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寫科普以來,不論是說一個東西有效,還是無效,都會有人來反駁,用得最多的理由,就是自己的親身經歷或七姑八大姨的例子。
比如說著涼不會導致感冒,就有人說上次自己淋雨后就感冒了,你怎么說?你說板藍根治不了感冒,就有人說上次自己感冒喝完板藍根就好了,你怎么說?
還有人說,自己本來是相信循證的,但有一次得了 XX病,去了很多醫院看了很多醫生都沒有效果,然后抱著試試看的心理吃了一副X藥,然后病真的就好了,然后又重新相信X醫了。
類似的例子太多太多,在很多人眼里,耳聽為虛,眼見為實,親身的經歷,是最真實的實踐,比其它的都更有說服力,是最為可靠的證據,讓人不得不信。
親測有效,是不是真的一定有效?并不是,這是為什么呢?
一、人的感官有局限性
眼睛是我們觀察世界的最重要方式,但看到的信息,很多是表面的,而且有時會是錯覺,要對看到的信息做解讀,需要有相應的背景知識,對被背景知識了解的越多,解析的結果才能更準確。
比如這張圖里,如果一個沒見過地鐵的原始人,看到這個圖一定會覺得這個人很厲害。

這種“眼見為實”我們都很容易識破,這是因為我們都已經知道地鐵是怎么運作的。
但如果不是在生活領域,而是在那些我們不了解的專業領域,我們很多普通人和原始人也沒什么區別。比如,如果不知道感冒是一周左右能好的自愈性疾病,吃了板藍根后好了,就會覺得感冒是被板藍根治好了。
另外一方面,也是因為我們的感官有局限性,我們用肉眼看不到病毒,我們作判斷時就缺失了重要的信息,也就意識不到感冒和病毒感染的關系,然后感冒在天氣更冷的秋冬季節多發,就根據自己的直覺得出了著涼導致感冒的結論。
二、先后發生的,不等于有因果關系
這句話拿出來單獨說,估計絕大部分人都能明白,畢竟生活里可以找出很多很多的反面例子來反證,比如公雞打鳴后太陽出來,我們都知道太陽出來不是因為公雞打鳴了。
但生活中也確實可以觀察到很多先后發生的事有因果關系的情形,比如用刀切下去,水果就開了,把米煮熟了,就成了米飯,這樣建立的思維慣性,很容易引導我們把它推廣到那些我們不了解的領域,比如吃了一種“藥”好了后,就認為是這種“藥”治好了。
三、個體經歷,是低質量證據
如果對循證醫學有所了解,應該知道當前最佳證據是做決策的最重要依據。如何判斷一個證據的質量,個人的親身經歷能算證據嗎?
正如前面所說,人的感官是有很大的局限性,可能把一些沒有因果關系的事人為地關聯起來,做出了錯誤的判斷,所以個人經歷是可靠度很低的依據,尤其非醫學專業人員所觀察到的信息。
即便是醫學專業人員,在臨床上的觀察、案例報道同樣也是低質量的證據,可參考的意義很有限,因為如果沒有通過科學方法設計的研究,比如大樣本的雙盲隨機對照試驗,觀察到的結果很可能受觀察對象、研究人員自己等很多因素的影響。而且按科學方法設計的研究,還需要經過同行對實驗的方法和結果進行復核評審,如果別人按照同樣的方法還能把結果重復出來,才會更為可靠。
不是說親身經歷沒有任何價值,而是親身經歷獲得的經驗的可靠度太低了,它可以是一些問題發現的線索,它只是我們一些很淺表、粗陋的信息,可靠度太低,不能用作判斷一個藥是否有用或某個因素是不是病因。
也正因如此,凡是以“親測有效”,或者通過舉例子來說明醫學問題的,不論是患者還是醫生,都還沒有基本的循證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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