圖片,立即停止對二原告就承建“諾水河至光霧山公路(米倉大道)TJSG1建設項目”實施一切侵權行為;
二、判令被告李某輝在其“今日頭條”APP平臺“大方闖天涯”帳號和“有柿”APP平臺“大方闖天涯”賬號中以發表道謙信息、澄清事實的方式,為原告成都華川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市江峰建筑勞務有限公司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三、判令被告李某輝向原告成都華川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市江峰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0.00元;
四、本案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李光輝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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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后
米倉大道全長85.38公里,為國家一級公路,是四川省重點項目之一。建成后將形成巴中經濟新的增長點,對完善巴中交通路網、增強進出川主通道、推動全市全域旅游、經濟社會發展和助力鄉村振興具有重要意義。
米倉大道的建設,絕不容許有任何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等行為,真相到底如何,期待巴中市人民政府、巴中市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的調查回復,小編也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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